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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弊端及其对策

2016-08-02周婉滢

卷宗 2016年5期
关键词:弊端公务员对策

周婉滢

摘 要:公务员考试被称为“天下第一考”,历年来众多考生趋之若鹜。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国家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这一过程而设置的,旨在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为国家招揽人才。但由于该制度在我国实施时间不长、尚未完善,导致其中存在的一些弊端,严重的影响了我国行政队伍的建设、行政效率的提高。笔者通过浅析我国公务员和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以期为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完善尽一份薄力。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录用;弊端;对策

1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我国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和主任科员四个职务层次,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选拔的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的是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1]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所归纳的资格条件,由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选报行政单位,通过考试录用的方法进行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只有在公共科目考试中表现优异的考生才有资格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并参加面试,综合分最高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行政单位。在考试中合格的考生还得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拟录用,进入单位有长达一年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弊端

2.1 考试录用程序繁杂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设置了多项程序,包括拟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考生首先要选择一个报考单位,然后为此进行准备,到培训机构报班上课、自己购买资料等,在长达几个月甚至一年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还要体检,体检合格之后还需要一段试用期,只有试用期合格了之后才能正式被授予公务员职位。这个过程繁杂且冗长,有些考生为了准备公务员考试,辞去现有的职位,一心准备国考或省考,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及精力,但只要中间有一个环节不合格,就会被淘汰。这对于考生个人以及国家来说都是一种资源浪费,花费的成本过高。

2.2 报考资格限制不合理

我国公务员法中虽然只是明文规定了报考公务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的年龄下限,没有规定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但是我国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制度(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报考公务员的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而在实践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岗位报考条件都要求考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只有少数岗位放宽到了40周岁。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剥夺了35周岁以上的考生自由选择职业的机会,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条例属于部门规章,而《立法法》规定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只能制定法律,故而对报考年龄的限制与《宪法》及相关法律存在冲突,且其违背了社会正义原则,侵犯了公民自由择业的权利,这一限制是极为不合理的。[2]

2.3 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设置不合理

公务员的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三大类,不同的类别选拔不同的人才,对职位要求都会有所不同。想要进入公务员行列,首先必须通过的就是全国统一或者各省各自出题的公共科目笔试,但是各省笔试的内容几乎都是一致的,分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有一些职位对其中某些知识技能的掌握要求并不高,而对专业技能及知识的要求较高,但是若是考生在公共科目考试中表现不佳,就没有机会展示其专业知识。另外,公共科目考试的内容大部分重记忆而轻实践,对于学习文科的考生来说较为有利。[3]高分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并不代表着其专业知识水平高、能力强,笔试科目统一设置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得不到保障,不利于我国行政队伍素质的提高。

2.4 面试没有统一标准,主观性强

面试是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设立的另一道门槛,通过笔试也仅仅是一只脚踏进公务员职位的大门,很多考生虽然笔试分数高,但都败在了面试这一环节。每个考官由于个人的评价标准、主观要求不同而使得面试的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而考官的这种主观性和随意性不可避免的影响着面试的最终结果。除此之外,由于我国人情关系氛围浓厚,考官客观上也有可能受到影响,从而做出不公平的评价。[4]

3 对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完善的建议

3.1 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只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录用制度(试行)》来规制公务员考试,而无其他法律对这一过程中的一些具体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尽快的将其中一些问题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针对录用计划的拟制、招考公告的发布、考生的报名与资格审查程序单独制定一部《公务员录用规定》,对于公务员考试中笔试科目题目质量、出题人的选拔、面试的评分标准、面试过程的监督等方面进行规制,制定《公务员笔试及面试规定》。只有对各个环节都进行合理的规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才能使整个考试录用过程更加合理、更加透明。

3.2 建立独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构

作为专门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机关,其工作涉及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整个过程,直接决定着整个考试录用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影响着我国行政队伍素质的高低。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折中制的模式,考试录用工作主要由隶属于政府但独立于政府各部门的考试录用机关承担,中央由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地方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局组织。采用此种模式虽然使得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独立于其他政府部门,但其在工作过程中难免还是会受到其他行政机关的干扰,易出现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的现象。笔者建议我国可以学习新加坡等国家,采用部外制的模式,建立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公共服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及管理工作,使得考试录用管理机构不受外界干扰,更好的完成管理工作。

3.3 合理拓宽公务员考试录用职位范围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补充的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职务空缺,每年招考的岗位相比每年报考的人数来说,两者之间的比例是非常不协调的,甚至某些岗位达到了1:2600的惊人比例,对于那些未被录用的考生来说,竹篮打水一场空,极大的浪费了社会资源。笔者认为可以合理的拓宽考务员考试录用的职位范围,一些领导职务也可以适当的对外进行招考,增加招考岗位。同时可以采用调剂的方式,冷门岗位可以接受热门岗位优秀但是落榜的考生,对其进行面试,如果考生有意愿的话,将其录用,缓解招考岗位冷热不均的状况。[5]

4 结语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作为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制度保障,从实行以来,已经为我国行政队伍提供了诸多优秀人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坚持中央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应松年.公务员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年:113

[2]费世军.关于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年龄限制的思考[J]邵阳学院学报2011年02月第10卷第1期,27-28

[3]白静.浅析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D]首都師范大学,2009,33

[4]边文敬.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吉林大学,2011:15

[5]张桥 贺先志.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考试2012年第10期: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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