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思考:防治与利用一体化
2016-07-12赵火焱门宇宽
赵火焱 门宇宽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重庆市渝中区 400042)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思考:防治与利用一体化
赵火焱 门宇宽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重庆市渝中区 400042)
基于对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分析,土地资源比较匮乏,需对其进行综合规划,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综合思考。本文主要对防治与利用一体化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进行防治和利用,谈一下笔者的观点和认识,仅供参考。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体化;研究
一体化的概念,源于政治管理领域,即多个原本独立的主权实体采用不同的方式结合成单一的实体过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过程中的一体化,即在地质灾害治理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如何进行有效的利用。地质灾害的治理是确保安全的手段和途径,科学的开发利用才是根本目的,实践中通过灾害治理实现开发之目标,二者的技术措施、实施步骤融为一个整体。
1 地质灾害防治与利用一体化概述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过程中,部分地质灾害仅能采用工程方法进行根治,虽然也结合了一些生物学方面的方法和措施,但是工程痕迹对于景观产生的影响比较大。比如,沿长江一带地质灾害多发区,仅采用种树、植草等措施无法根治灾害,必须采用工程措施进行防治。然而,该种方法又容易使沿江地带硬质化,对城市景观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此,在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建议采用防治与利用一体化方式,针对地质灾害的防治,结合道路建设以及桥梁工程建设要求,将不稳定的天然基底进行统一整治,并沿新建工程基础深入不稳定基地,对其进行加固处理。一方面可以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另一方面还兼具了绿化建设功能,充分发挥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2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后的利用
2.1 可利用判断
对于治理以后的地质灾害而言,哪些土地可利用,如何进行利用以及能够利用到什么程度,这些均需根据灾害的类型以及特征等进行综合考虑。①灾害危害性。通常情况下,一般判断认为灾害威胁程度越大,该地区越不宜用于工程建设。②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理位置。如果地质灾害所在处不利于城市用地拓展,那么可对该地块采取工程技术方法进行处理;如果与本地经济发展相关性较小,则应当尽可能避开。③充分考虑灾害治理的费用以及利用之后能够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整体上来讲,应当考虑某地区地质灾害发生后,并进行治理以后的用地需求,需要付出的代价、效益平衡,同时还要考虑地质灾害治理成本与利用后产生效益平衡性。
2.2 地质灾害治理技术措施
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的主要目的在于转变土地利用情况,即通过生态环境调控以及工程技术整治和规划统筹,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否能够有效发挥其作用,关键在于所采用的措施得当与否。通常情况下,地质灾害工程防治不宜采取孤立的措施,而是应当与其他相关措施紧密结合应用,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减灾、治灾效果。环境恶化是现代地质灾害的一个主要原因,采用有效的生物措施和技术手段,不仅是针对灾害点进行控制,而且还强调的是整体环境的调控,对减少或者避免环境恶化而造成的导致的地质灾害,以及从根源上应对地质灾害发生,起到有效的基础作用。
3 地质灾害治理及其利用一体化措施
地质灾害治理及其利用一体化过程中,在地质灾害多发的山地,应用效果更为显著,而且具有很强的实际可操作性。目前来看,已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实践方法,但是还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治理和利用系统。在地质灾害治理及其应用一体化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一方面要在具体的工程层面上实现一体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展到不同的规划层面上,并实现一体化。从整体上进行规划,到详细的具体规划,规划层面进行一体化控制。同时,不同区域层面的一体化灾害治理方式不同,比如城市旧区与新城区地质灾害治理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3.1 总体规划层面的一体化策略
总体规划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有效的解决好用地与发展的问题,在这一阶段的地质灾害治理及其利用一体化研究过程中,重点在于用地发展对于灾害避让或利用。在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性,并对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现状进行系统调查分析,深入研究地质灾害的特点及其发展,并优选建设用地。同时,总体布局结构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有效的协调,以免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类型的地质问题,减少或者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①项目建设选址——地质灾害防治及其避让的一体化考虑。在项目工程建设选址过程中,复杂地形环境以及地质灾害影响是不可避免的,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应当和地质灾害所在地统一考虑,既要考虑眼前,又要考虑将来发展。因此,应当对一定范围内的环境和地质灾害情况排查摸底,重点分析适合安全用地的范围。需要强调的是,建设用地选址需与区位、产业以及交通和文化等内容相结合,这些因素决定了用地选择。②用地布局结构应当与地质灾害治理进行一体化考虑。对于部分地区而言,地貌非常的复杂,而且地质灾害也比较多,建议采用较为灵活的方式进行布局,主动避开灾害易发区域。对于一些地质灾害而言,通过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总体规划过程中一并统一规划,以此为后续的规划和发展提前做好用地准备。
3.2 详细规划过程中的一体化策略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应当确定土地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其中,主要包括了土地性质确定、道路工程管线位置布设以及开发强度和空间环境规划等诸多方面的要求。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而言,其核心在于定量、定性以及定位和定界。在这一阶段,对地质灾害治理及其利用进行一体化建设,是基于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来实现的,对用地性质及其开发强度进行分析,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就避开的地质灾害而言,应当对其开发强度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并在此基础上划定用地边线,以免因开发不当而造成地质灾害;就治理后待利用地质灾害而言,需对用地性质以及开发强度合理限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方法,从而达到根治地质灾害与合理利用土地的目的。
3.3 修建规划阶段的一体化策略
修建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满足上层次规划建设要求,对项目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安排,为下层次的建筑园林以及市政工程规划建设提供参考依据。在这一规划阶段,方案设计时应当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地质灾害状况。对于那些避让地质灾害区域,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当分析建筑布局对地质灾害产生的影响,并且采用最安全的方式,预留安全距离。需治理后重复利用的区域,应当在制定规划设计方案过程中,对灾害治理方案综合权衡、统一规划,以达到节省材料、降低成本之目的。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地质灾害治理及其利用一体化是集约用地的一种思路,在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当以安全可靠性为基础,充分考虑经济性、协调性。安全是发展的根本,同时也是地质灾害治理及其利用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第一要义,地质灾害治理以及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当采取一体化建设策略,充分吸取各部门意见,治理前充分论证其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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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6)13-0194-02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J].山东工业技术,2015(05).
2016-4-20
赵火焱(1981-),男,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地灾工程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