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力发展湿地旅游 打造夏季避暑旅游新名片
2016-07-11
黑龙江省地处中国最北部,面积相当于吉林、辽宁、山东三省之和,是世界三大黑土地之一,自然生态资源十分丰富,拥有全国最大的连片森林,林业资源总面积达317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一半以上,拥有黑龙江、乌苏里江两大界江以及最大淡水界湖“兴凯湖”等丰富的水系资源,是中国大陆最北端、最东端的地理极点。同时还是我国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的天然湿地总面积5.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七分之一。
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为黑龙江提供了发展旅游业的天然优势。近年来,黑龙江省借助独特的区位优势与自然优势,大力发展冰雪旅游与夏季旅游,其中湿地生态旅游则成为了黑龙江夏季避暑旅游的又一新的亮点,而旅游业的整体发展也必将助推经济发展,成为黑龙江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黑龙江省省长陆昊曾在介绍黑龙江有关情况时表示,黑龙江地区的经济发展,永远离不开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它的历史文化传统。目前的经济发展、工业发展遇到了多年来没有的严峻的挑战。但是第三产业保持着很好的发展势头,在生态化的整体性所带来的旅游产业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2014年黑龙江省增加了旅游产品的供给,总体上我们的旅游业保持了很好的发展势头。什么是未来中国有潜力的、有总需求支撑的经济增长点,我个人判断旅游业毫无疑问是一个重要领域。
生态化作为黑龙江最重要的资源禀赋,这是经过多少年长期努力,形成的宝贵积累,多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重大战略部署,很好的履行了保护生态的职能,全省现在有22万平方公里的森林资源,有五万多平方公里的湿地资源。
湿地是地球上最具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生态系统,它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摇篮”、“物种基因库”。资源极其珍贵,我国现有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58%,是湿地大国。黑龙江则是我国湿地资源大省,湿地数量占全国湿地的八分之一,从面积上看,黑龙江湿地占了全国湿地的五分之一,且湿地种类丰富多样,风光秀美。
据悉,多年来黑龙江省为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目前建立了87个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其中23个国家级保护区、64个省级保护区。目前为止,形成了全中国最大的湿地保护管理网络。同时黑龙江还是第一个通过了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率先实现了立法,为了保护好湿地。2014年湿地率先纳入了地方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其中森林覆盖率是对地方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标之一。
在谈到如何看待湿地资源与旅游发展的问题时,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李世宏表示,湿地本身不等于资源,只有进行了严格的生态保护,才等于资源;湿地本身也不等于产品,只有通过合理的设计与开发,遵循特殊的规律和严格的原则,才能形成良好的生态旅游产品,湿地作为一种生态旅游的产品,一旦做成功了,就一定是综合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跨越式发展,有综合效益可图。
面对湿地旅游的未来发展,黑龙江省必将面临如何平衡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二者之间的问题,要将黑龙江夏季特色旅游资源尽快转化为旅游产品,就必须对现有资源进行建设和开发,但同时生态旅游业要实现长足发展,就一定要走可持续利用这条路,要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在发展生态旅游的同时,善用宝贵的资源,积极宣传引导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加强科普教育,让游客在欣赏绿色的同时,增强保护绿色的意识。确保现有湿地性质不变,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景观常存,永续利用。把黑龙江省建设成为国际湿地生态旅游的体验地、中国湿地生态旅游的目的地的总地标。
陆昊指出,发展湿地旅游要遵循5条原则,一是要把保护放在前面,突出保护与利用的结合,保护湿地毫无疑问应该作为我们这一阶段很重要的职能。二是要科学把握湿地资源作为城市休闲功能和旅游景观功能的不同定位,哪些定位是休闲资源、生态休闲产品,哪些定位为景观资源。三是应该跟其他的生态旅游或者是文化旅游产品做组合的开发,而这种组合开发,恰恰是黑龙江的重要的优势。一个游客专门坐飞机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去专门看一块湿地不大容易。四是深入开发湿地旅游方式,五是要通过湿地旅游进一步探索人类观察、理解、认识湿地的新路径。
据悉,黑龙江正打造“避暑胜地”夏季旅游品牌、推介夏季黑龙江生态旅游产品,并在2015年发布“华夏东极,畅爽龙江”、“森林深处,畅爽龙江”、“火山湿地,畅爽龙江”夏季旅游精品线路,与2014年冬天推出的“冰雪之冠黑龙江”冬季旅游产品哈尔滨-亚布力-雪乡精品线路遥相呼应,形成黑龙江冬夏两季核心旅游产品定位,共同组成黑龙江整体旅游品牌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