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统计执法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6-08-01张彦
【摘要】通过对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情况的了解和分析,认识到,随着《统计法》贯彻落实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提高,但是,统计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已经影响到数据的质量和领导的正确决策。为切实提高数据质量,针对目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基层;统计执法;现状;问题;对策
统计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统计作为认识社会的有力武器,其基本特征在于从现象的数量方面观察现象密切联系的质的规定性,从现象质量与数量的辩证统一中研究现象的数量方面。统计数据只有真实可靠,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也才能正确决策,进而指导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执法工作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统计法》贯彻落实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统计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但是,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为此,要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基层统计执法的现状
(一)统计机构普遍开展了执法工作,近年来,随着《统计法》贯彻落实的不断深入,基层统计机构为提高数据质量,服务地方经济,方便领导决策,积极认真的的开展了统计执法工作,有效地遏制了统计现象,净化了统计工作环境。
(二)统计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以法行政,以法统计意识明显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统计工作方法、环境和调查对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内容多、范围广、质量高,随着统计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基层单位上报数据的质量明显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意识逐渐增强,领导和统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基层统计机构的地位有所提高,在领导的决策中享有充分的话语权,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统计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法》的了解逐步深入,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以法行政、以法治统理念深入人心,统计在政府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显现。
(四)统计执法力度加强,数据质量明显提高。近年来,基层统计机构以贯彻落实《统计法》为契机,深入认真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的统计违法现象进行了查处,同时对拒报、迟报进行批评教育,对统计力量薄弱,台帐建立不规范的现象,适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各级领导、统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维护了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二、基层统计执法的问题
(一)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统计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足,执法意识不强,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不高,普遍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不敢执法,不愿执法,形成不少统计执法空白点,虽然《统计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统计数据质量亟待提高,但统计执法工作却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尽管上面每年都布置统计执法大检查,但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大检查工作也总是走走过场,水过地皮干,起不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
(二)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由于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执法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对违法现象查处不力。如:一些基层单位只考虑自身利益,没有大局意识,在上报统计数据时,领导说了算,让报多少报多少,统计人员迫于压力,很少坚持原则,以法统计流于形式;一些部门为了偷税漏税、为了政绩和升迁,不惜找熟人、拉关系,在统计数据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滋生了腐败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为统计违法现象的存在和发生提供了温床。
(三)一些基层单位统计人员素质差,人员不固定,工作更换频繁,基础工作薄弱。在执法检查中,我们屡屡碰到单位“三无”情况,即被查单位无统计机构、无统计人员、无统计资料。一些单位统计人员三天两头换,统计人员的更换全凭领导喜好,工作连续性差,致使有的统计人员连最起码的统计知识都不具备。更谈不上对统计指标内涵的把握和界定,这直接影响了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方法方式有待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因此,执法工作人员既要熟习统计理论和统计工作流程,又要要了解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掌握工作方法和技巧。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工作方法和技巧不够娴熟,人员大多是兼职,又没有进行过正规的培训,难以系统掌握法律工作程序和方法,有的虽然对统计业务比较熟习,但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使统计执法工作不能深入开展。
(五)执法人员和经费不足。由于基层单位力量与任务之间的矛盾长期未得到解决,基础薄弱、技术落后,人员、力量和经费不足等客观原因,制约了统计数据质量的把关、监督和检查。
三、基层统计执法的对策
(一)加强和促进统计普法教育,为统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统计法》,守法是以对法律的理解为前提的自觉行动,只有具备一定的统计法律意识,才能把自己的行为同统计法律联系起来。知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和执法。我们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做到家喻户晓。首先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统计法》,要把学习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起来,同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其次,在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中普及统计法律知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是统计调查的直接实施者,对他们进行普法宣传尤为重要,使他们在学习统计法律规的基础上,正确理解和掌握《统计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统计,做到自觉守法,严肃执法;第三,对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普遍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再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制观念,使他们认识到准确、及时、全面提供统计资料的《统计法》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违反统计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提高对对统计执法重要性的认识,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要把统计执法工作提到战略的高度去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数据质量,维护统计工作生命来对待,开展统计执法就是为了实施统计法律,维护统计法律的严肃性,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以提高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对待统计数字必须采取十分认真的态度,要去伪存真,务求实数,提高维护数字准确性的自觉性。这是对每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纪律要求,统计法颁布以后,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提高到遵纪守法的角度来对待。实施统计法律,就必须加强统计执法,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敢于直面违法者,只要事实清楚,程序符合法律程序,就要克服畏难情绪,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果断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不但要给违法者一种惩戒,而且要给没有被发现的违法者一种震慑,使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统计执法队伍是一支重要的统计干部队伍,是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执法水平和能力和强弱,将直接影响工作的效果,为此,基层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执法队伍,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投入,关心和支持执法人员开展工作,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人员进行统计执法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教育培训,完善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队伍的整体专业知识水平和创造能力,同时,执法人员在工作实践中要注重学习与总结,积累经验教训,掌握方法技巧。从而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执法队伍。为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监督工作不仅要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纠正错误、解决问题,这就是监督效力的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是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是维护统计法律尊严的重要措施,是保障统计法律贯彻实施的基本条件,是制约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证,加强这项工作在于发现基层单位统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程序是否合法、规范,事实是否清楚,处理是否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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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彦,男,1965年9月,河南鹤壁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师;研究方向:高校统计工作方法及统计报表的搜集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