韌性城市,有水有你我
2016-07-18明遠
明遠
進入雨季或者颱風季節,大家的目光都會聚集到都市水患的現象上,各地都要啟動一種防災或者抗災模式,將到來的洪水視為猛獸,避之不及更要大力相抗。其實,回歸到“淹水”本身,它是一個再尋常不過的自然現象,沒有人類存在以前,這種淹水就是宇宙的一種自然變化運動之一,只有有了人類才從另一個角度產生了“威脅”或者“災害”的概念,而對於原本普遍、時時存在的河流現象,近代的人們往往只能看到最後一個“災害”的角度。
“自然”成“災害”
今天在大部分國家,民眾都喜歡質疑為什麼會淹水?而這並非是近代才有的問題,因為本來就會淹水,過去沒有過密的人類居住與人類活動,因此自然河流都會有一個自然的洪泛區,每年,或是每隔幾年就會氾濫。而從古代開始的大禹治水再到近代不斷修築堤壩工程來防堵淹水,歐洲在這方面開啟了現代治水範例的先河,打造了獨特的治水系統,當然各國面對的氣候與河川水文情況截然不同,系統本應該適時調整,更要明白所謂的治水工程並非是將淹水的情況完全排除,而只是減少淹水的頻率。當人們已經習慣低頻率的淹水現象時就會討厭再次襲來的淹水,而此時,社會的目光普遍就會怪責到現有的治水工程,認為其抗洪能力不足亦或者堤壩構築過低等,但任何一個工程都有局限,無法抵擋超過設計標準的洪水,很多堤壩工程的設計標準是對抗百年一遇甚至是千年一遇的洪水。例如,荷蘭的防洪工程設計標準是對抗一萬兩千五百年一遇的洪水,而台北市的標準則是兩百年一遇,那在瞬息萬變的自然面前,一旦超過了這個警戒值,就一定發生大規模的淹水,任何工程都難以阻擋。所以當大家在責怪淹水時,不妨系統地考慮可能淹水的原因從而去對症處理:(1)自淹(主要的江河湖海都會發生淹水現象);(2)防洪量低,超出了原先的預期;(3)所謂的治水工程存在“豆腐渣”工程的可能;(4)防洪系統運作層面上的人為疏失。
很多時候人為疏失造成的排水系統的阻塞帶給我們的教訓也不少,近段時間台灣桃園機場的兩次淹水事件都離不開人為疏失,這樣的疏失未來也不無可能發生在香港機場或者澳門機場,但是因為港澳機場處於填海區,可以將暴雨等較快速地直接排入海中,因此類似桃機的淹水模式發生的概率較小。但是要考慮到隨著海平面不斷上升,未來港澳機場的排水系統仍存在潛在危機。氣候變遷之下,降雨強度增強,加上海平面上升,一旦非常大的雨量,又剛好遇上大潮,排水系統可能無法及時排除大量積水,如此一來淹水的情形也可能會發生。當然即使是認真去清除排水系統的隱患,還是會出現新的問題,因為人禍與天災一樣是無法完全排除的。此次台灣桃園機場淹水不是第一次發生,但發生今次這樣的大規模淹水也與桃機公司的管理有關,機場跑道相關工程的相關疏失造成排水系統阻塞,因而帶來了大面積的淹水、旅客滯留、行李漂浮毀損、飛機停飛等的複雜狀況。因此從這樣的案例中就可以發現我們無法完全避免相關的人為管理的問題,完美的管理是不可能從頭到尾持續存在的,靠人不犯錯來實現百分之百不淹水是不可能的。在力求完美的新加坡都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其他地區自然也可能發生,因此我們的治理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治水只靠“工程”?
當所有人都在關注治水工程的抵禦能力時,我們不妨重新來審視整個治水的邏輯。過去各國都在學習歐洲的思維,強調治水、防洪,事實上歐洲的河流相對緩和與亞洲的情況完全不一樣,治水在歐洲可以減低頻率,成效高,但不代表著在亞洲同樣效果顯著,此外大家在治水的思維中,忘記了最原本的“共處”的初心與智慧,常年聚焦於治水而不是“治人”,人們沒有被教育,而只是學習者如何指揮自然、支配自然,這樣的防堵又能持續多久呢?現代認為河流只要淹水人就無法居住的單一生存思維加上將河道全面的“水泥化”工程,這樣一來,水患是完全沒有辦法被根治的,如今的台灣、新加坡、香港都是這種思維與治理手段,不出其右。這樣的治理不僅讓河道失去生命力的同時仍會造成淹水,究竟值不值得如此,也許需要全體民眾來一起面對與反思。當河流的生態性被遺忘,當人們只關心洪災時,被整治至此的河流大概也沒有多少人願意正視與之和諧相處了。
也正是因為這種的客觀危機出現,“韌性城市”的概念被提出。許多人以為韌性等於“恢復力”,強調在一個受到干擾的過程後逐漸恢復的能力與狀態,其實,在一些自然災害比較頻發的國家、地區,恢復力都算不錯,例如日本在歷經颱風、豪雨甚至海嘯過後可以相對較快地恢復。但其實韌性城市的概念還有另一個更重要的內涵:對自然變動的容受力,特別是在面對災害時有一定的容受力。比如當人們面對到淹水時,要對淹水這一現象有一定的容忍,而非勢不兩立的防堵。事實上,韌性城市與生態密不可分,我們在討論生態健康時常常希望保障人的安全,而傳統思維上認為人的安全就必須犧牲河流的生態,但其實,當河流不健康時我們也不會安全,不只是眼前我們可以看到的洪災、海水倒灌等現象,未來更大的生態災害也可能很快襲來。
當然目前的工程治水方法可以說是全世界都是如此,因此這是全球性的共同問題,各國民眾無一例外都在努力防洪。當遇到水災時,強化堤防,鞏固治水工程,爭相追逐這種趨勢,而不少政客隨著提高治水預算等獲取民眾的信任與滿意,政府也利用此契機讓民眾感受到政府有在做事,許多國家、地區不斷增加治水預算除了為了給市民一種政府在努力做事的感覺以外,這其中自然也無法擺脫大量的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一種預算增加,加碼解決問題的形象也隨著建立。
香港其實與世界各地一樣採取了非常工程治水的模式,並且非常極端,絕大部分的河溪都因為防洪需求而被水泥化。這種極端的工程導向模式很大程度上與香港高人口密度,不允許水淹發生的要求有關,而帶來的效果也無口厚非,大型的淹水較少發生,偶爾才會出現一些積水的狀況。但這種模式不僅破壞了河川本來的生態,更對於未來可能增強的災害沒有靈活的應變能力,因此會造成很多的副作用,當然大部分人仍會津津樂道於這種方法對於減少淹水頻率,促進經濟增長的成效。當面臨到自然界一次又一次的強烈反撲時,此時的人類社會將會顯得脆弱。
所以面對淹水我們又該如何?為何不能從“防止水淹”轉變為打造一個“不怕水淹”的城市?我們可以試圖打造一種新型城市模式,即使淹了也不會造成災害,人圍繞著友善的水文環境居住、生活,與自然和諧共處。有人無法理解,並以為這個概念太天馬行空,但我們必須要有充分的想象與創意,未來即使城市的基礎面泡在水中也不一定完全影響生活,我們今日所想的“不可能”,在未來不一定不會發生,也許未來的50-100年,這樣的模型也許會成真。東方社會喜歡觀望西方世界,他們先實現了並且成為社會潮流就例如“無車城市”的理念,東方社會才會爭相模仿,而目前“不怕水淹的城市”在世界各國尚無完美的案例,所以亞洲社會往往沒有興趣打造這樣的先例。
事實上,在治水工程先進的荷蘭,尤其是鹿特丹,已經開始嘗試如何與水共生,但尚未成為不怕水淹的城市。但我們也可以在傳統中找到相關的啟發。在今天湄公河的下游一段範圍的越南鄉村,一年有3-4個月的時間村落是泡在水裡的,村民住在“高腳屋”,汛期時以船隻作為交通工具,並且搭橋維持正常運作,這樣的模式一直相對有效地在運行,即便淹水深度高達1.5m也可以正常生活。而在現代城市,其實也不無這樣的可能。眾所周知,新加坡的組屋政策非常成功,全民83%的人口,不分種族都居住在組屋中,而新加坡大部分的組屋的第一層是空的,沒有任何住民,這就是一種現代高腳屋的雛形,當未來發生淹水時,仍可以採用搭橋、渡船等方式完成交通。
不怕水淹的城市
所以在一定會淹水的前提下,我們需要考慮的是怎樣打造一個不怕水淹的環境,這是建築師、地景建築師、防災人員等的共同責任,讓自然的淹水現象能夠與人類生活共存共生。今天我們在水患管理上就存在不少缺失,因為現階段只強調兩個層面的問題:(1)防洪:儘量使得淹水不發生,(2)若發生水災,進行災害應變緊急疏散。但其實水患管理還缺少了一環,就是如何可以當淹水發生時不一定成災,尋求與洪水共存的機制。
未來我們的設計上更要充分利用自然變化帶來的能量,以雨水處理為例,過去我們只是單一的排出雨水,而沒有善加利用。在灰色的都市建設中,我們可以加入“綠色”的概念,用植物、自然機制來進行綠色城市的打造,例如在天臺種植植物做“綠屋頂”,在地面也可以打造“雨水花園”,通過植栽和土壤來吸收雨水,自然下滲,如此一來可以截流雨水,減少工程排水系統的壓力,從而長遠的服務城市的生態,這樣的嘗試在澳洲、歐美等國早已開展並且慢慢成為主流,當自然的能量與地景建築充分結合在一起,綠色主導的“海綿城市”也逐漸浮出水面。這是一種針對都市排水的有效創新模式,但是,海綿城市還未能解決大型的洪水氾濫問題。
為了進一步解決洪災,就必須學習荷蘭,大膽地提出“還地於河”的設想。也就是說未來希望有一些土地是允許河川氾濫的,將一部分土地還給河流。這在今天工程導向的亞洲國家乍聽之下很難實現。但洪氾區的概念本來就是自然帶來的啟發,河川在地勢低窪的地方氾濫,一直沖刷,平時無水,只有在汛期才會淹水到特定區域,因此河流氾濫本身就是生態系統的一部分,也因為河流的沖刷和堆積,造就河流氾濫區營養豐富的土壤,給人們帶來新的生活機遇,因此不應該完全去否定河流的自然現象。荷蘭的“還地於河”主要是在鄉村,當然一開始引發農民的抗議,因為很多農田開發了幾個世紀,被居民視為重要的文化資產,因而在過程中遭遇到不少阻力,如何協調就成了重要問題。但農業與氾濫不見得不能共存,在美國北加州也有類似還地於河的政策,但不同於荷蘭的是,農夫不需要遷移,而是由政府出面給予農民適當補償,在平時就進行土地耕作,在洪水氾濫期就停止耕作接受補償,這樣成功實現了土地的所有權仍然是農民所有,政府只是花錢購買了一部分使用權,讓這塊土地在農地與濕地間適時地轉換,休養生息,反而實現了人與河的友好共存,當然未來的探索更需要在制度設計與房屋設計上下功夫。
再次回歸到“水”的層面,如果我們的社會依舊堅持防洪思維那就很難消除淹水,而這樣的思維改變不能單單靠政府,需要落實到每一位民眾身上,民眾需要明白我居住的地方一定可能發生淹水,只是時間未到,堤防不能夠完全依靠與信任,在未來極端天氣增加的情形下,我們也許會面臨到更多挑戰,因此從每一個人做起,都應該去理解我們需要的“水文環境”,學會與水共生,作為人類重要的生命資源,水不僅僅被我們使用,更應該與我們共存共生,實現生態永續循環發展。
人類只是生態的一部分,水也是生態系統中重要的一環,也是我們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們不可能消滅淹水,而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學會容受、善加利用,從而打造出一個不怕水淹的韌性城市,在這個城市系統中真正實現有水,有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