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规划在大运河河南段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
2016-07-12申丽霞
申丽霞
(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郑州 450002)
保护规划在大运河河南段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
申丽霞
(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郑州 450002)
摘 要: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既是巨型线性文化遗产,又是活态文化遗产,流经区域多,线路长,范围广,涉及利益相关者众,协调管理难度大,以上特点对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大运河保护规划是对大运河世界遗产进行科学保护的一项有效措施,由相关地域省、直辖市政府颁布并实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性,为大运河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对相关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大运河;河南段;保护规划
1 大运河概况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标准
中国大运河位于中国中东部,是世界上开凿时间较早、延用时间最久、规模最大的一条人工运河。它沿途经过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河南、江苏、浙江8个省市级地区,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5大水系。大运河自公元5世纪以来持续建造,到公元7世纪(隋朝)首次形成帝国统一的水路交通系统。13世纪(元朝)大运河发展达到顶峰,形成包含2 000多km2人工河道的统一内陆航运网络。大运河目前仍是国内主要运输航道之一,从古至今在保障中国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大运河总共包括河道遗产27段(长度总计1 011km2)和遗产点58处(包括运河水工遗存、运河附属遗存、运河相关遗产等[1]。2014年6月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依据世界遗产第i、iii、iv、vi条标准将中国大运河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列入标准如下。
标准(i):大运河是人类历史上超大规模巨系统工程的杰作。大运河以其世所罕见的时间与空间尺度,证明了人类的智慧、决心与勇气,是在农业文明技术体系之下难以想象的人类非凡创造力的杰出例证。大运河创造性地将零散分布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区间运河连通为一条统一建设、维护、管理的人工河流,这是人类最伟大的设想与规划之一。大运河为解决高差问题、水源问题而形成的重要工程实践是开创性的技术实例,是世界运河工程史上的伟大创造。大运河是超大规模、持续开发的巨大系统工程,是人类农业文明时代工程技术领域的天才杰作。
标准(iii):大运河见证了中国历史上已消逝的一个特殊的制度体系和文化传统——漕运的形成、发展、衰落的过程以及由此产生的深远影响。漕运是大运河修建和维护的动因,大运河是漕运的载体。大运河线路的改变明显地受到政治因素的牵动与影响,见证了随着中国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改变而带来的不同的漕运要求。大运河沿线现存的河道、水工设施、配套设施是漕运这一已消逝的文化传统的最有力见证。此外,与之相关的大量历史文献和出土文物进一步佐证了大运河与漕运的密切关系。由于漕运的需求,深刻影响了都城与沿线工商业城市的形成与发展,围绕漕运而产生的商业贸易,促进了大运河沿线地区的兴起、发展与繁荣,也在大运河相关遗产中得到呈现。
标准(iv):大运河是世界上延续使用时间最久、空间跨度最大的运河,被《国际运河古迹名录》列入作为世界上“具有重大科技价值的运河”,是世界运河工程史上的里程碑。大运河从公元7世纪形成第一次大沟通直至19世纪中期不断发展和完善。针对大运河开展的工程难以计数,几乎聚集了人工水道和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建造技术在农业文明时期的全部发展成就。作为农业文明时期的大型工程,大运河展现了随着土木工程技术的发展,人工控制程度得以逐步增强的历史进程。现存的运河遗产类型丰富,全面地展现了传统运河工程的技术特征和发展历史。大运河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状况异常复杂,开凿和工程建设中产生了众多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实践,并联结为一个技术整体,以其多样性、复杂性和系统性,体现了具有中国文明特点的工程技术体系,是农业文明时期大型工程的最高成就。作为公元7世纪至19世纪中国最重要的运输干线,大运河显示了水路运输对于国家和区域发展的最强大的影响力。大运河造成了中国东中部的大沟通和大交流,并与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都会洛阳、明州相联系,成为沟通陆海丝绸之路的内陆航运通道。
标准(vi):大运河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大一统国家观的印证,并作为庞大农业帝国的生命线,对国家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大运河通过对沿线风俗传统、生活方式的塑造,与运河沿线广大地区的人民产生了深刻的情感关联,成为沿线人们共同认可的“母亲河”(图1)。
图1 大运河遗产分布图
2 大运河河南段概况
大运河河南段大致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即:战国至隋以前、隋唐宋和元至 20 世纪中叶。与以上3个阶段相对应,黄河以北的运河经历了“白沟—永济渠—御河、卫河”的发展演变过程,黄河以南的运河则经历了“鸿沟、阳渠—通济渠、汴河—贾鲁河”的发展演变过程。此外,元代开通的京杭大运河会通河段也经过了河南省东部濮阳市台前县,历来是黄(元明清时期的黄河故道)运(京杭大运河)交汇的要冲。隋唐宋时期是大运河河南段的鼎盛时期,隋炀帝时组织开通的永济渠、通济渠,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形成了以洛阳为中心、贯通中国南北的隋唐大运河体系。北宋基本延续了隋唐大运河,但其漕运中心则由洛阳转移至当时的东京城开封,并在黄河以南形成了以汴河为中心的“漕运四渠”。隋唐宋时期的大运河河南段是当时的国家经济命脉,承担了重要的漕运功能,为维护隋唐宋时期的国家统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发挥了巨大作用①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陕西省古迹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规划(2012—2030)规划文本。。
大运河河南段遗产涉及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商丘市、巩义市、滑县,大运河河南段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包括:①洛阳市含嘉仓遗址;②洛阳市回洛仓遗址;③通济渠郑州段(图2);④通济渠商丘南关段;⑤通济渠商丘夏邑段;⑥卫河(永济渠)滑县—浚县段;⑦鹤壁市浚县黎阳仓遗址。以上7项遗产涉及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商丘市和滑县等市县,涵盖了河道、码头、河堤、桥梁、仓窖(图3)、水工设施等完整的遗产类型,见证了大运河从开凿、发展到繁荣、没落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突出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OUV)。
图2 通济渠郑州段风光
图3 洛阳回洛仓遗址仓窖发掘现场
3 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大运河既是巨型线性文化遗产,又是活态文化遗产,相比之前河南省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如洛阳龙门石窟、安阳殷墟、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有很大区别。大运河这类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在中国尚属首次,这也是人类的新鲜经验[2]。这对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多新问题和新挑战。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主要为:
(1)大运河整条线路阐释遗产突出普遍价值,而单个项目价值只能支撑部分OUV,不能单独支撑整体OUV。与以往世界遗产项目可独立完整阐释OUV不同,大运河单个项目的价值阐释、保护等工作呈现其自身的诸多特点。
(2)大运河为开放性遗产,流经广大区域。大运河河南段绵延657km,保护规划范围面积共计493.9km2,相比分布于特定区域内的以往世界遗产项目,大运河线路长,范围广,点段多,保护管理工作任务繁重。
(3)大运河河南段遗产涉及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商丘市、巩义市、滑县共11个地级市和省辖市(县)。需要跨区域、跨部门协调管理,管理难度大、问题多。
(4)大运河是拥有2 000多年历史的珍稀文化遗存,但作为活态遗产,目前通济渠郑州段、卫河(永济渠)滑县—浚县段仍在延续景观、灌溉、排涝等运河功能,保护管理工作应注意运河功能延续和运河遗产保护相结合,河道历史内涵与现代面貌相结合,这需要文物、水利、环保、规划等相关行业专家的共同协作。基于活态遗产保护的原则,那些仍具原有功能的保护对象,其功能可能已是其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功能与建筑、环境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3]。
(5)相比洛阳龙门石窟、安阳殷墟、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可直接划定为石窟、土遗址、文物建筑遗产类型,大运河遗产类型丰富,涵盖桥梁、仓窖、土遗址、水利设施、文物建筑、历史城区等多种类型,很难以某一种遗产类型完整准确概括大运河,这使得大运河成为世界遗产领域的一个独特的重要案例。
(6)大运河河南段为人类历史上浓墨重彩的珍贵遗产,但大多为地下遗址,留存少量流经城区、乡郊在用河道,相比以往世界遗产辉煌灿烂、规模宏大的体量和布局,大运河河南段项目与广大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民众对大运河倍感亲切和熟稔。在大运河展示工作中,要做到吸引民众的广泛关注,向民众宣传大运河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尚需认真研究,期待点睛之笔。
4 遗产保护规划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
大运河作为巨型线性文化遗产,流经区域多,线路长,范围广,涉及利益相关者众,协调管理难度大,在制定大运河保护规划时需要考虑各方面关系,协调各部门利益,对保护规划部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大运河保护规划是对大运河世界遗产进行科学保护的一项有效措施,由相关省、直辖市政府颁布并实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性,为世界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为更好地保护历史遗迹,规划以前瞻性的眼光,为我们提供了科学保护方法,并为未来勾勒出美好的前景和蓝图。“科学保护,规划先行”这一保护理念,已越来越深入人心,在公众心中逐渐达成共识,相关部门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也日益重视。
大运河流经区域大多为我国经济、社会、文化较发达地区。大运河申遗成功给我们带来欣喜激动的同时,相关部门感到保护遗产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只是保护遗产工作的第一步,在后申遗时代如何有效开展保护管理工作是今后遗产工作的重点。为此,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总工程师候卫东研究员领衔承担编制了《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对大运河3 000多千米沿线遗产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和评估,编制了大运河相关保护措施、遗产利用与展示、遗产管理、遗产研究、遗产环境保护规划以及近期规划等内容[4]。《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的出台,为大运河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并提出前瞻性的战略指导。
(1)依法保护。明确大运河遗产受法律保护的地位,划定大运河河南段遗产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项目法定保护界线的基本依据。
(2)科学保护。严格遵循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尊重活态遗产被合理利用的现状,科学规划大运河遗产的保护、展示、管理和研究。
(3)系统保护。识别能够在技术、经济、社会和景观等方面体现相对独立的文化意义的遗产区段,系统保护由河道遗存及其联系的运河水工遗存、附属遗存、相关遗产及周边环境构成的价值单元。
(4)分级保护。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划分省级和市(县)级遗产,并确定重点河段,作为制定保护措施、确定管理和展示利用具体要求的主要对象,以确保在规划近期内取得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显著成效,并为规划中远期的有效保护打下良好基础。
(5)规划衔接。实现与《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和市(县)级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的有效衔接,实现与水利、国土、城乡建设、旅游、环境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保障本规划科学有序和顺利实施。
5 保护规划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
5.1整体保护区域与重点保护区域的关系
大运河于2014年3月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所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与遗产区、缓冲区的区别。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为我国各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受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遗产区、缓冲区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区划,受我国文化部颁发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保护。依法受《中国文物保护法》法律保护。以大运河河南段为例,运河绵延657km,区划面积共计 493.9km2(见表1),世界文化遗产7个项目区划面积共计31.63km2(3 163.11 hm2)(见表2),占大运河区划面积6.4%。保护规划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制定了完善的保护管理规划、保障机制等,可以基本胜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要求。而位于世界文化遗产区划之外的大运河流经区域遗址或河道,虽同样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但由于面积大,点段多、线路长,保护大运河工作所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受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限,规划强调了在开展全线保护的基础上重点保护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对大运河遗产进行合理有效保护管理工作尚待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表1 大运河河南段流经区域区划长度与面积
表2 大运河河南段世界文化遗产区划面积 hm2
5.2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
大运河流经的区域部分为已成熟的城市建成区,地方经济发展活跃,城市发展快,大运河保护管理工作的压力很大。大运河区划范围内涉及城市发展建设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大运河保护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来看,涉及运河区划内建设、生产、生活等数量庞大的相关行为。如《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提出,“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内除防洪、航道疏浚与建设、水工设施保护和维护、输水河道工程、港口整治与建设等工程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缓冲区内规定“不得进行除基础设施、文物保护设施、水工设施之外的任何工程建设活动。”“现状为非建设用地的,不得改为建设用地;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宜结合具体情况逐步调整其用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在已成熟的城市建成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等原本就是大运河遗产的一部分,一味限制发展既不符合大运河活态遗产的保护原则,而且不利于城市化发展进程。遗产规划限制重工业、污染企业等入驻,观光农业、旅游业、房地产等部分第三产业限制性进入。以上规划充分保护了大运河遗产,为进一步发挥大运河遗产的社会价值,促进了大运河遗产的展示利用,丰富了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保障,使大运河遗产成为河南省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大运河沿线区域的文化、社会、经济与生态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5.3遗产本体与周边景观一致保护的关系
大运河遗产保护要坚持整体保护,将大运河水资源、河道堤坝、周边植被及沿线村落等重要环境因素置于与大运河文物本体保护同等重要的地位。大运河的景观保护问题,自始至终都是大运河保护和申遗过程中最被关注的问题之一[5]。有专家提出,如果有条件,在遗产区甚至缓冲区内土地性质依法逐步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建议在运河遗址沿线栽种大面积绿植,形成运河绿化带,既保护和展示运河遗产,又为沿线城乡居民提供优美的宜居环境[6]。2014年1月9—11日,由国家文物局委托,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专家开展了《中国大运河遗产景观风貌控制导则》编制工作调研,以加强大运河遗产周边环境保护工作。
在《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具体情况,相关城市编制了保护规划细则,对遗产地周边景观产生了有利的影响。2015年,为了加强对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周边环境景观的保护,大运河郑州段管理部门制定了《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管理规划》。该规划提出:①临河设绿化空间,作为河道景观与建筑景观的过渡;②严格控制滨水第一界面,限制滨河第一个界面建筑的“一堵墙”情况,提出第一个界面的建筑为多层;③建筑高度与河流走向垂直方向呈现阶梯状,形成层次丰富的天际线,并对建筑高度、体量、形制、色彩及开敞空间进行了限定。该规划制定了大运河环境景观保护实施细则,为大运河环境景观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案例。
6 结束语
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只是保护遗产工作的第一步,在后申遗时代如何开展有效的保护管理工作是今后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重点。大运河保护规划是对大运河世界遗产进行科学保护的一项有效措施,由相关省、直辖市政府颁布并实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性,为世界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和管理依据,并提出了前瞻性的战略指导。由于大运河流经区域大多为我国经济、社会、文化较发达地区,根据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针对大运河遗产面积大,点段多、线路长等特点,大运河保护规划强调了在全线保护的基础上,开展重点保护的工作原则,在现阶段尽可能充分保护大运河遗产,为后代留下珍贵遗存。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大运河遗产的社会价值,保护规划加大了大运河遗产的展示利用工作力度,为丰富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再者,保护规划将大运河遗产和大运河水资源、河道堤坝、周边植被及沿线村落等重要环境因素置于与大运河文物本体保护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又一次重要体现。在保护规划的战略指导和制度保障下,大运河遗产将成为河南省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有力促进大运河沿线区域的文化、社会、经济与生态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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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郭晓蓉.国家文物局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J].世界遗产,2014(11):26.
动态信息
Importance and Influence of Conservation Planning in Henan Section of the Grand Canal in the Protection andmanagement
SHEN Lixia
(Zhengzhou Institute of Songshan Civilization,Zhengzhou 450002,China)
Abstract:World Heritage-the Grand Canal is both a giant linear cultural heritage and a living state cultural heritage,it flows through wide region and has long lines,involving huge stakeholders and difficult coordination andmanagement.According to the abov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rand Canal heritage,protection andmanagement proposed a lot of new problems and new challenges.Conservation planning of the Grand Canal is an effectivemeasure of the Grand Canal World Heritage scientific protected by the relevant geographical provinces,municipalities and government which promulgated and implemented with somemandatory legal effect and provide legal protection and legal basis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Grand Canal.Meanwhile,the Grand Canal heritage protection work had a positive impact in all aspects of the relevant regional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Key words:the Grand Canal ;Henan;conservatio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K351.1
文献标志码:A
作者简介:申丽霞(1976-),女,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学术部主任,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遗产保护和建筑历史。E-mail:2435530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