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之美
——论西方造型艺术中的美
2016-07-13山东大学264209
韩 玉 (山东大学 264209)
中和之美
——论西方造型艺术中的美
韩 玉 (山东大学 264209)
中和之美作为中国文化的古老元素,一直存在于各种不同类型的中国艺术之中。在先秦典籍中,“中”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指中间,中等两者之间;二是指适宜、合适、恰到好处、符合一定的标准;三是指人心、内心、泛指人的内在精神世界。而“和”也有着四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整体中的平衡,二是差异中的协调,三是纷繁中的有序,四是多样性的统一。在中国文化体系中,“中”与“和”是密切相关的。“尚中贵和”的思想是中华文明中的精神所在,其精妙之处就在于通过“用中”“执两”来达到和谐之目的。这样看来,可以把“中”当做手段与方法。“和”则为目的,也是衡量“中”之标准所在。然而,伴随着中西方文化艺术交流的加深,我们也发现在西方艺术中也有着和中和之美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可以从“中”与“和”两个部分来讨论西方的造型艺术的三个重要要素:造型、色彩、以及思想。
中和 ;西方艺术; 造型; 色彩
一、西方艺术中的造型元素和中和之美的关系
在传统的西方艺术当中,造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包括了很多方面:比例、构图、形象等。早在古典盛期,波留克列特斯在其所编著的《法则》一书当中就系统阐述了人体的各部分比例,提出了头与人体之比为1:7。遵守这个比例,无论是雕塑还是绘画,所塑造的人物形象都恰到好处。比起早期的带有浓厚抽象色彩的作品,遵守这个比例所产生的艺术作品更适合普遍人们的审美要求。而这正是取自“中”这个守则。艺术家在研究中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而这个比例使得人体的各个部分组合起来更为协调。因为这个比例的产生是艺术家经过了长时间的艺术创作的累积,权衡其利弊所得到的。但这正是“中”的体现,即遵守合适的,恰当的标准。这与南齐的画家、理论家谢赫在《画品》中提到的“六法”中的“应物象形”不谋而合。同时,艺术家需要删除一些因素,放弃一些对于整体画面效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却看似精彩的局部效果,从而达到一种整体上的和谐,这也是“和”的体现。
文艺复兴时期,达芬奇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人物,在其作品的造型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中和之美,他在米兰期间的重要作品《岩间圣母》就是最好的例子。在这幅作品里,达芬奇使用了明确的几何结构来安排作品中出现的人物。他把人物安排放进一个类似于等腰三角形的“框子”之中来取得画面的平衡,他的做法为当时盛行的金字塔构图奠定了基础。由此可见,达芬奇提供了一种在复杂动态中取得平衡的手法,而这种手法正是中和之美的体现。即整体中平衡,和差异中的协调。同样,在“六法”之中也提到了关于构图的准则。即“经营位置”。
到了17世纪,伟大的艺术家伦勃朗为现实主义艺术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他的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取自现实生活。画家用真挚的感情描绘了他的续妻亨德利治。在其作品《凭窗的亨德利治·斯托菲尔斯》中尤为突出,画家通过对表达的细腻描绘,表现了她特有的淳朴和自然。在伦勃朗的肖像作品中,其中的老年人肖像尤为震撼人心。画家通过沧桑的面容和平静的神情,表现了他们不为常人所知的人生阅历,从而体现出“六法”中的“气韵生动”的境界,也更好的体现了中和之美中的内在精神世界。所以,尽管中西艺术各自的艺术品最终呈现的面貌不同,但对于作品中的深层次的美——中和之美的要求不谋而合。
二、西方艺术中的色彩元素和中和之美的关系
西方造型艺术在色彩中也存在着对于中和之美的要求。由于印象派的出现,色彩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不再是造型的附庸。色彩在艺术创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所以如何用色彩组织画面,如何让色彩达到和谐与平衡就变得至关重要。色彩的关系主要分为冷色和暖色的关系,两者协调作品画面才能井然有序。如果暖色过多则会导致画面压抑,冷色过多会缺少生气。而在两者的调和之中就恰恰体现了中和之美的内涵,这种调和很像中国的阴阳关系。在色彩方面做的很成功的是莫奈,在莫奈的作品中,他并不追求局部的色彩准确,而是整体的色彩平衡,所以有时在观察他的作品时,我们需要退到足够远的距离。而靠近之后,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有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充满不同颜色的笔触。在莫奈的1872年的作品《阿尔让特伊大桥》这个作品之中,艺术家用丰富的色彩构成了画面。紫色与黄色,以及天空中的蓝色。虽然色彩众多,却不纷乱,更难能可贵的是,莫奈把紫色和黄色这一对对比色搭配的恰到好处,从而打破了“黄配紫,臭狗屎”这一创作中的大禁忌。艺术家在纷繁中建立了新的秩序。画面在各种不同的色彩调和下重获新生,这正是同中和之美的和有了内在的联系。由此可见,西方的传统造型艺术在本质上同样呈现一种和谐的秩序,这种秩序带给人们以美的享受。艺术家通过互相调和的力量传递了中和之美的内涵。
三、西方艺术中的思想和中和之美的关系
直到今天,西方艺术已经不在停留在简单的描绘人物和自然风光上,而是更进一步到达艺术思想的层面,作品的好与坏,不单单是作品画面因素,而更重要的是一个艺术家自身的思考,而这也正现着中和之美。在现代艺术创作中,艺术家需要平衡自己的作品思想和画面呈现力的关系,即让画面能真正表达艺术家的内涵。如果作品完成度不高,受众在观看作品时就会受到阻碍,作品就不能真正表达其思想。而如果作品的画面完成度高,但作品的思想性不够就会让受众感到空泛,难以产生共鸣。所以在当代,好的艺术作品就是要平衡以上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这个过程就是对于中和之美的绝妙阐释。在这之中有一个佼佼者——巴尔蒂斯,他擅长揭示人物复杂且隐蔽的内心世界。同时他的色彩丰富,画面色调亮丽。在其早期的作品《街》之中,神秘的白衣男子穿街而过,而不远处的饭店侍者目睹着一切。所有人的表情和精神上是木然的,而这种木然,恰恰让我们感受到了当时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体之间的精神孤立。巴尔蒂斯在其作品中充分诠释了自己对于中和之美的理解——即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结语:在上述各个中我们不难看出,在西方造型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着对于中和之美的追求。尽管有时会以各种不同的面貌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有时它们含蓄且神秘莫测。有时它们奔放张扬,有时它们又孤僻乖张。但不管怎样,它们都遵守着中和之美这一亘古不变的法则,因为只有在这个法则,我们才能真正的从事艺术创作,就像只有遵守各种惩罚规定的球赛一样,遵守规则,你得到的不是约束,而是可以进行公平比赛的保障。不然,任何一场精彩的比赛都无从谈起。
[1]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教研室.《外国美术简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2][新西兰] 斯蒂芬·戴维斯.《艺术诸定义》[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8.
[3][英]E.H贡布里希.《艺术的故事》[M].广西美术出版社 2008-04-01.
韩玉,女,山东大学(威海)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油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