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回“隐身党员”当严惩“手术加价”太荒唐
2016-08-01碧海风
□ 碧海风
第八十五回“隐身党员”当严惩“手术加价”太荒唐
□ 碧海风
据《湖北日报》报道,为了能够顺利办理手续赴港澳旅游,该省某市一个镇政府的8名党员干部竟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为“个体户”或“无业”,归来后又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对于党员干部出境管理越来越严,为能顺利出境旅游,有人竟然做出了隐匿“党员”身份的荒唐举动——既要隐瞒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身份,又不忘让公家为个人消费买单,可谓机关算尽。为了用不正当方式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竟然连党员身份都不要了,自己把自己从党内除名,这种“变形计”的演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只是这样的如意算盘最终还是落了空:不仅8人全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费用还被全部追缴,落了个“人财两空”。
现实生活中,如上面这8人一样,实在是有一些人打心底里不拿党员身份当回事:有大学生党员毕业应聘时,羞于提自己的党员身份;有的党员干部,在社会上需要他作表率、干工作往前冲的时候,灰溜溜地“向后转”,自觉“靠边站”,一到提拔任用时,挤破头地往前冲,一点点能力和成绩都会说破天。总之,要不要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完全以自己的利益为标准。
“党员”一词本身就赋予了很多的内涵,榜样、楷模、表率、奉献,冲锋在前、甘当人后……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光辉历程告诉我们,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是一件无限光荣的事情。
然而今天,我们的党员队伍中却出现了像以上8名党员这种党性意识淡薄、思想道德滑坡、组织纪律涣散的人,其行为不仅抹黑了党员队伍的形象,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谨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谨记自己入党的初心,谨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骄傲。既然成了一名共产党员,就要有共产党员的觉悟,把党放在心中,把群众放在心中,把国家放在心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既以身许党,便要在党言党,珍惜来之不易的荣光,更要履行好职责,牢记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只有补足理想信念之钙,才能将党员意识内化为根,深化为魂。
此正是:
党员隐身谋私利,
欲盖弥彰成笑谈。
近期,“手术台加价”事件多次发生,引起人们持续关注:
据报道,34岁的索先生在呼和浩特一私立医院做手术,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却被医生告知,需“交7000元才能继续手术,不然就把割开的给你缝上”。迫于无奈,索先生掏出了身上的2100元现金,医生还拿走了他的行车本作抵押,表示付清全额后再偿还。
随后一次事件中,主角由私立医院换作了公立医院。患者赖女士在郑州市第二中医院就诊,在治疗床、手术台上遭遇多次加价,治疗费用从最初的400多元,一路涨价至6000多元,带的钱花光了,还被迫写下1750元的“欠条”。“加价”行为令人气愤。万幸的是,赖女士维权意识颇强,察觉到收费“不对头”后,立即向当地媒体和卫生监督局举报,不仅被退还了部分治疗费用及赔偿费共计7500元,也让涉事医院领到了一张整改意见通知书。
看罢新闻,不禁让人想起“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故事:楚汉相争时,项羽屯兵40万在新丰鸿门,谋士范增设计要除掉刘邦。刘邦依约赴鸿门宴,范增请项庄舞剑助兴,意图杀害刘邦。张良叫来樊哙,刘邦借上厕所的机会与樊哙商议如何逃走,樊哙说:“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以此比喻生杀大权掌握在别人手里,自己处在被宰割的地位。古有鸿门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慨,如今则有了手术台“持刀加价,病人挨宰”的无奈!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一条吸引无数人眼球的微信:“浙江省建德市乾潭镇中心卫生院的外科主任叶美芳在连续做了两台手术后,靠在手术间的墙上睡着了,她已怀有6个月的身孕,而前一天她已经通宵值了一个夜班。”接下来几天,整个朋友圈都被这组照片刷屏,大家都被这位外科女医生所动容,称之为“最美工作照”。
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无疑将健康乃至生命都托付给了医生,这种信任与被信任的感觉弥足珍贵。然而,几桩“手术加价”事件中,当事患者躺在手术台上,强忍恐惧感和愤怒感,与拿着手术刀的“白衣天使”讨价还价,这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理和心理体验呢?
手术并非儿戏,需要医生提前作充分的准备,更应有所预判,哪怕是在手术过程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意外情况,真的需要患者额外交纳一些手术费,也要把治病救人放在第一位。不得不“佩服”几起事件中医生把握加价时机的“精准”:当患者躺在手术台上,已经成为被动的“弱势群体”,此时提出加价,在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中,患者会基于手术安全与健康威胁的考量,只能无奈选择妥协,所以此时提出加价真可谓“恰到好处”。
《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也规定,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对有“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等行为的科室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在手术台上加价不仁义、不道德,之所以采取如此做法,无非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先以低价吸引患者上钩,然后胁迫加价。原本应该是救人的手术刀,在某些无良的医生手中,却成了“宰人刀”。都说现在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源在于彼此的不信任,像这种“船到江心再要钱”的事,哪怕只是发生一两起,都足以让“信任”二字荡然无存,让所有患者对医生都产生先入为主的怀疑和防备。因此,严查“手术加价”行为,绝不仅是维护一两个患者的个人利益,更是在挽救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重塑风清气正的医德。
正所谓:
医者父母心,
患者似亲人。
黎 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