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勘测与评定的基本方法
——以《中山市历史建筑勘测与评定》为例
2016-08-02焦静中山市规划设计院规划所广东中山528403
文/焦静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规划所 广东中山 528403
历史建筑勘测与评定的基本方法
——以《中山市历史建筑勘测与评定》为例
文/焦静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规划所 广东中山 528403
历史建筑的勘测评定是对《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细化。之前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不足使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被拆毁,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历史建筑;评定标准;建档
一、项目概况
1. 背景和意义(1)背景
中山是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风貌,中山作为中国岭南边陲的农业聚落向近代城市演变的典型代表,其历史文化遗产反映出近代中西文化的碰撞,具有独特的地域性和不可复制性。
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中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标志着中山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建立历史建筑档案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也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工作展开的基础。因此,历史建筑勘测评定是名城保护和管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也是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2)意义
历史建筑的勘测评定是对《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细化,在没有申报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前,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主要依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但保护力度不足使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被拆毁,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随意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使用性质,或者擅自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等,造成历史建筑不同程度的损毁。
多数历史建筑居住环境差、历史建筑底数不清,历史建筑的种类、数量、年代、工艺、材料等基本信息没有建立档案,导致在保护管理中缺乏科学的安排,影响了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和宣传展示工作的开展。部分历史建筑年久失修,维修责任不明确,为保存其完整性带来了困难。有的地方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担对历史建筑修缮的补贴,加之按照传统工艺和形式进行修缮成本较高,一些极有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建筑坍毁,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本次调查与评定工作对中山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做出首次普查与评定,对纳入历史建筑名单的建筑建立档案,对城区内保存状况较好的,评定等级较高的历史建筑纳入第一批历史建筑测绘名单,建立完整详细的历史建筑档案库,为中山市历史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摸清家底,为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为中山市突出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创新和谐发展划定底线,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发展意义。
2. 项目任务
(1)普查:对全市域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进行普查,收集和整理建筑的基础资料。调研是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为历史建筑的保护指明范围和重点。
(2)评定:对建筑的历史价值进行评估,评定历史建筑。评估结果报市名城委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公布。
(3)测绘:掌握市区重点历史建筑的详细的数据和资料,形成成果包括建筑平、剖、立面图、细部与室内装饰、现状和损坏程度评估、必要时附上修复建议等。
(4)保护与再利用研究:对现状良好的历史建筑提出修缮改造意见以及适应其建筑形式的再利用建议,以文本形式提交对重点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意见和可能的开发利用意见。
(5)历史建筑建档
二、工作方法和评定标准
1. 工作基础
(1)《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单》:2010年5月中山市政府公布的《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单》,名单共有历史建筑473处。
1)基于“封闭应力”假说,考虑采动及瓦斯的耦合作用,建立了含应力包裹体煤体受力模型,利用有效应力原理及弹性力学基本理论,推导了含应力包裹体瓦斯煤体的应力分布规律。
(2)2012年公布的《中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里收录有558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
2.工作方法
(1)本次调查的历史建筑的内容主要以《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单》为主,再核对2012年公布的《中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剔除掉名单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最后的名单为此次工作开展核查的主要底稿。
(2)在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具备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建筑也添加到此次的调查统计表中。
主要工作方法:对现存历史建筑进行普查,对1840年至1960年期间建造的建筑进行多种表格登记和外立面和室内外特色细部拍照;在国家有关文件的指引下,参照国内和国外经验,制定评定标准;然后进行分类、评估、筛选和定级,最后按行政区划做册。
3.评定标准
目前来说对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评估均有比较细化的评定标准,但是历史建筑并无评定标准来考核,因此我们结合香港、上海、杭州等地的主要做法,摸索出适合中山本地历史建筑现状的一套评定标准。
中山市历史建筑按以下4条标准来评定:
(2) 建筑物的社会文化价值
(3) 建筑物的艺术价值
(4) 建筑物的科学价值
4.价值评级
同样对于历史建筑的评级也并无明确的统一标准,结合中山市历史建筑的具体情况,提出历史建筑评定等级标准。
三、中山市历史建筑调查与评定小结
2010年5月中山市政府公布的《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单》,名单共有历史建筑473处,本次普查发现有134处历史建筑已纳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单,还有21栋历史建筑已经拆除,故从历史建筑名单中剔除出这部分建筑;本次普查新增历史建筑71处,现共有历史建筑389处。
从389处历史建筑的空间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南朗镇和火炬开发区,其中又以典型传统民居居多,火炬开发区的历史建筑多以碉楼形式存在,城区多为民国风格的骑楼,南朗多为岭南传统风格民居,建筑质量虽不突出,但建筑连片存在,规模性较好,形成岭南传统的空间格局。
[1]周彤.历史建筑的有机保护[J].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2]王琪.城市历史保护的若干理论与方法——英国的经验[D].浙江大学2003.
[3]吴建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国际化大都市发展战略》[A].北京古都风貌与时代气息研讨会论文集[C].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