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制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016-07-25石华
石华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6-000-01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则对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 进行了具体部署。这些政策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 两个责任 监督 一岗双责
一、“两个责任”的含义
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带政治性、宏观性、全面性的问题,主体责任即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监督责任即纪委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同时还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包括要求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协调责任,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执纪责任等。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两个责任”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少数领导对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够,力度不均,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部分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还不够有力;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三、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要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加强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中承诺的事项,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定期向职工群众作述职述廉,接受评议,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加强纪委组织建设
调整充实纪检和审计监察队伍,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党委领导、纪委牵头、部门负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凡是设党委的基层企业要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总支或者支部的基层企业应将纪委职能从综合办公室中剥离出来,做到“屋檐紧相连,监督更到位”。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内提素质、外树形象,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积极践行“崇尚法律、严守规矩,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吃透政策、精通业务,修身立德、清正廉洁”三十二字要求。把懂管理、懂财务、懂法律的年轻专业人才调整到纪检监察岗位。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不断完善议事规则、民主决策、厂务公开、党务公开的规则和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快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一方面要按照“两个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突出主业主责,围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另一方面,要分清责任主体,该纪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党委主责、纪委协助的工作,要注重发挥“党委副书记”的职能和作用,协调党委各工作部门做好工作,纪委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
切实担负起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推进落实。对“一把手”监督要关口前移、惩防一体、标本兼治,不断完善风险防控预防体系,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实施风险评估机制,从决策到立项,从推进到实施,强化全程监督、同步跟进,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安全有序。要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严格要求、铁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五)强化廉政文化建设
要把廉政文化纳入“大宣教”格局,制定具有职业远景目标的廉政文化建设长期规划和针对性、时效性较强的分段实施计划,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职工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构建“大宣教”格局,长抓不懈。要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领域和新方法,长抓常新。在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设计上,要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观念和廉政文化素养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在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上,要精选教育材料,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宣传活动,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反腐倡廉教育的方法上,要通过开展廉政文化“三进”(进机关、进岗位、进家庭)活动,使廉洁文化渗透到企业的各个角落,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尊廉崇廉的价值观,以廉洁文化影响人、感化人、教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