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海市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
2016-07-12凌海市畜牧技术推广站郭成辉
凌海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郭成辉
辽宁省凌海市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
凌海市畜牧技术推广站郭成辉
近年来,随着凌海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在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由此引发的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也是“十三五”期间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凌海市畜禽养殖业主要以养猪、养鸡、养牛等为主,其中规模化养猪场、养鸡场占的比例较大。据2015年末统计,凌海市生猪饲养量309.6万头、家禽3 419.3万只、牛11.83万头、羊51.32万只。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了严重影响,部分区域流域的空气、大、小凌河、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程度已相当严重。
1.粪便
畜禽养殖产生了大量粪便,据2015年末统计,生猪产粪452万吨、产尿1 700万吨;家禽产粪128万吨;牛产粪147万吨、产尿157万吨;羊产粪29万吨、产尿38万吨;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由于以往畜禽养殖场(户)传统养殖习惯和环境意识差,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导致其随雨水进入地下水系,畜禽粪便成为我市一号污染源。
2.污水
畜禽养殖场排出的污水,严重污染大、小凌河流域、地下水。尤其是凌海市水位低、北部区域十年久旱、南部海水倒灌,高浓度的污水排入河中、地下,造成水质不断恶化。污水对饮用水源地构成严重威胁。
3.大气污染
畜禽粪便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不但会破坏生态,而且还会直接影响人类健康。相当一部分养殖场周围紧靠公路、村庄,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对粪便处置不当,粪场散发出非常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过往行人怨声载道,养殖户自己也深受其害。
二、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畜禽养殖场(户)无统一规划,选址不合理
大多数养殖村集聚屯中乡里,有些养殖场(户)是依河两岸的溪流河沟而建,分布散乱,污染处理设施未建设或不完善即投入养殖,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排放,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
目前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基本属于传统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无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防治设施不完善,近几年凌海市陆续开发和建设了几十家粪便、污水处理场(池)和无害化处理井等处理设施,但数量较少,处理能力有限,效果不明显。
3.农牧脱节,粪便综合利用率低
由于受土地资源的制约,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户)没有耕地或土地较少,再加上其他因素,而无法进行还田处理,粪便资源未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
三、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畜禽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虽已引起高度重视,但如何把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妥善解决,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改变过去先污染后整治的方式,应切实把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纳入环境管理首要工作。
1.加强依法养畜宣传,提高畜禽养殖户环保观念
彻底执行“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提高畜禽养殖场(户)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粪污配套处理设施,加强畜禽粪便综合治理,防止任意排污现象的发生。
2.加强项目审批的监管力度
规范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控制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合理规划布局,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规模化养殖场,需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报相关部门和单位(镇、街道、农业、畜牧、国土等)签署初审意见后,报环保部门审批。小型规模的养殖场或养殖大户,经相关部门或企业及所在村委会初审后,报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勘验、审核后审批。无论是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或小型规模的养殖场,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处理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处理设施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养殖。
3.科学选址,合理布局
在对畜禽养殖业进行规划时,必须避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教区、城镇居民区。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养殖场应设在环境敏感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并远离河流、水库等上下游主干流和支流,远离村庄集中饮用水源地,远离村民居住区。其中距离河流、水库等上下游主干流和支流、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和村民居住区均≥500米。采用多种技术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场地的选择必须远离公路主干线、远离居民居住区(村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环境敏感区。
4.按照养殖规模,建设标准的污染物处理设施
经批准建设或前期已经建设的畜禽养殖场,要按养殖规模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即建设一处污水贮存池、一处畜禽粪便凉晒贮存场,其容量可根据养殖规模而定。贮存的污水可采取农田灌溉等措施进行处置,严禁随意排入环境,避免对周围环境及水体造成污染和危害。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散落、溢流。畜禽粪便可采取干燥法、发酵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理,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或者用以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畜禽养殖场(户)不得任意向水体或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废渣或者污水等污染物。污染处理设施建成后必须常年保持正常使用,并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环保及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排污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