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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代际养老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基于文献的研究

2016-07-15王军永刘霞刘鹏程

科技视界 2016年17期
关键词:现存问题

王军永+刘霞+刘鹏程

【摘 要】为了解当前我国代际养老代际体系现存的主要问题,采用文献内容分析法对相关论文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当前我国代际养老文化氛围差、政策支持不力、替代服务不足、养老资源有限、供给能力受限、需求总量巨大,由此导致代际养老面临严重的供需矛盾和可持续性问题。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努力。

【关键词】代际养老;现存问题;文献内容分析;边界分析

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的到来,我国老龄化日益严重,养老压力愈来愈大[1]。而代际养老作为我国的主体养老方式[2-3],面临愈来愈多的冲击。为了解我国代际养老代际体系现存的主要问题,采用文献内容分析法开展研究。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鉴于中国知网(CNKI)的全面性与更新及时性[4],研究采用多检索词交叉结合的方式,检索CNKI期刊库1999-2014年的学术期刊,并进行筛选确定研究对象。采用文献内容分析法,搜集代际养老现存问题的描述;借鉴供需理论、卫生系统宏观模型的思路加以行概括、归纳;利用边界分析法,检验问题的全面性。

2 结果

2.1 我国代际养老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据文献内容分析的结果,我国代际养老体系主要存在6大类、43个问题。

2.1.1 代际养老支持文化氛围差

主要表现为孝文化淡化,尊老、敬老、养老意识淡漠,啃老、虐老、遗老与歧视老年人现象严重,重幼轻老问题突出[5]。由此导致的问题是缺乏认识、了解老年人的正确心态,导致对老年人特点认识不足,对老年人真实需求认识不到位,城乡环境建设中对老龄群体考虑不足,适老环境建设滞后。此外,由于家庭居住观念改变,代际分居现象日益普遍,对代际交流、代际支持产生一定影响。

2.1.2 代际养老支持政策缺失

由于丧失了传统礼法合一的基础,代际养老更需要法律、政策的支持。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养老责任主要由家庭承担,但对于承担形式、标准、分担方式、罚则等缺乏明晰规定,又缺乏明确的法律解释;此外,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老龄工作委员会是议事协调机构,老龄管理的实际职能分散于民政、卫生、人保等等部门。这些导致代际养老行为变成了有条件的功利性行为、自愿行为、道德行为,缺乏强制性。与其他国家相比[6],我国一直提倡家庭养老,但实际支持政策碎片化严重,缺乏有效的实际支持政策,如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规定等个人所得税政策。

2.1.3 替代服务供给不足

主要表现[7]为:社会养老发展无法适应快速老龄化的要求,养老机构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养老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运营资金不足,服务内容单一、质量良莠不齐,与老年人需求错位明显;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较窄、保障水平较低,难以应对日益增长医疗、养老费用负担。

2.1.4 代际养老需求旺盛,供需矛盾突出

一方面,我国老龄化呈现超重、超速发展态势[1],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速快,高龄、空巢与独居、失能、贫困老年人口规模大、占比高,而老年人口由于所处的特殊时期,经济供养、医疗照护与日常照料、精神慰藉的需求量大,养老需求的“蛋糕”很大。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大部分老年人依然把家庭养老,尤其是子女支持,当作最主要的养老方式[2-3]。

2.1.5 代际养老资源不足

主要表现为:第一,受生育政策与观念、婚姻观念等的影响,我国城市家庭规模缩小,老年人子女数量减少,代际养老的潜在人力资源数量不足。第二,由于子女更多走向职场,面临交织的工作、成长、抚幼、赡养等多重的负担,子女时间、精力不足问题日益凸显。第三,代际分居、人口迁移、人口流动等,增加了代际照料的难度。第四,子女自身经济能力有限,供养能力不足。第五,子女缺乏家庭照护专业培训,缺乏相应的照护、沟通、护理知识与技能[8]。第六,因为老人照护工作的长期、繁琐、复杂、劳累,子女不愿意承担家庭照护工作责任。

2.1.6 代际养老供给有限

从供给角度看,我国代际养老呈现出供给不足、供不应求的状态。第一,代际经济供养不足。现代社会里,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工资和养老金已成为城市老年人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家庭成员的转移性收入在老年人收入中占比越来越低,已经不再是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子女的经济供养更多成为一种孝心的表现。2010年,收到过子女给钱的城镇老年人仅占31.8%,家庭转移收入仅占平均年收入的3.1%[1];2013年,上海市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中子女亲属补贴仅占1.7%[9]。第二,代际照料支持减少。2010年,子女照料失能老人的时间仅占总天数的一半[1]。第三,代际情感交流偏少。老年人情感安慰上子女支持仅占9.3%,低于好友、邻居(22.4%);老年人需外出陪伴时,子女的比例更是仅有7.3%;老年人与子女往来很少的接近15%[10]。

总之,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严重,而老年人偏好代际养老,社会养老等替代服务供给不足,代际养老需求庞大。由于孝道观念淡化、代际养老法规政策和实体管理部门缺失、家庭规模与结构变化等原因,代际养老服务潜在人力资源数量不足、时间精力受限、供养能力低下、养老服务技能缺乏,导致代际养老供给不足。从而导致代际养老供需矛盾日渐突出,老年人老无所医、老无所养的风险增加。

2.2 问题饱和度分析

按照问题边界分析的步骤,应用excel绘制出问题饱和曲线图,结果显示问题随着文献的增多而逐渐增多,但到达231篇时达到顶点,说明对我国代际养老体系现存问题的文献收集已经达到饱和,问题的收集到的问题全面。

3 讨论

保障代际养老体系可持续性,对于维护老年人口切身利益、积极应对老龄化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代际养老问题涉及到父代、子代的利益,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需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其他家庭养老方式的结合,需要教育、宣传、文化、卫生、民政等等多个部门。因此,解决代际养老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

从当前看,迫切需要解决如下几个问题:一是,重塑尊老敬老文化传统。通过宣传引导与违规处罚结合,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尊老敬老道德建设,并将尊老敬老评价纳入个人信用体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二是,完善代际养老支持政策。如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健全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三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发挥子女、家庭、社区、政府等多方价值,积极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实现养老的多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玉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Gu S, Chen XG, J Liang. Old-age support system and policy reform in China [A].In: 1995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ging in East-West,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Seoul Korea[C].1995.

[3]胡薇.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中国老龄化趋势下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J].北京观察,2005(3):52-54.

[4]相清平.基于文献计量的国内网络民意研究回顾与建议[J].网络政治研究,2011(4):62-70.

[5]陈功.家庭革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119-122.

[6]王莉莉.对完善中国家庭照料支持政策的思考与建议[J].兰州学刊,2012(6):138-145.

[7]新华网.“十三五”面临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挑战[EB/OL]. http://www.js.xinhuanet.com/2015-12/04/c_1117356784.htm.

[8]Christakis NA, Allison PD. Mortality after the hospitalization of a spouse[J].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2006,354(7):719-730.

[9]殷志刚,周海旺.上海市老年人口状况与意愿发展报告(1998-2013)[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

[10]肖健,耿晓峰.北京市城区老年人精神慰藉情况调查[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4):71-75.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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