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通信工程招投标违规操作的风险控制研究
2016-07-14张小芳
张小芳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内蒙古有限公司 赤峰分公司,内蒙古 赤峰 024000)
预防通信工程招投标违规操作的风险控制研究
张小芳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内蒙古有限公司 赤峰分公司,内蒙古 赤峰 024000)
在通信建设项目中实施招标制度可以有效维持通信行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其公平、公正。然而,近年来,随着通信产业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又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及现象,如逃避招标、评标专家资质不足等情况,这些很可能损害了通信行业市场的公平、公正以及招投标方的利益,因此必须采取全民有效的措施以降低其过程中的风险,为投标企业提供一个健康公平的竞标环境,同时也可以有效规范投标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
通信工程;招投标;违规操作;风险控制
1 通信招投标违规行为的表现
1.1 存在不招标、规避招标现象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明确规定,如果特定合同的估算价高于既定的标准,招标方要对此进行招标。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有部分招标人采取将通信项目分化或分层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以逃避相关规定的监管,不进行招标。再者,其虽然进行招标,但是却通过某些手段进行暗箱操作,使招标缺乏公平和公正,丧失了招标的意义。
1.2 投标人之间采用串通投标、围标
投标方彼此之间建立“投标联盟”,使用串通式投标的方式进行围标、投标,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进行竞标。其工作原理是在许多企业一同竞标时,某家企业用金钱来贿赂其他竞标企业,让其不进行实质性的竞标活动,在最后只有其一家来进行参与竞标书的制作,并也只有其一家来进行该项目的竞标,以这种围标的方式来进行竞标。与此同时,在此类项目以后的竞标中,其他的公司也能够使用该方法轮流中标,抬高竞标的价格以实现中标的目的,或在招标中借用其他实力较强、名誉较好的企业的名称,以提高其中标的概率。
1.3 行政监督不力,执法查处不严,纵容招标人的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使招标单位和招标行政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但是由于有些行政机关行政监督不力,导致通信市场出现许多利用串标围标、行政干预等违规行为来承包工程的现象,使招标投标制度完全流于形式。有的地方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执法不配合,使招标投标市场处于分散管理,各自为政。法律法规对于某些项目的性质定位比较模糊,建设单位抱着打擦边球的心态,违规规避招标或应公开招标的采用邀请招标,从而把自身利益最大化,并积极做好项目行政审批部门的攻坚工作,使得审批部门批准项目的招标方式,纵容招标人的违规行为。
1.4 评标定标专家出现的违规行为
对现阶段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在实际的评标定标工作中不合理的地方很多,造成这一原因的根本还是在于专家能力的不足,因为多数招标工作中的专家组都是临时构建的,其对于专家的能力水平要求必然更高,只有这样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评标及定标工作。然而,因为专家能力不够,无法有效完成评标定标工作。比如,首先,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够深刻和深入。在进行实际评定时,其结果与招标文件有所出入,缺乏合理性。其次,受专家自身主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其最终做出的评价结果有失公允。与此同时,现阶段缺乏一套合理科学的监督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监督招投标工作,从而致使专家在评定工作中缺乏规范性,不能根据客观的实际情况进行评标,以主观的态度进行评标,不能将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评标工作中,同时部分专家的职业操守及思想觉悟不高,容易被利益所腐化,致使其做出违反规定及标准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水平。
2 预防通信工程招投标违规操作的风险控制措施
2.1 明确招标范围及方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流程
充分认识并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部门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招标采购工作。作为一个发标单位主体,应从主管领导到具体经办人都要对招投标工作有充分的认识,这样才能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落实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发生。
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做到以公开招标为常态、邀请招标为例外为原则,以规则在先、实施在后为原则依法招标,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为防止串标,必须明确各级招标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与职权直接相关的影响力为本人及亲属子女创办、参股或担任高管职务的企业,在本企业及相关联企业中,承揽工程项目、提供物资供应、代理通信业务、承揽外包服务、承揽中介服务等,提供支持帮助。要建立并向社公公开监督机制,确保各种投诉举报信息的渠道明确畅通。
2.2 严格招投标的审批程序
一个通信工程的招投标应先由具体部门经办人先编制采购需求,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需求明细、采购预算、技术或业务要求(技术规范书)等,并附项目立项、科研及相关报告。随后部门负责人收到采购需求后根据需求编制采购方案,内容包括:标段划分、招标类别、供应商范围、评标方法、中标原则、商务关键条款等并提交招标主体单位成立的招标委员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才可发布,不允许个人或经手部门以会议研究决定等代替投资决策审批。一般说来委员会应包括招标经办人员、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为控制项目实施风险,可限制投标人最多投标标段数量或中标数量。不得利用标段划分规避招标或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间接指定中标人。通过后的招标书应在国家招投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并且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应当一致。在招标、评标工作各阶段,各级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与职权直接相关的影响力向评标委员施加压力,影响评标工作的公正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审查招标工作各阶段资料,尤其注意审查投标方资质情况、与招标公司员工是否存在关联,杜绝出现关联交易。审批通过的评标结果应及时在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2.3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与革新评标的方法
作为项目的评标专家,职业操守和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是其所必备的素质,这是确保其在评标中可以公平公正的前提,所以要以严谨的态度选择评标专家。第一,评标专家的资质及人数要有明确的规定,并且监管人员不能同时兼职评标专家,充分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第二,当评标人员确定之后,要对其进行专业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专家的能力素质;第三,在进行评标时,选择的专家是随机的,而且评标工作必须完全遵循规定的流程进行,并做好保密工作,以免评标信息泄露,致使评标结果缺乏公正性;第四,对评标方法进行创新和优化,总结实践经验,保留其中的优点,对其评标方法进行不断的整合和改进,保证其先进性和科学性,进一步维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2.4 加强人员监管,细划违规制度,明确惩戒条款,杜绝违规发生
规范规定当招标人和招标单位建立业务关系之后,和其相关的工作人员禁止以权谋私,接受对方给予的好处,同时其自身花销不得由对方报销;同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禁止与投标方存在经济利益交易。从事采购及负责项目招标的工作人员在某些可能影响项目公平的情况需要避嫌,以免影响工作的公平公正。招标单位项目责任人需要做好投标人的招标原则及制度宣讲工作。对于工程中项目的分包问题要阐述清楚,明确指出哪部分工程能够分包或转包,同时对于不可以分包或转包的,要将相关的责任及后果明确指出。
3 结 论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必须对招标内容、招标条件及招标流程进行明确的阐释和说明,建立完善的评标机制,明确责任制度,为通信工程招投标项目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为高质量工程的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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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光辉.推进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思考[J].中国招标,2012(49).
10.13939/j.cnki.zgsc.2016.4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