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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忽然冒出个“保姆妻”,这笔遗产怎么分?

2016-07-27淼燕

知音·下半月 2016年7期
关键词:李东生崇州姐弟

淼燕

对家住四川成都的李丹香、李丹萍、李强三姐弟来讲,他们遭遇了一件非常棘手的人生难题:2014年6月,三人的母亲去世;2015年1月,三人的父亲也与世长辞。二老辞世之前均没立下遗嘱,三姐弟也没有因遗产分配而产生纠葛,他们纠结的是一桩突如其来的意外——老父亲死之后,竟突然冒出一个“保姆妻”,而且一了解还吃惊不小,父亲生前曾为她花费财物高达百万之巨!

这笔巨款当属不当属遗产?又该如何分配?三姐弟打起了一场特殊官司——

李丹香、李丹萍和李强是三姐弟,李强年纪最小,但三人均年过50,知天命之年,他们都有着称心如意的生活:工作理想,子女出息,三姐弟唯一的牵挂,便是人在老家四川崇州市的老父亲李东生。

2014年6月,三姐弟年过78岁的老母在崇州过世。办理丧事时,三姐弟集聚一起商议如何安置老父亲。姐弟们纷纷表示,父亲年事已高,身边不能缺少子女照料,要将老父接回成都轮流照料。可是,年近80的李东生不乐意,有些倔强地表示:人老终要叶落归根,留住老家是他的不二选择。

争执不下,三姐弟最后只得选择妥协,不过三人商量后一致表态,务必留下照顾母亲的保姆胡晓丽,让她继续照料老父。胡晓丽也满口答应,愿意继续留下。崇州距离成都有四十多公里的路程,三姐弟没时间也没精力经常回老家,见老父和保姆你情我愿,姐弟仨感到非常省心。何况,三姐弟对胡晓丽都确有非常好的印象。

生于1967年的胡晓丽,崇州本地人,离异育有一子,儿子孙彤高中毕业后,留在她身边打工赚钱。2013年9月,自从胡晓丽被父亲请回家照料老母,大大减轻了父亲和三姐弟的负担,而且,胡晓丽长得白皙丰腴,精明能干,她的到来,不仅让久病卧床的老母获得了无微不至的照看,也让老父无比地开心。老父经常精神愉悦,口口声声喊她“小丽”,态度非常亲切……

办完母亲的后事返回成都之后,三姐弟隔三差五打回电话问候老父,每次老父都欣喜溢于言表,说他被胡晓丽照顾得很好。

哪知年岁无情,2015年1月16日这天,噩耗传来——李东生忽然仙逝。

父亲是唯一长辈,他这一走,姐弟仨就必须面对一个问题——如何处置二老的遗产。可母亲生前没留遗嘱,父亲也没留任何片言只语。大悲大痛中,三姐弟只得亲自清理起父母的遗产来。谁知,这一查不打紧,竟然发现一个“节外生枝”的惊奇情况!

通过查询银行记录,三姐弟发现:2013年至2014年,家中的保姆胡晓丽竟然通过银行转款方式,多次将父亲李东生银行卡上的存款,累计55万转入到自己的卡内;2013年8月30日及2013年9月4日期间,胡晓丽先后将李东生的存款5万元转给一个陌生的名字(后查实是胡晓丽的弟媳);还有令人惊悚的一笔,2014年7月26日,由李东生支付36.4566万元巨款购买房屋一套,但该房却登记在胡晓丽的儿子孙彤名下。姐弟仨还了解到一个事实,2014年12月19日,也就是在母亲刚死半年之后,父亲曾到当地派出所报过案,称胡晓丽骗走了自己的钱,希望公安部门追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当时胡晓丽还书写了一份协议书,表示愿意退还一些钱给父亲,但因父亲不同意协议所列的内容,没有最终签字认可……

这其中藏何猫腻呢?三姐弟的第一反应是,胡晓丽是一个骗子!她可能趁着父亲年事已高神智迷糊时,处心积虑骗取父亲的巨额钱财!父母年轻时都有一份体面工作,收入不薄。父母不差钱,且三姐弟早早自立,先后读书成家立业,都没怎么要父母花费。三姐弟的心意很明了:父母们的钱就留给他们安度晚年!但这些钱财怎能被一个家中保姆如此“肆无忌惮”地盗走?!三姐弟越想越气,碍于胡晓丽几年服侍于父母的情分,他们没撕破脸立即报警,而是找到她摆事实、讲道理,一番好言相劝,提示胡晓丽归还这笔共达百万之巨的钱财。这样,姐弟仨就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大家还是像一家人来相处。哪知胡晓丽毫无愧疚之色,反而咄咄逼人道出一个惊人内幕——她表面上是他们家的保姆,实际是他们父亲生前的“妻子”!

这简直毁了三姐弟的三观!他们目瞪口呆,倾听完了胡晓丽的讲述——

2011年,胡晓丽离婚单身,在成都一家洗脚城工作。一天,一个熟人忽然要给她介绍对象,这样,她才和李东生相识。李东生自我介绍说是崇州人,同为崇州老乡,两人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由于注意保养,当时的李东生根本看不出年过七十,他出手大方,气质像个大老板。他自称丧偶,想找一个知冷知热、年纪轻的女子来照料自己、共度余生,胡晓丽正是他最为合适的人选。见面当天,李东生请吃请喝,还给胡晓丽买了很多的礼物。这时,胡晓丽也想结束打工的劳累日子,也渴盼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男人,于是,她不嫌弃李东生年纪大,同意和他建立恋爱关系。李东生喜出望外,就在成都市租下一套房子,然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居住。不久,胡晓丽发现异常:李东生称崇州有生意业务需要长期驻点,两人开始在成都聚少离多。但李东生只要回到成都,她就全副身心地伺候他。此间,胡晓丽的儿子孙彤也经常看望李东生,三人相处融洽,关系好得就像一家人。

2013年9月,两人相聚时,李东生忽然提请胡晓丽跟他一起去崇州,还告诉她一个惊人事实——他妻子没死,而是年事已高,患有严重哮喘,已瘫痪在床多年无人照顾。李东生请求她一同随住到他家中,并且双方约定在第三人面前是保姆关系,实质上是夫妻关系,李东生还向她发誓,说等妻子死后就立即娶她。胡晓丽答应了。在胡晓丽的悉心照顾下,李东生的妻子感激不已,生前还与李东生商量,同意拿出20万元感谢她,至于后来包括购房等在内的一些钱财,都是李东生主动给胡晓丽的,是她理所当然所得。毕竟,对李东生她有感情付出。

胡晓丽的一面之词可信吗?三姐弟怀疑,自小,父母相敬如宾,三姐弟都能回忆出当时很多的动人场景,特别是到了晚年,母亲瘫痪在床后,在胡晓丽驻家之前,父亲一直在照顾着母亲,凡事都亲力亲为,为母亲端屎端尿;每次喂食,他总是对着勺子大口吹气,生怕稍有疏忽而让母亲烫着;母亲沾满粪便的衣裤,作为子女的他们难忍恶心,而父亲总是蹲坐在凳子上细细地搓洗,经常看得三姐弟们眼里噙满热泪。这样的一个好父亲,他会背叛母亲吗?可事实不容置辩。

通过调查胡晓丽在成都时的同事、房东乃至她的儿子孙彤等证人,结果证实:李东生与胡晓丽的亲密关系确实存在。两人在成都有过同居行为,纵然后来到了崇州,在李东生的家里,背着病人,两人依然有着亲密行为……

父亲曾经伟岸的形象瞬间坍塌,三姐弟对此非常不齿,更替去世的母亲难过!正因如此,他们决定为了去世的母亲讨还一个公道!在数度与胡晓丽沟通无果之后,三姐弟一纸诉状将胡晓丽及其儿子孙彤告上了崇州市人民法院。

三姐弟诉称,三原告的父亲与被告胡晓丽在成都市认识并发生性交易;2013年9月,胡晓丽到李东生崇州家中做保姆,其间两人又多次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婚姻原则,损害了社会良俗,胡晓丽由此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他们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由被告胡晓丽返还李东生转款给胡晓丽的550000元及转款给其弟媳的50000元;2、由另一被告、胡晓丽的儿子孙彤返还购房款364566元。

2015年1月22日,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本案在审理中,根据三原告的申请,法院对被告孙彤所拥有的一套房屋予以了查封。

法庭上,双方围绕胡晓丽及其儿子所得是不是正当得利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胡晓丽和儿子孙彤辩称,在李东生妻子去世之前,李东生确实给过她几笔款,但该款是李东生自愿赠与,该款用于两人的生活费、旅游消费、用于投资快餐店。关于购房款364566元,是李东生妻子去世前他自愿赠给她的行为,以上财产是李东生占有、使用和处理的,不属于李东生妻子的遗产范围,故她与儿子的所得财产不属于不当得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东生与胡晓丽的暧昧关系事实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李东生转到胡晓丽账户上的350000元属于李东生夫妻的共同财产,该财产未经分割,其性质应确定为夫妻俩共同共有的财产,李东生不能擅自处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胡晓丽明知李东生有配偶,与李东生多次发生性关系,在未取得配偶李东生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接受李东生的大额转款,其行为显然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范畴。李东生私自赠与胡晓丽属于夫妻共有的非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财产,违反了法律规定,且损害了第三人李东生妻子的合法权益,也有悖公序良俗。

综上两点,法院认定李东生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350000元赠与给胡晓丽的行为无效,被告胡晓丽应当予以返还。而对于李东生在妻子去世后交付胡晓丽的20万元现金,法院认定这20万元钱中含有李东生妻子死亡后留下的遗产部分,李东生对其中12.5万元具有处分权,而对其余的7.5万元则无处分权,胡晓丽应当予以返还。同时,法院庭审中查明,胡晓丽供述有误,李东生生前并不认识胡晓丽的儿子孙彤;孙彤也没有出示证据证实,李东生在其妻去世前出资364566元的购房款是经李东生夫妇二人同意共同赠与给孙彤的,故孙彤应当将其取得的364566元返还财产损失人。

情绪愤怒时,三姐弟原本一分钱都不想让胡晓丽占有,但他们也回想自己的“短处”:母亲瘫痪,父亲孤寂,作为子女,他们确实缺少了一些付出,而这些胡晓丽都替代他们“供奉”了……思来想去,他们基本同意了法院的主张。

2015年12月,崇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一、被告胡晓丽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李丹香、李丹萍、李强赠与款425000元;二、被告孙彤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李丹香、李丹萍、李强购房款364566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隐私,本文当事人进行了化名处理。)

[小编发言]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养老保姆”逐渐成为普遍所需。不过,由此浮现各种问题,譬如性陪伴、第三者插足、财产纠葛等等。这些纠纷甚至会发展到以血案收场,给涉事家庭带来了种种困扰!显然,“养老保姆”问题不容忽视!

正视这个问题,应一分为二看待:一方面,不可否认,“养老保姆”的确帮助子女们解决了孝心与工作两难兼顾的难题,提供了省心与便利,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老人的晚年幸福。分析各类纠纷后不难发现,症结主要在:老人有时法律意识淡漠,有时感情意气用事,亦有“为老不尊”之情形……防微杜渐,这里要提醒老人们的是,晚年时光,保持一份清醒、理智以及晚节,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不可忽略子女方的问题。扪心自问,自从聘用保姆“一劳永逸”之后,他们真正陪护老人的时间能有多少?很多子女将子女义务让保姆全盘替代,殊不知,两者之间亲疏有别,老人们很容易陷入孤寂无助的状态。这时,保姆因使命在肩,与老人们接触频繁,天长日久,又怎能保证一些“问题”不会乘虚而入?!“插足”戏,不过是其中一曲而已。

李东生遗产纠纷案虽然尘埃落定,但不知道有多少颗心由此受到伤害!愿此文给普天下的老人与子女们带来深刻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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