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现场勘查对判明案件性质的作用
2016-07-12范杰聪刘凯
范杰聪 刘凯
(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广西桂林 541001)
案例分析
——现场勘查对判明案件性质的作用
范杰聪 刘凯
(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广西桂林 541001)
现场勘查对刑事侦查的作用不仅仅是提供侦查的线索和方向,对案件性质的判明同样也对侦查工作起到关键作用。
现场勘查;案件性质
案例:2014年9月3日晚10时许,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我市滨江路阳光王朝酒店发生一起凶杀案,在酒店员工食堂下水道虑渣池内发现一具裸体男尸,尸体被电线捆缚。裸体、捆绑等字眼预示着这可能是一起凶杀案。分局立即启动侦查方案。治安、刑侦、技术等警种迅速赶到现场并分别开展工作。
现场勘查情况:现场位于酒店地下一层员工食堂。食堂东部为大厅,大厅南开1扇双开木门,通往阳光水疗会所,该门平时从水疗会所一侧用挂锁锁上;食堂西南部为厨房;食堂西北部是楼梯间,沿楼梯往上通往酒店侧面巷子,楼梯下方的角落为厨房下水道滤渣池。
滤渣池房间装有1个木门,房间内有1个1.5m×1.5m×1m的滤渣池,池中间南北方向搭一条木板桥,池内南侧正中间有1台抽水泵,池内水抽干后,一具全身赤裸男尸头朝东南、脚朝西北俯卧在池内,尸体左手臂和左大腿处缠绕着电缆线,电线无打结情况。
经过打捞,池内发现一件深蓝色短袖衬衣;一条深蓝色男式内裤;一双白色皮鞋;一条右裤腿被搅烂黑色长裤,裤头上有一根扣好的黑色皮带,裤子右口袋有1台白色苹果手机;多根竹竿、电线等物。
法医尸体体表检验,死因符合窒息死亡,且无致命外伤,在四肢及躯干上有多处细条状擦挫伤痕。死亡时间不超过3h。
若分析为他杀,则存在几个疑点。
疑点1:尸体身上电缆线并未打结,只是缠绕在尸体上,并没有完全限制死者行动;
疑点2:滤渣池深1m,要在水池内将人溺死而又不捆绑受害者,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控制迫使其头部入水,但是死者全身只有浅表细条状擦挫伤,在颈背部未发现任何挫伤;
疑点3:滤渣池内杂乱,但滤渣池房间外地面和池上木板桥地面均干净,无池内残渣,且无无打斗痕迹和清理痕迹;
疑点4:死者全身赤裸,但打捞出来的黑色长裤上的皮带未解开,如此需要极大的向下拉力才能将裤子脱下,若打斗则无暇顾及,要脱裤子则需要解开皮带扣;
疑点5:食堂大厅录像显示,死者独自从食堂大厅南侧双开木门往西北楼梯方向走去,进入了滤渣池房间,并没有拍到其他人进出。
根据以上几个疑点,再结合现场勘验情况,由此我们分析事件的过程应为:死者是自行掉入滤渣池。由于滤渣池内有水泵电缆线、竹竿、电线等杂物,掉入池内时被电缆线勾到,死者在池内挣扎过程中,将衣物挣脱,将电缆线缠绕到身上,并形成了身上的细条擦挫伤,后来池内水泵工作,将死者长裤右裤腿卷碎。至此事件性质可以排除故意杀人,应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
后经过刑侦部门调查走访后得知,死者为阳光水疗会所一名部长,平时有吸食K粉习惯,事发当天,在晚上8时30分左右,死者与水疗会所另外一名员工一起吸食K粉后,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去上厕所,结果他就用钥匙打开了通往食堂的双开木门,走过食堂大厅,进入了食堂滤渣池的房间,掉进了滤渣池内,挣扎过程中形成了现场的情况。并在死者个人储物柜内发现了吸食K粉用的吸管、瓶子,以及使用过的锡纸等物。着就验证了现场勘查的结果。
这起事件性质的成功判明,充分发挥了刑事技术现场勘查的导向作用,为侦查提供线索和方向,减轻了侦查工作负担,并降低了警力消耗,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D918.4
A
1004-7344(2016)31-0299-01
20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