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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家網媒對澳門藝文團體、澳基會的負面報導

2016-07-18

澳门月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媒體社會發展

早前,本澳一家新網媒在其網上平臺向澳門社會及海內外募款尋求運作資金,至6月中旬出其不意刊發了矛頭直指澳門藝文團體、澳門基金會等的專稿,吸引外界眼球。該網媒將澳門藝文團體逐一羅列,繼而直奔主題批評這些團體得到資助是如何的不合理。其中的澳門筆會而後公開登報回應指出:“當中內容並未能反映全部事實。為此,本會特作說明,以期讀者充份了解實情,合理判斷本會的工作。”究竟這其中為何“未能反映全部事實”,網媒、筆會各執一詞,令一眾市民滿頭霧水,更有人藉機在網絡與現實中挑起對澳門基金會的敵視情緒。

今日之談,筆者並非是來反對媒體對於澳基會工作的監督之責,但在網絡時代資訊流通異常快速,“病毒式”的傳播更讓人瞠目結舌,如同早前的不少謠言一般。而作為媒體,享有第四權的監督力量,更應在作出公開報導前確保資訊來源要實事求是、公正客觀,斷不可為了劇情需要與自身利益,在不向有關單位查詢、索要資料的基礎上,憑藉自我編輯、“做”出文章,畢竟在一味追求點擊率的同時,媒體需要客觀公正的職業道德。單就澳門筆會的這起爭論而言,其實本可以完全避免,只需一通電話或一封電郵,便可從對方獲取所需資訊以了解到真相。倘若當時報導者有充分向筆會查證,一來不會有“誤殺”之嫌,二來更不會待到真相公開之時,傳媒自身的公信力也大受影響,害人終害己。

因而查證是客觀公正的第一步。作為媒介,在不查證真相的情況下,單憑一己喜好來公開審判,更以某某社團獲得資助的多少來斷定其不合理性,多少有些“一口咬定”的意涵,這樣是為引起網路輿情沸騰?還是意在挑起社會爭議和矛盾,以陷某些社團於千夫所指的下場?再者,單單以受資助金額排行榜來判定一間團體是否“合理”,卻完全忽略不提這些藝文團體及活動的價值所在,當中是不是有斷章取義、引導對立之嫌?

至此,走出查證的第一步,回歸客觀公正的角度方能堅守媒體的重責。再來,不論何種年代,過去的紙媒、今日的網媒,傳播的手段與途徑固然重要的同時,請勿忽略了內容的價值。兩岸四地不少傳媒人離開傳統媒體,進軍新媒體的亮點也是在內容為王的時代中藉助新型工具實現質的飛躍。試想,澳門有媒體行業龍頭的同時,自然也有不少運營困難的傳統媒體,各家的傳播途徑與內容,多少有所差異。這當中明顯的差別就在於價值觀的差別,或者說自身的正向影響力,以正向影響力去獲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從而長久發展。須知,身為文藝工作者,要傳達的就是文化,是價值,是精神,是理念。同理而言,在該網媒關於《澳門月刊》屬下機構2014年出版的慶回歸15週年輝煌成就大型畫冊的報導,我們可以理解如此渲染的做法背後的真實原因,這般刻意引導的目的在於強調該畫冊實體的根本不存在,更指責該畫冊是為宣傳特區回歸後的輝煌成就而得到資助。為加強讀者對該畫冊的反感,甚至寫下:該出版社由編輯、設計、出版都沒有澳門居民參與的胡謅之語。如此顛倒黑白、不顧真相的報導,既是對媒體人的責難,也是對業界的褻瀆,更是對愛國愛澳社會團體的不尊重(當然,上述不實報導很快地被放出消息人士迅速修改)。事實上,該本土出版社創辦二十多年,曾經為本地市民出版的書刊不勝枚舉,包涵宗教、文化、藝術、新聞、歷史、醫學等等范疇。再者,本澳社會不可能不知《澳門月刊》創辦之初衷就是立足澳門、宣傳澳門、推廣澳門、報道中國,支持國家與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回歸十多年來,澳門的輝煌成就本就應該更加自信地傳達給兩岸四地與世界各國,當網絡中充滿著對事實的扭曲之時,更應該有堅定的力量來客觀陳述真相,宣傳澳門之碩果。

而回歸該網媒無理指責澳基會資助藝文團體不合理、不公平的的議題。其實縱觀各地,政府資助藝文發展本無可厚非。在香港,包含兿文團體在內的業界正是得到香港兿文發展局資助才發展到今時今日的水準與規模。而台灣也持續協助和推動全台藝文團體的永續發展。事實上,無論何地,其資助前提必須要符合政府的長久發展理念,難道政府要扶持一味地不分是非的反對政府、與主流民意相悖的團體,最終讓政府自身的施政進退兩難?何況對藝文團體資助也是完全符合澳基會“與從事與基金會宗旨相符活動的機構或實體交流合作”的宗旨的。當然十只手指有長有短,若硬要满足社會上對資助的公平性、合理性的要求,而進行大鍋飯式的分配制度,實行人人統一定額分配機制,試問這樣的資助又何以達到最大之效益?

浮華的社會中,我們需要一種理性的聲音,而非一股追求為反而反、為駡而駡的“流行”態度。當反國家、反政府的消極對立主義瀰漫之時,我們心中的安定樂土也開始了無休止的社會內耗,因此為了澳門的永續發展,沉默者更要勇於發出自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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