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新准则下的企业所得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16-07-12李乃省
李乃省
企业在新准则下的企业所得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李乃省
摘要:财政部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解决了我国企业在所得税核算方面的现实问题,也做到了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这给我国企业带来正面机遇的同时所得税的核算及账务处理也成为了新准则中的一个难点和重点。
关键词:新准则;企业所得税;变化;机遇
一、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变化
1.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在会计所得税处理方法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过程中,有原来的以损益表为重心,改变为统一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求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定义了暂时性差异。
2.所得税会计差异分类的变化:基于资产负债观?新准则采用了范围更广的暂时性差异取代了时间性差异,提高了当前会计界的认知水平,将企业财务会计视角已经由利润表观转变到了资产负债观。
3.在减值确认与计置上的变化:新准则由于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观,它对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出了减值准备的概念,要求在相关规定下,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4.弥补企业亏损方法的变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亏损的亏损金额,可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新准则要求当年确认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
5.所得税项目列报和披露的变化: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对列表和披露更具有规范性、详尽性和完整性。
二、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积极影响
1.指明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新准则与旧《规定》和《制度》相比,其进一步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更符合我国现代会计理论和原则。由于新准则的颁布,我国才真正确立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适当分离,明确了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使会计指标更加严谨,从细节与条款上更能促进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
2.促进了我国会计制度的国际化进程。新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作为核心,引入了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等会计概念,基本理论上体现了新旧所得税准则的差别,与此同时采纳了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标准,明确了核算过程中只可以采用债务法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标准,在理论上更符合会计要素的各项要求,这使得我国更为适应国际贸易的进一步需求,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达到了高度协调统一。
3.为企业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会计信息。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面,由于新的所得税准则将资产、负债的界定贯彻在会计核算的整个过程,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为暂时性差异的目标对象,并对其进行时间性差异处理,这使得企业所得税负债和资产情况能够客观立体公允地反应出来,为企业提供较为详实的对策信息,从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更加真实准确的所得税信息情况,特别是新所得税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反映出的各数据的暂时性差异,为兼并、重组、资产评估核算的企业行为做出进一步指导。
三、新准则为企业所得税带来的挑战
1.增加会计处理的成本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难度。与新准则颁布之前的各项税法条款相比,以往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时,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来核算本企业的所得税,但在新准则规定下,资产负债表债务核算方法是唯一的选择项,这使得企业所得税核算相比于以前虽然有了较大的改进,会计信息的透明化和可比性虽然有了较高程度的加强,但由于所得税税率的变动带了各项所得税费用项目的完善和调整,这就增加了企业会计处理的成本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难度。
2.所得税准则变更对企业纳税造成直接影响。由于新旧准则中会计制度与税法遵循的原则、体现的要求有所不同,相同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按照不同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所得税金额,不可避免地就有所不同。在新准则下发以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核算,依据税务机关提供的企业所得申报表进行报纳税。由于不考虑“暂时性差异”直接将全额核算入当年的“所得税费用”,企业的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就得不到真实的体现,股东的权益也不能得到明确的反映。为解决上述问题,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式一律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所得税进行跨会计期间进行核算,由原来的围绕损益表为核心的会计重心转移到了资产负债表,此种核算方式的改变不仅使我国所得税核算方式更符合国际税法,也更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符合企业盈利价值最大化的财务核算目标。但从另一方面讲,企业每期必须持续调高企业公允值才能够增加每期账面利润额,以促进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形成,这就需要企业既要为了降低当期成本而重视短期操纵,又要控制远期风险,从而使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及缴纳工作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3.增加了企业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要求。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变化的内容多、难度大。比如应付税款法作为原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较为简单其工作量较小,而新颁布的所得税准则以债务法为基础,该法则核算过程较为复杂且工作量也较之增大。随着新准则的颁布及债务法实施,这不仅要求企业按照会计政策变更的规定,重新梳理所得税费用,重新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价值,同时要求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新颁布的会计理念,并熟悉掌握新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此同时,新准则增加了大量的职业判断与信息披露工作,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确认上限的判断和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判断,这都需要会计人员拥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此外,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将在严格的政府监督管理环境下进行实施,这就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加强法律观念,增强风险意识。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国家出台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影响,它即实现了我国与国际通行税法的接轨,指明了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也进一步扩大了我国企业个体所得税会计核算处理的难度。在此情况下,企业需要充分挖掘所得税新准则的内涵,充分掌握该准则的详细内容,并根据准则要求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记核算方式,详细探讨并进一步完善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对策。会计从业人员需认清新旧准则之间存在的诸多差异,从新旧准则在所得税会计核算上的比较分析入手,深入学习新准则中的会计理念、理论依据、核算方式、处理方法等,满足新准则的核算规范,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及业务素养。
参考文献:
[1]彭国锋.新准则下的企业所得税核算及账务处理.商业经济,2008年.第10期.
[2]李海燕.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及解决对策[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04).
[3]刘文辉.所得税会计的重大改革[J].中国农业会计,2006 (09).
(作者单位: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