开展环境“月检查”打造和谐宜居之都
2016-08-05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容督查处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容督查处
为全面推动首都环境建设,大力提升首都环境建设水平,打造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首都环境建设办成立后,建立了统筹协调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自2013年4月起组织实施“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至今历时三年整。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检查结果每月上市政府常务会议通报,王安顺市长批示“精细化管理见的是内功,从一个角度折射出各区县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坚持数年让其养成一种习惯、文化”。
首都环境建设办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曝光环境问题,公示成绩排名,督促各区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三年来共开展现场检查36次,现场抽检点位3718个,整治达标3006处,居民身边环境面貌不断改善,首都环境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一、检查的组织模式和内容
按照首都环境建设委的工作部署,首都环境建设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执法协调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首都环境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带队,检查组成员主要由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社会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首都综治办、首都文明办等部门组成。采取“暗查”(即由首都环境建设办独立检查)和“明查”(即会同各区共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分四个组分别对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四个功能区进行环境建设月检查。
检查内容为16区的环境建设工作,包括市级环境问题治理、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街面秩序管控等四个类别,主要有:环境曝光乱点、领导批示、主次道路(不含天桥和地下通道)及两侧环境、街巷胡同环境、公交场站地铁等交通集散地及周边环境、天桥地下通道、居民小区及周边环境、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集贸市场、学校、广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环境、高快速路、铁路等沿线及周边、城乡结合部环境、农村环境等。检查涵盖市容环境、生态环境、设施环境、秩序环境四大方面,并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治理、市级重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环境基础管理落实情况、街面秩序管控和中央单位、驻京部队、新闻媒体反映的环境问题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实际工作中将月检查与大型活动环境布置、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检查、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检查、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检查等相结合,实现了检查内容和检查资源的整合,增强了对各区现场检查指导,减少了检查频次,提高了效率;同时参照首都功能区定位划分,安排了差异化点位,即:首都功能核心区重点检查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功能拓展区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发展新区重点检查街面秩序,生态涵养发展区重点检查生态涵养和保护;针对季节不同特征,分时期重点检查季节性突出的焚烧垃圾、堆物堆料、白色污染、露天烧烤、露天大排档、非法一日游、黑车黑摩的等环境问题。
二、检查的工作机制和方式
(一)工作机制
为了做好检查工作,首都环境建设办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规定检查流程,细化检查标准,选取第三方检查队伍,建立了 “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机制。
“月检查”:形成了“三坚持、三固定、六遵守”的检查模式。“三坚持”即检查问题点位坚持问题性质或类型基本一致、问题难易程度基本一致、点位所处区域特征基本一致;“三固定”,即检查时间固定,每月15日下发台账,当月最后一个完整周实施检查,下月初发布检查通报;“六遵守”,即检查过程遵守检查标准统一、参检人员固定、检查程序一致、检查点位保密、现场集中讲评、背对背计分六个基本标准。
“月曝光”:首都环境建设办将城市管理热线、市长热线、暗查、网格、微博、微信、网站、便民信箱、政民互动平台、网格化城市管理、月检查、小卫星监测、信访、满意度调查、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领导批示等多种渠道来源的问题形成环境建设台账。在市市政市容委外网网站,环境建设问题月台账采取“实时动态”的方式公开;首都环境建设“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排名结果、小卫星监测的大型垃圾渣土堆放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得分和排名结果采取“静态显示”的形式定期公开。“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结果每月上市政府常务会,并在北京日报等主流媒体、市政府大屏幕和市市政市容委外网网站进行公示。
“月排名”:检查分市级环境问题治理、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街面秩序管控等四个方面进行打分,按照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区四类功能区,对全市16个区分别进行排名。
(二)检查方式
首都环境建设检查工作主要采取暗查和市、区现场评议明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着工作的开展,首都环境建设办总结经验,在保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检查方式。
2013年4月-8月,采取市级环境问题点位法,实施“一个区县、综合百分”排名方式。
2013年9月-2015年12月,进一步完善检查内容,突出市级重点任务和区域环境短板改进,实施“一分四”精细考评方式,按照市级环境问题治理、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街面秩序管控四个专项,分别计分排名(城市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得分由现场检查占20%、专业检查占80%加权形成),区县最终得分由上述四项加权平均得出。
2016年1月起,检查采取“2+1”模式,即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采取“暗查”、第三个月采取“明查”的方式,“一分四”精细考评打分不变,各区陪检减少,检查通报内容增加,从实施情况来看,得到了首都环境建设成员单位和各区的一致认可。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年初制定检查计划,每月制定专项检查方案
为了确保检查有序推进,首都环境建设办年初制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综合检查工作计划,提前与首都环境建设委成员单位沟通,确定每月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组成员;每月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结合环境建设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季节性环境特点,确定检查点位和路线、带队领导和检查组成员,细化专项检查评分标准,确保检查顺利实施。
(二)合理选取检查点位,确定检查路线
为了更全面、真实地了解全市环境问题分布,首都环境建设办委托第三方,按月对全市环境进行暗查。此外,每月从市级环境建设台账中随机抽取七个点位,以点串线,形成检查路线。
(三)现场打分评议,书面通报首都环境建设委成员单位
现场检查人员按照指定的月检查现场评分标准表,对检查点位整治情况和沿途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评议打分,并与被检查人员现场沟通反馈,对于整治不达标和沿途发现的新问题,要求所在区加大整治力度。首都环境建设办根据现场打分汇总形成检查排名和成绩,检查结果每月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同时书面通报首都环境建设委成员单位。
四、检查的主要成效
一是环境检查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了一批居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公众对环境建设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逐年提升。
三年来,首都环境建设办摸排环境建设薄弱点,检查组走进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现场检查36次,行驶里程9万余公里;现场抽检点位3718个,整治达标3006处,达标率80.85%。环境问题整改达标率环比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同比水平增长较大(图1)。问题改善较为明显的是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小广告治理等。三年来,纳入市级台账问题29470处,当月处置完成25384处,处置率86.29%(图2),当月未处置完成问题滚动纳入下月台账。参照市级“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检查模式,各区建立了自查机制。三年来,各区开展自查1.2万多次,解决了60多万个问题,大大改善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的环境面貌,提升了城市的环境品质,公众对环境建设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逐年提升。2011年上半年,公众对环境建设满意度为72.1分,到2015年年底,公众对环境建设满意度为77.16分,提升了5.06分,表明“月检查”机制发挥了有效的督促和激励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检查的激励引导作用,巩固门前三包责任制等经验做法,积极推广社会治理模式。三年来,各区在环境建设中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比如门前三包责任制,就是社会治理的一个很好的模式。为了使其重焕新机,我们将其列入“月检查”的重要内容,每个月在每个区抽取两条街巷胡同、十家商铺的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2013年9月起,全市共检查了5400多家商铺。在检查中,积极推广密云挂牌公示门前三包责任制等经验做法。截止到目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已基本覆盖16区的建成区,有的区还将其制度化、规范化,如海淀区出台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意见,丰台区建立了“群众参与、全民管理、执法保障”的“门前三包连片制”新模式,引导商户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三是以环境检查为抓手,强化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不断探索环境建设精细管理的新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自开展环境检查以来,各区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重视程度有了明显提高,自上而下建立了市、区两级检查机制,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体系逐步完善,16区的主要领导协调解决重大环境建设事项的组织领导体系不断强化,建立“1+1+N”工作制度(即区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环境建设工作协调督办会,每月在区政府常务会上播放一次环境建设问题曝光片,每月区领导带队拉练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区围绕管理短板和年度重点任务,立足总体规划和疏解非首都功能,以重大活动为契机,打造亮点工程,把人口规模调控与环境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城市管理服务等紧密结合起来,整体规划,协同推进,逐步从末端治理向解决深层次问题转变,不断探索、创新环境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
下一步,首都环境建设办将继续做好“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健全体制,创新机制,理顺关系,理清责任,培养引导全民参与环境治理意识,形成一种习惯、形成一种文化,进一步提高首都环境建设管理水平,真正实现环境治理人人参与,美丽环境你我共享。
(责任编辑: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