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职业资格证书互认机制研究
2016-07-14郑群英
王 敏,郑群英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海峡两岸职业资格证书互认机制研究
王 敏,郑群英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海峡两岸职业资格证书互认是自闽台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以来海峡两岸职业教育领域关注的焦点,它对巩固两岸关系、促进文化交流,增强文化认同、增加民众互信、实现资源共享、促进闽台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等方面都有积极促进作用。文章围绕海峡两岸合作办学过程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政策、人文、具体操作等方面探究两岸职业资格证书互认机制,以期海峡两岸各个行业的职业技能标准建设起到先行先试的作用。
闽台;职业教育;资格证书
1 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职业教育办学力量薄弱,迫切地需要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和教学管理模式,提高职业教育的层次。而台湾的职业教育发展较早,职业院校多,职业教育理念国际化,管理模式先进,为台湾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台湾职业教育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闽台积极展开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福建省学习台湾高等职业教育丰富经验,更新办学理念,充分利用台湾先进的职业教育资源,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有效地服务地方经济。
2 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现状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第37条指出:加强内地高校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探索闽台高校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1]
《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则深化了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以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为平台,推进“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和“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引进台湾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建教学资源库、专家库,围绕两岸产业对接共同开发教材,共建实训基地,培育一批对台职业教育合作先行先试校,实施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人才、合作培训师资、高职教师台湾访问学者工程等项目,支持闽台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双向交流。[2]
2014年11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明确了地方政府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职责,将闽台职教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与内地的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组织合作,在本省设立闽台职教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明确了从台湾引进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待遇问题等。[3]这是全国首部涉台职业教育合作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拓展闽台职业教育合作范围,开展两岸校际合作、职业培训、资格考试和认证等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的逐步改善,闽台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已成为海峡两岸交流最活跃的领域之一,不仅有利于促进闽台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为两岸文化融合、经济发展和祖国统一奠定良好的基础。福建与台湾在高等职业教育交流研讨、合作培养、互派学生等方面进行了先行先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存在相关制度不完善、两岸对联合办学反应不一、两岸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互认、教学成本高、合作办学费用高、项目实施难度大、合作的企业范围窄等问题。[4]因此,要进一步提升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水平,拓宽合作空间,就必须规范合作的制度、创新合作的模式、完善合作的机制及推进合作的对等化,从而实现闽台高等职业教育的双赢,开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新局面。目前,两岸职业教育界已经开始探讨如何完善相关制度,吸引两岸企业和职业院校参与,推动两岸学历与资格证书互认等措施。
3 职业资格证书互认机制
3.1 职业资格证书互认的意义
2009年9月,福建为推动闽台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在规模、内容、层次等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在总结历年来对台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推出了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两地高校努力实现教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推动闽台高等教育实质性的交流合作。截至2013年,台湾岛内承认大陆“211”大学111所以及191所专科学校的学历。福建省目前只有7所院校的学历被台湾地区承认,大部分闽台联合办学专业学历不被台湾地区承认,明显不能满足目前闽台高等教育合作的要求。[5]另外两岸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互认,台湾居民要取得大陆的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到大陆来考试。而目前台湾还没有向大陆居民开放大职业资格认定,在闽高校的学生无法取得台湾的职业资格证书。
因为两岸学历互认是台湾地区对大陆高校的学历认可问题,两岸如何建立互信,是双方高校合作也是政府对台的一项重要工作,所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是比较成熟的做法。[6]职业资格证书认可这项工作的开展和推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福建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海峡两岸技能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满足闽台企业发展的人才需要,是两岸职业技能标准建设的有益尝试。
3.2 职业资格证书互认机制
由于目前权威的职业资格认证机构一般是政府机构,在目前形势下,闽台两岸可以委托民间组织或第三方认证机构展开两岸职业资格互认工作,取得中立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闽台两岸均有效。[7]闽台联合办学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是他们有实际操作能力的表现,获得两岸互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满足企业岗位要求的有力证明。
闽高职院校可以借鉴台湾职教经验,完善大陆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使技术交流与学术交流的证书互相承认,不同等级的资格证书效力能与各级文凭得到相同程度的认可和使用,为两岸高职学生打通互通型人才培养、职业教育资格证书认可、提高合作层次、共同服务区域经济等方面的通道。
通过对两岸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机制的研究,尝试建设闽台两岸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平台,逐步实现两岸职业技术标准的互通互认,既满足闽台企业发展的人才需要,又为海峡两岸各个行业的职业技能标准建设起到了先行先试的作用。
3.3 职业资格证书互认的关键问题
实现海峡两岸职业资格证书互认的关键问题是:目前两岸职业教育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还处于初期阶段,省内还未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两岸教育与学校要进一步扩大交流与探讨,共同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并面向高职院校进行推广应用,形成“以考带训、以考辨才”的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机制,实行“一考双证”(通过一次考试同时获得大陆和台湾的职业技能证书),建设闽台两岸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平台,逐步实现两岸职业技术标准的互通互认,推动海峡两岸人才的进一步流动和发展。
4 结 论
职业资格证书是两岸未来就业市场的主流,能促进充分就业。两岸职业教育都在积极培育各级技术人才,进行各种技术能力与资格的检定、鉴定。通过实施海峡两岸职业资格互认机制的探讨研究,可以进行教育资源分享及扩大合作领域,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计划,让学生具备多元才能,以配合社会及经济发展所需。
[1]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
[2]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1.
[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草案)[Z].2014.
[4]蔡舒钰.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咸宁学院学报.2011(10):21-23.
[5]林仁灶,刘贤昌,林晓薇.闽台“校校企”联合办学发展问题研究[J].长沙大学学,2014(3):129-131.
[6]刘爱霞.对闽台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内涵与模式的思考[J].机械职业教育,2009(4):167-169.
[7]孙淑萍.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与海峡西岸职业技术人力开发[J].福州党校学报,2010(5):78-80.
10.13939/j.cnki.zgsc.2016.49.125
王敏(1976—),女,汉族,重庆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副教授,福州大学工程硕士。研究方向:计算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