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
2016-07-29
一周要闻
资源税改革7月1日起全面推进
本报讯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目的在于通过全面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通知》称,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基于有效解决资源税制度存在问题,并围绕资源税改革目标而进行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也是我国新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改革将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将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逐步纳入征税范围。考虑到目前我国水资源短缺、部分地区地下水抽采严重、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不足等状况,此次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省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
《通知》提出,将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从已实施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情况看,将资源税与体现资源供需关系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总体效果较好,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为此,此次改革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了从价计征,但从便利征管原则出发,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等少数矿产品,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通知》还明确全面清理收费基金。按照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清费立税原则,为解决企业税费重叠问题,此次改革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此次改革对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衰竭期矿山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分别减征50%和30%。同时,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以便地方政府能够因地制宜地精准施策。(报道详见本期“特别策划”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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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
现代农作物种业是典型的高科技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资本投入高、附加值高、科研投入产出周期长等特点。种业科研的高投入,同时会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推动金融、产业和社会资本更流畅、更高效地进入种业,促进种子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种业优势资源,加速种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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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亿元
近日,河北省提出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山区综合开发、乡村旅游“五位一体”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其中预计2016-2018年投向现代农业建设资金将突破4000亿元。
400万台
从河南省“三夏”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三夏”期间,河南省将组织400万台农业机械投入生产,其中联合收割机17万台以上,拖拉机和运输机械280余万台,播种机及其他机械100余万台,确保小麦机收率达到95%以上,玉米机播率91%以上。
3亿元
近日,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正式启动,预计今年天津市购机购置补贴资金可达到1.05亿元,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机购置总投入将达到3亿元。
(本版文章均由本版编辑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国办印发《意见》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基层一线
本报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部署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
《意见》对新时期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一是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二是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三是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科技特派员投身优势特色产业创业。开展创业式扶贫,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提出了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保障措施。一是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等参与农村科技创业。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并优先晋升职务职称;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三是健全科技特派员支持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意见》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组织实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作用,各地方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二是创新服务机制。加强对各类科技特派员协会的指导,继续实行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启动科技特派员登记制。三是加强表彰宣传。表彰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及团队、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及相关组织管理机构。
2016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公布 允许租赁社会仓储设施收储粮食
本报讯近日,从中储粮总公司在京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中储粮全力部署落实国家收储政策,将根据市场需求分批启动委托收储库点,目前已确定首批委托收储库点2609个、仓容1938万吨,各地从5月21日起,可执行夏粮收购,为缓解仓容紧张矛盾,今年将委托租赁一批企业参与政策性收储,对现存国家政策性粮食库点,不再设置可用仓容门槛,降低没有参与过政策性收储的库点空仓容规模门槛,以充分利用社会仓容潜力。
据悉,国家公布的2016年最低收购价格,以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均指到库价)分别为每市斤1.18元、1.33元、1.38元、1.55元,除早籼稻比去年降低0.02元/斤,其他品种价格均与去年一致。中储粮相关负责人说,从当前生产和市场形势看,如后期天气正常,今年夏粮有望继续丰收。当前国内粮食供求宽松、市场低迷,主产区市场价格在最低收购价附近或略低于最低收购价运行,预计新粮上市后,主产区全面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可能性较大,将继续支撑新粮市场价格。
中储粮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政策性收储压力连年增加,库存压力大,主产区现有国家政策性粮食占用仓容较多,新粮收购仓容总体看比较紧张。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和各有关省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积极腾仓并库,允许仓容紧张地区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及县级以上政府推荐的1-2家国有粮食骨干企业,接受中储粮直属企业委托,在其管理能力范围内租赁社会仓储设施收储粮食;各有关省政府出台了政策性粮食拍卖出库专项奖励政策、加快地方储备粮轮出、加大老旧仓房维修改造投入等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中储粮总公司及有关分公司尽最大努力挖掘自身仓容潜力,加快中央储备粮的轮换进度、加快建仓进度、加强仓容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