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谈发展:降低体制成本是关键
2016-07-15
公务员文萃 2016年7期
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近日表示,我们通常会把降成本看作是企业的工作,但是有些成本仅靠微观主体的努力,是不足以显著下降的。
第一类成本是法定成本。比如企业必须交税,必须缴纳社保。根据国际经验,降税一定要伴随政府开支的减少,否则,由此造成的财政窟窿短期看可能只是增加财政赤字,长期看却有可能变为国民经济失衡的一个根源。所以,应对这种局面,要有一系列的连锁对策。
第二类成本是市场主体对市场机会做出反应要付出的成本。比如儿童医院人满为患。这说明潜在的、能够供给的医疗服务资源在对巨大的、潜在的,甚至不是潜在的医疗需求作出反应时遭遇了障碍。必须动员更多的医疗服务资源来增加供给。这不是靠喊口号、许愿就能够解决的。要有扎扎实实的措施。现在有一些不恰当的价格管制,使市场主体对市场机会做出反应时要付出很高的成本,这就导致了供不应求。
第三类成本是当市场主体对市场机会做出反应时,获得关键要素的成本。比如房地产热。仅仅靠货币政策去调整房价是不得力的,人们有购买力,却没有相应的土地拨向市场,土地分配无法对市场做出灵活反应。于是尴尬的局面出现了。我们在深圳做过调研,有大量土地没有被好好利用。这些闲置土地能不能转换成住宅用地呢?这个事情是由全国的法规、全国的行政控制决定的,深圳说了不算。因此,如果市场主体看到了市场机会,想做出反应,但无法获得需要的要素,降成本的过程就会变得非常缓慢。
这三类成本我把它们统称为体制成本。回顾增强竞争力历程,中国之所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发展速度走在世界前列,真正的秘密是通过改革开放,系统地、大规模地降低了体制成本。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