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判决“中华总会馆”撤旗案
2016-07-28
环球时报 2016-07-28
纷扰多年的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除“中华民国国旗”的官司,终于确定。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27日报道,针对原本被撤掉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怀斯曼做出最终裁决:该撤旗案无效,旗子应挂回原处。高院同时裁定,挂在旧金山“中华总会馆”大厅的“中华民国国旗”已有悠久历史,尽管近年来该馆内部出现反对声音,但这更证明撤旗案是重大议题,因此必须获得2/3以上出席的董事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中华总会馆”成立于1854年,由宁阳总会馆、肇庆总会馆、合和总会馆、冈州总会馆、阳和总会馆、三邑总会馆和人和总会馆七大侨团组成。自新中国与美国建交以来,“中华总会馆”为挂旗问题争论了几十年,曾有人私自将大楼顶楼的“中华民国国旗”拿下。2013年5月25日,商董会以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和1票遗失,通过撤除悬挂该馆已有百年历史的“中华民国国旗”,主要理由是会馆为美国民间组织,不应涉及政治。联合新闻网称,自李登辉执政时期,旧金山当地会馆悬挂大陆旗帜的越来越多,挂台湾旗帜的逐年减少,因为侨社觉得台当局改变了。撤旗案通过后,肇庆总会馆3名董事于当年6月向旧金山高院提起诉讼,指控时任“中华总会馆”总董黄荣达“违背中华总会馆章程”。
撤旗案的判决,原告并非大获全胜。原告为了确保撤旗案今后无法再次成功提出,要求法庭将该案通过门槛提高至“须获3/4董事同意”,但遭到法官否决。旧金山“中华总会馆”董事林炳昌称,目前55个董事中,没有一人来自台湾,老华侨越来越少,下一代董事大多来自大陆;日后撤旗案如再度投票,很容易得到2/3以上董事的支持。▲
(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