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
2016-07-14吴硕林
文//吴硕林
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
文//吴硕林
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是有效预防和控制社会不稳定的重大措施。粮食收购面对广大粮农,涉及千家万户。收购政策重大决策是否可行,事关广大粮农的切身利益,事关粮食生产稳定与社会稳定。因此,在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中,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颇具现实意义。
一、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含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重大事项能够顺利实施。
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粮食收购决策中的运用,是指在粮食收购重大政策出台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其目的是为了让粮食收购政策能切合粮农的心理预期,更好地保护粮农利益,防止因粮食政策决策不当而损害粮农利益,进而引发粮农对政府、对粮食部门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二、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义
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稳工作的必然要求。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大背景下,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既是大势所趋,也是现实要求。
(一)可以提高粮食收购政策决策的准确性
粮食收购是粮农实现经济利益的直接途径。每季的粮食收购政策出台前,粮农对政府和粮食部门的粮食收购政策总是抱有很高的期望,但粮食收购政策如何才能做到合理可行,一直是困扰政府和粮食部门的一个大问题。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要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在进行农本调查、基本摸清粮农对收购价格心理预期的基础上,对拟作出的收购政策与粮农进行一个交底互动,听取粮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这些意见建议再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使收购政策能够更好地满足或者接近粮农的心理预期,切实地维护广大粮农利益,有效地稳定粮食生产,从而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二)可以摸准粮食收购政策决策的风险点
每一项重大决策都有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在以往的粮食收购政策决策中,有关部门虽几经周折,也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对所制定的政策是否对社会稳定存在风险,风险有多大模糊不清。由于对政策决策的社会风险认识不足,或者对政策决策风险点的漠视,常常使一些政策不能很好地推行,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引发群众的不满。开展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将拟定的政策在实施前,对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进行一个系统而完整的梳理,并对梳理出的风险点逐个进行分析,分清不同风险点的不同特点,便于提出科学的应对性措施。
(三)可以避免不当决策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任何决策都不可能完美,即使做再细致、再充分的调查论证,也难保证一定是合理的,或者完全能够被公众认可与接受,尤其是粮食收购政策决策,由于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种粮大户(合作社)与一般中小粮农、丰年与灾害性年份的情况不一,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肯定会有不确定因素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从以往的政策决策看,虽然也能预见一定的风险,但还是缺乏系统的排查,尤其对如何预防和控制风险问题考虑不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对已经摸排出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存在风险,提出应对性的预案,用积极的对策措施,预防和控制因政策不当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矛盾,保证政策的执行效率。
(四)可以提高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的透明度
开展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改变了过去由政府部门直接定政策的做法,并通过组织粮农座谈会、向粮农征询意见的形式,让粮农参与粮食收购政策的制定。这种做法于粮农的积极意义体现在:一是让粮农了解了粮食收购政策制定的导向和原则及政策制定的过程,能够消除既往存在的思想疑虑,提前消化政策实施的负面因素;二是让粮农在粮食收购政策决策中有了话语权,能够使粮农切身感受到制定政策的参与感;三是让粮农在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增加对政府和粮食部门的信任感,进一步提高对粮食收购政策的认可度。
三、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难点
开展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之前也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因此,对粮食部门来说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
对粮食收购政策的决策,现行的做法是粮食部门搞个农本调查,参考历年资料和周边区域做法,提些政策建议,再由政府牵头,召集财政或者物价等相关部门商议,最后正式出台具体的粮食收购政策。由于长期沿用这样一种政策形成模式,而且从以往的情况看,收购政策的实施一直都较为平稳,所以,业内几乎都认为这主要得益于粮农对政府、对粮食部门出台的收购政策有较高的认可度。出于这个原因,一些人认为,对粮食收购政策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无非是过过场、走走形式、多了一个程序而已,对政策的决策和实施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没有必要进行。
(二)工作目标不清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一项十分专业的工作,具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如果要在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中引入风险评估机制,对粮食部门来说,不知从何入手。对于评估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内容、采取什么方法、需要经过多少环节、最后要达到什么目标都不是很清楚,容易导致评估工作方向不明、程序混乱、调查不细、听取意见不够充分、评估结论不够客观、应急对策不够完备等问题。
(三)队伍力量缺乏
粮食部门长期稳定的政策决策途径,养成了决策者的定向思维模式。对开展风险评估这种将拟出台的政策交由粮农和专家讨论的逆向工作流程,会感到不适应。而且风险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公共安全、维稳管理等很多方面的内容,粮食部门干部普遍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更缺少这方面的实践。所以,对粮食部门自身而言,评估工作存在着人才不足、评估能力低下的突出问题。这也是造成粮食收购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难以积极主动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途径
对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进行评估,必须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成立领导组织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为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建立工作班子,以粮食部门为主,负责日常工作与管理。二是成立专家组。邀请粮食、农业、财政等部门和政策研究、平安维稳等方面的专家参加。如果采用简易程序评估,则由粮食部门自己组织,或由粮食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单位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即可。
(二)制定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实施政策的蓝图。因此,要根据粮食收购工作的实际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认真制定好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的目的、采取的方式、具体的任务和相关的工作程序与要求,做到重点突出,环环相扣。由于粮食收购具有季节性的特点,时间要求比较强,所以,工作方案中对组织粮农座谈、开展民意问卷调查和组织专家论证的时间安排必须科学合理。
(三)开展民意调查
民意调查的目的是检验拟定的粮食收购政策价值取向与粮农对当季粮食收购政策心理预期的摩合度,这是开展评估的必要环节。主要通过两种方法:一是召开好粮农代表座谈会,重点是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代表,同时也要兼顾一般农户代表;二是进行问卷调查,按照突出产区、兼顾一般的原则或按一定比例,向粮农分发民意调查问卷。无论是座谈会,还是民意调查问卷,都必须将拟出台的粮食收购政策及一些原则规定和要求向粮农讲清楚,便于粮农进行衡量。当然,最主要的是要将粮农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和分析,为正式出台政策提供民意依据。三是进行听证程序,适用于特别重大的粮食收购决策,并按照听证程序的相关要求组织。
(四)组织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是整个评估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的主要任务是对拟出台的粮食收购政策作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分析研究,摸排出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提出预防和控制这些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政策是否可行的初步结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专家论证的组织工作,尽可能邀请齐与粮食收购政策制定相关部门和各方面专家,充分听取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专家们摸排出的风险点和提出的应急对策,都要认真记录,并进行综合归类。
(五)撰写评估报告
撰写评估报告是整个评估工作的最后环节,评估报告的结论如何、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决策的实施。因此,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评估报告的撰写必须认真细致、客观严谨。要综合粮食生产形势、农本情况和粮农的心理预期、听证综述或专家论证的意见建议,权衡利弊,分析得失,对本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得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的风险等级结果,并最终得出不予实施、暂缓实施、可以实施的结论。
(六)落实应急对策
应急对策是为政策实施提供的有力的保障,对政策的顺利实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粮食收购政策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的另一项任务,就是根据粮农对拟定政策的反应程度和专家提出的对策建议,落实好相应的应对措施。一是建立政策实施情况信息收集系统,重点是政策实施中,即粮食收购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包括粮农在基层粮站的反应,或通过市长热线、网上舆情及来信来访等的信访与投诉;二是建立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好专人,便于及时处理有关的信访、投诉,及时处理有关的争执,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粮食收购政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
一个好的评估流程和一份好的评估报告,能为重大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这就要求整个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做到:
目的要明确。为什么要开展风险评估,要达到什么目的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能为了评估而评估,也不能把评估作为一种走过场的形式。
方法要得当。必须制订严密的工作方案,并根据评估的内容,正确选择综合评估或简易评估的方式,防止评估简单化或复杂化。
程序要规范。评估的另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决策的规范。因此,与评估相关的调查摸底、民意调查、座谈会、专家论证等诸多程序都不能少,必须按照规定的环节逐步推进。
意见要客观。要根据实地调查、民意调查和粮农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情况,充分考虑各方代表的意见,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意见。特别要强调,不能先有结论后再作评估。
对策要完备。很多不确定因素会影响政策的实施,这就要求所提出的应对措施是系统的、完整的,不仅要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而且具有完备的应对能力。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