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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林业病虫害的防治

2016-07-31郑嘉鹏

花卉 2016年15期
关键词:网络化检疫林业

郑嘉鹏

(中山市祥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 528463)

浅谈林业病虫害的防治

郑嘉鹏

(中山市祥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 528463)

我国林业经济发展迅速,林业生态也在快速发展,林业资源得到恢复。随着我国林业面积的不断扩大,加之气候和人为因素,我国林业病虫害的发生频率不断上升。为了我国的林业建设能够得到健康发展,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亟待改善。本文在分析病虫害发生原因的基础上,并结合了现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了防治结合的几大措施。

林业;病虫害;防治;措施

1 引言

要在根本上对林业病虫害进行防治就要先立足于生态学的观点,在管理、立法、技术等方面都要为防止创造条件,保护天敌,减少农药的使用,提高自然地自控能力,保持林业生态稳定,在现阶段对林业病虫害进行防治,应考虑到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放款防治的指标,将病虫害控制在范围之内。基于这种观点,我们必须在植物检疫安全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及国家立法,以养护管理为前提,开展物理防治,并结合现代化信息技术管理,依靠法律进行防治结合。

2 病虫害发生的原因

2.1 天然林大量砍伐

由于我国的林业经济是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因此天然林遭到长期的大量砍伐,已经超负荷,导致天然林的质量和数量都出现大幅度下降,树种的结构及生态环境稳定性都遭受了破坏,由此导致病虫害发生。

2.2 人工林面积大幅度增加

目前,我国的森林面积约为13370万hm2,其中,天然林为8725万hm2,约占总面积的65%,人工林为4645万hm2,约占总面积德35%。1950~1980年间,人工林就增加了50%,随着人工林面积的增加,病虫害发生的面积也增加了40%。人工林树种单一,因此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有害生物传入,人工林很难实现自我调节,从而导致病虫害的大面积爆发。

2.3 长期不合理的使用化学农药

目前化学农药使用频繁,尤其是在病虫害发生之后,对农药的依赖过度会杀害大量有害生物的天敌,也会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最终造成森林生态环境的失衡。农药只能做到有代价的治理,不能做到预防,效率较低。

2.4 进口活动导致病虫害增加

在国际资本流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国际的进出口活动都会增加病虫害发生的概率。美国白蛾、松针褐斑病、松突圆蚧都都是由于进口活动而导致有害生物传入发生的。

2.5 防治工作被动

目前我国的林业防治工作主要是围绕救灾展开的,只关注病虫害发生地的防治工作。重要救灾而忽略的防灾、控灾。

3 我国林业病虫害的防治措施

图1 林业病虫害的防治路径图

如图1所示,我国目前林业病虫害应当从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进行防治结合,具体措施如下:

3.1 转变管理方式,推进由部门管理向综合管理的转变

我国的林业病虫害的防灾工作所涉及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森林防灾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从系统结构的逻辑来看,可以划分为行政、专业、社会三个层面的子管理系统。如图2所示,这种管理体系是以政府作为主导,林业主管部门作为管理主题,社会广泛参与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最终实现林业病虫害的防治。

图2 林业病虫害防治管理组织系统功能图

在这个体系当中,各级政府下属的林业主管部门居于主导地位,在防止工作中发挥主要作用,主要肩负着我国林业病虫害防治宏观决策的任务。而整个林业病虫害防治系统是对病虫害进行防治的基础,协助政府部门就行决策、制定战略规划,并且当决策下达是,是保证决策措施有效运行的执行者与监督者。

3.2 推进由救灾-危机管理为主向防灾-风险管理为主的转变

危机管理适用于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采取的管理措施。而灾害风险管理是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注重从预防到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的管理。管理过程应当是包括风险管理和危机管理两部分,风险管理应体现在全部过程当中。林业病虫害的发生具有规律性,且与生态环境联系密切,具有较强的可防性和可控性。在病虫害的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后都应采用风险管理,这是提高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推进防灾-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转变原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体系,比健康治灾、检测预警以及检疫预灾的风险管理防灾重要位置。实现健康的防灾治灾体系。

要加强风险管理,必须加强监测预报,按照监测全面、监测准确、监测及时的原则,建立一级监测预报网,从而构建基于网络化的国家、省、市及县四级的监测预报网络体系,不断扩大其的覆盖范围和监测精度。在监测和预报时要充分利用化学、遥感及生物信息等技术,逐步形成完善的监测预报系统,健全有害生物信息数据库,提高监测预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3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的林业病虫害管理法律体系是在“一法两例”的基础上构建的。一法两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产生时间较早,以计划经济为背景,与目前我国的林业经济已经不能相互适应。立法解释也无法及时跟进,一些关于实施的规则等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也没有及时出台。在实际的林业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新问题无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解决,基本是以通知为主要形式进行处理。但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使得落实困难。执法工作也很难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林业经济、林权制定的改革。部分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过于死板,法律概念无法明确界定,法规语言风格政策化,导致具有理解差异化。政治性、修饰性及宣传性很强,在操作方面会遇到困难,无法完全落实。对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约束较少,使得执行和实施的难度较大。在《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预防为主被确立为防治病虫害的主要方针和原则,但缺乏相对应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的约束,因此在执行该条例时,导致轻保护、重防治、轻预防、重治理的情况发生。预防病虫害的理念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省、市的地方政府对预防工作也没有重视,没有将其归入林业生产的全过程管理中。育林时只注重生长指标,忽略了造林设计上缺乏防治的措施。大面积的人工林和进口树种出现管理滞后的情况。最终树种生态环境衰弱,物种单一,病虫害严重。目前部分地方政府的管理人员仍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治理工作上,将林业病虫害看作是治灾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对其防治工作并未有约束效果。因此,在新时期的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上,应当把完善生物灾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加快立法速度、完善立法内容,并且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执行性,提高法规的处罚刚性。

3.4 规范产地检疫程序

检疫工作的起点和重点是产地检疫,是植物检疫的基础。由于不少病虫害的发生是由于进口植物导致,因此,产地检疫是防止有害生物在我国进行扩散传播的第一道关卡,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的进口过程中,只有全面开展检疫工作,才能在源头上做到掌握病虫害的发生动态,获取有害生物的主要信息,从而在源头上做到预防和消灭,并且为最终的调运检疫工作提供依据。但目前很多产地的检疫程序不规范,只有规范、简化产地的检疫程序,才能提高产地检疫的工作效率,需要进行检疫的生物及森林植物在进行进口或生产调运过程中应向当地的林业相关部门申请产地检疫。严格遵守建议规范,按照产地检疫程序,做好受理、现场检疫、除害、单据的发放及填写工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产地检疫中的填写的单据进行规范并统一调配,采取措施协调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之间的衔接,保证产地检疫工作的一致性和各个环节连续性,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方便。

3.5 构建以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系统体系

3.5.1 构建以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林业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

网络化是指各种生产要素单元进行分层分类后交错纵横后形成的组织或者系统,其基本功能为信息互动、快速协调、资源共享。网络化管理是指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管理,将管理的对象按照某一标准进行单元划分,借助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各个网络单元格之间信息无障碍沟通和组织之间资源共享,从而最终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组织的优秀资源。网络化管理在我国已经在军事方向得到优先运用。在林业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中,由于网络化管理思想的融入,监测全面、监测准确、监测及时的监测目标的实现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将网络化管理思想应用至该体系中,可以从三个方向提升监测预警水平:①由于单元格进行有效划分,能够实现对应监测,从而实现全覆盖网络;②各种林业病虫害的信息在各层级网络化得到有效整合,能够相互补充,从而提高监测预警的能力;③由于网络具有相互联动、连结的特点,因此在网络化管理中,病虫害的灾情能够及时得到发现和发布,可以快速发出应急信号,进行应急处置。

3.5.2 构建以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林业病虫害信息管理系统

对林业病虫害的信息进行收集和科学分析与处理是提高预防效率的重要环节。林业病虫害信息管理系统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信息管理系统来进行数据采集并进行科学分析,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科学的决策,发布预警信息,进行智能化处理。根据空间范围、技术特点、任务目标以及使用对象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应用平台。进而建设全国范围内的林业病虫害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信息网络的上下一体化平台,最终该网络平台的基础是数据库。支撑是公共信息网络,核心是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体系图3为林业病虫害信息数据采集与分析管理系统运行图。该系统能够确保信息传输实时化、网络化,进行实现决策智能化与科学化。

3.6 建立防治评估系统

防治评估的主体一般由具有合法资格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组成,防治评估是由防治评估的主体接受委托,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下,根据法定的评估准则与程序,采取适合的评估方法与原则,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估,并最终出具评估报告。

图3 林业病虫害信息数据采集与分析管理系统运行图

防治评估能够客观的反应病虫害所带来的损失,评价预灾和治灾的效果,在进行具体的评价分析后,对下一步所开展的防治工作进行优化。包括合理的核算防治成本,全面监控防治过程,把握防治工作的质量与具体进度,促进防治的工作科学、高效。防治效果评估系统的建立,能够提高防治质量,有利于保护林业经济,解决防治纠纷,推进防治进程,加快林业病虫害的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全社会、全民参与林业病虫害的格局奠定良好的基础。

4 结束语

在过去对于林业病虫害的防治是片面的,只重视治灾救灾而忽略了预灾工作,导致林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治标不治本,而且对于病虫害的认识较为片面,没有深入研究。因此,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必须要加强对病虫害的认识,在现代化管理的基础上,构建网络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最终促进我国林业的健康发展。

[1]董振辉,于治军.森林病虫害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及应用.中国森林病虫,2006(5):36~38.

[2]高长启.森林病虫害可持续控制策略的探讨.吉林林业科技,2002,31(5):24~37.

[3]孔繁文,高 岚.森林灾害经济评价与对策.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3:1~5,104~105.

S763

A

1005-7897(2016)06-0061-03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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