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管分离”背景下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研究
2016-07-14黄梅霞
黄梅霞
(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 泉州 362200)
“检管分离”背景下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研究
黄梅霞
(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 泉州 362200)
2013年8月15日,质检总局颁布“一般工业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公告。此后在2015年所组织的全国法检目录外进出口产品抽查中,发现较多的不合格现象。因此,在“检管分离”背景下,如何做好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成为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泉州检验检疫局进行具体分析,探讨做好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的三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完善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让企业意识到自己是质量主体;二是完善目录外抽检工作的实验检测技术;三是提高目录外抽检工作的宣传力度。
目录外产品;“检管分离”;监督抽查工作
1 质检总局颁布“一般工业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公告
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2013年8月1日发出公告宣布,将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这一调整将从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根据此次的调整公告,我国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其中,1420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调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商品目录》;8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需要实施出境动植物检疫仍保留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商品目录》中。据初步测定,不再实施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涉及机电、轻纺和资化3大类47个子类、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占2013年列入法检目录的2141个海关商品编码的70.43%。
2015年,质检总局组织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了监督抽查。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在全国口岸、国内市场、跨境电商、进口产品使用地、出口生产企业和货物集散地实施抽查,抽查环节上做到了进出口商品主要流通渠道的全覆盖。针对近年来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高风险商品,加大了抽查力度。严格依据国家强制标准实施检验,对抽查不合格商品均依法进行了处置。
此次抽查涉及机电、轻纺和资化三大类别、12种重点商品,主要包括: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制动软管、电子坐便器、家用电器、节日灯串、LED灯、功能性服装、儿童服装、家用纺织品、学生用品、食品接触产品等。全国共抽查进出口商品6703批次,检出不合格2497批次,不合格检出率37.3%。其中,进口商品不合格检出率38.9%,出口商品不合格检出率32.6%。
抽查的12种重点商品中,进口方面: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不合格率48.4%,汽车制动软管不合格率8.0%,电子坐便器不合格率56.0%,功能性服装不合格率38.7%,儿童服装不合格率30.7%,家用纺织品不合格率40.3%,学生用品不合格率44.6%,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率49.7%;出口商品方面:节日灯串不合格率62.9%,LED灯不合格率75.8%,家用电器不合格率44.7%,服装不合格率16.8%。
按商品类别划分,机电类不合格率47.2%,轻纺类不合格率34.3%,资化类不合格率31.8%。其中,机电类的进口电子坐便器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电气安全不合格;出口LED灯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说明不合格。轻纺类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标签不合格;出口服装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纤维含量不合格。
2 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4—2015年目录外监督抽查情况
2014年泉州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泉州局”)共完成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20批、不合格率为0。其中按进、出口抽查种类分,进口抽查批次8批、检出不合格率为0;出口抽查批次12批、检出不合格率为0。按抽查商品的种类分,机电产品抽查1批、检出不合格率为0;轻纺产品抽查17批、检出不合格率为0;资化产品抽查2批、不合格率为0。
2015年泉州局完成进口原油质量监测59批,检出不合格原油44批,不合格率为74.58%。完成出口儿童服装抽查20批,检出不合格2批,不合格率为10%。
2015年泉州局共完成进口原油质量监测59批,检出不合格44批、不合格率为74.58%,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硫含量、钒和残炭。
在抽查的20批出口儿童服装中,检出不合格率为10%。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小部件拉力和纤维成分含量。主要不合格原因为企业对输往国的小部件拉力无要求而未引起重视。
泉州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于在此期间进口原油的质量监测结果均于每月5日前以“进口原油质量监测月报告表”形式上报福建局。出口儿童服装经抽查检测合格的,均以“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情况通知单”形式将结果反馈企业;经抽查检测不合格的,则以“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通知单”形式将结果反馈企业,并对相关样品拍照存档,同时将抽查结果录入“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
2014年目录外抽检产品情况无不合格现象,说明2014年目录外产品质量较好。主要原因是由于颁布“一般工业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公告前属于目录外产品还处于严格监管之中,产品质量整体良好,而颁布公告之后前期监管效力尚存。
2015年目录外抽检产品情况存在较多不合格现象,说明2015年目录外产品质量比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两个原因:一是颁布公告之后泉州局对目录外产品的监督力度大幅下降;二是目录外产品的抽样检测项目覆盖面加大。
3 做好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
依法开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既是国家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也是对目录外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对于以上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发布风险警示、技术整改、下架、不准出口等处理措施。做好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不仅需要从抽检出现问题时进行后续监管工作,还需要为提高监管有效性提供相应的法律基础、技术保障以及拓宽宣传渠道。
首先,做好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的基础在于建立健全完善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让企业意识到自己是质量主体。完善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要切实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手段,切实伴随一定强度的经济性制裁。
其次,做好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的保障在于完善目录外抽检工作的实验检测技术。一是加大实验室的投入,提高实验室的技术保障能力。二是目录外商品信息收集渠道较为狭窄,较难了解辖区内进出口目录外商品的生产情况,如果能多方面拓宽信息渠道,将使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更具有目的性。三是由于部分抽查样品需购买、送样以及送系统外实验室进行检测,因此建议加大目录外抽查的经费保障。
最后,做好目录外监督抽查工作的方法在于提高目录外抽检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加大检验检疫机构对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监管职能的宣传,同时拓展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对国内市场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工作,以利于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进行检企互动,利用新媒体实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宣传,如微信群、QQ群建立。并且能够通过新媒体平台倾听企业反馈的声音。
汪雨濛.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性的路径思考[J].决策与信息,2015(33):210.
10.13939/j.cnki.zgsc.2016.4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