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农村村民自治浅析
2016-07-13李桂宁
李桂宁
中共临桂县委党校
新常态下农村村民自治浅析
李桂宁
中共临桂县委党校
新常态下村民自治关系到农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必须从推动经济发展、理顺村“两委”关系、完善村民选举的各项制度、提升村民素质、创新自治模式等方面来加以解决。
新常态;村民自治;四个民主
一、新常态下推进村民自治的现实意义
1.村民自治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巨大发展。随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入探索,基层民主的形式和载体不断丰富,村民自治得到有效推进。这使基层党委政府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获得提升,不断选出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好党员担任村两委干部。随着村民自治的不断发展,基层党组织民主化程度也在实践中日益提高。
2.村民自治有利于国家执政基础的巩固
村民直接选举的村干部,使得村干部没有了铁交椅,如果工作不努力实干,不走群众路线,就会在下次落选。所以,他们都比较主动与群众建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关系。同时,群众也有了监督村干部的权利。如果少数村干部当选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广大村民可以通过民主测评对其进行警示;问题严重的,可以在届期内通过召开村民会议依法将其罢免。实践证明,凡是村民自治搞得好的地方,农村社会风气好转,社会矛盾化解得好,社会也比较稳定。因此,村民自治的推进,有效的巩固夯实了国家的执政基础。
二、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1.村民民主选举阻碍大,民主自治难度大
一些地方村干部选举中贿选和拉帮结派现象严重。在进行选举时,有的代写员不按选民的意志代写选票,影响到了村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和选举结果;个别人看到自己当选的希望不大,就采取炸会、捣乱、甚至毁坏票箱等卑劣手段,阻止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选举时,一旦出现此类现象,选委会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选举秩序。加上不是民选的村干部在村务决策上不民主、办事不公开的现象,直接影响到村民民主自治的效果。此外,一些乡镇政府将农村两委看成是直接下级或派出机构,因而用命令式管理去干预日常村务运作,这严重干预了村民自治。
2.村民参与自治意识不强,自治流于形式
由于外出务工和追求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影响,一部分村民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不高。一些村民受家族、宗派意识的影响,推选出的村干部素质较低,缺乏干事创业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不能胜任村委会的工作要求;还有一些村民要求政府先帮助他们解决财务问题和土地征用后遗留的历史问题,甚至提出发给误工补贴,才愿意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有的村子之所以连续多次选举失败,成为换届选举的重点村和难点村,就是由于部分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淡薄造成的。
三、新常态下推进村民自治的途径
1.发展集体经济,夯实村民自治基础
村民委员会应该准确理清思路,努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集体经济发展的新突破。地方政府也应该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有力引导村参与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乡(镇)村双赢。集体经济有一定基础的地方,要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的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同时,要选用经济能人带动发展。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龄、知识,优化村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聘请经济专家和科技人员为乡村能人讲课,丰富致富带头人的经济科技知识,让他们带领农民增加收入,推进村民自治。
2.改革和完善村民选举各项制度,确保村民民主权力的行使
当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干扰村民自由行使选举权的违法行为。乡镇要在换届选举前对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黑恶势力予以坚决打击,对宗族势力教育引导,守住法律的底线,确保村民自治的顺利推进。同时,要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规范选举行为。行政机关在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必须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宣传解释,确保选举中不出乱子,杜绝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的现象发生。
3.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村民参与自治的素质
村民政治素质的提高是他们有序参与自治的关键。当前,乡村干部中仍然存在不相信群众、官僚主义、人治观念、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一方面,必须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素质和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推进农村教育发展,提高新生代村民的文化和政治素质,为村民自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4.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增强村民自治成效
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克服村务管理中的主观随意性。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重点做好农村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各类民生资金的发放和补贴等情况的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作出解释,并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改正。真正让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落到实处。
[1]徐勇,吴毅.乡土中国的民主选举[M],武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胡永佳.村民自治、农村民主与中国政治发展.当代中国研究[J],2000(4).
李桂宁(1963-),男,汉族,广西临桂人,中共临桂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农村基层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