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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应收票据核算的会计处理

2016-07-11周睿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7期

摘 要: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商业汇票。应收票据的初始计量都按面值入账,在会计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到期的商业汇票根据兑付情况不同,要有相应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应收票据;初始计量;到期兑付

一、应收票据的取得

应收票据取得时,不论是否带息,也不论承兑人是谁,或是否带有追索权,账务处理基本相同,都是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应收票据”,按实现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应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规定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在增加应收票据账面价值的同时,冲减财务费用。

案例一:某企业2012年10月1日销售产品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收到一张期限6个月的商业汇票,面值117000元,利率8%,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若上例票据为带息票据,票面利率8%,其会计处理为:

2012年12月31日年度终了,计提票据利息时:利息=117000* 8%/12*3=2340(元)

二、应收票据到期兑付

到期兑付的票据如果是不带息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按票据面值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即可,若到期兑付的应收票据是带息的,则按应收回的本息和,借记“银行存款”,按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票据面值+已计提的利息部分),按其差额(尚未计提的利息部分),贷记“财务费用”。

比如上述案例带息,票据到期后,收回货款

应收回的本息和=117000+117000*8%/12*6=117000+4680= 121680(元)

应收票据账面值=117000+2340=119340(元)

2013年应提利息=117000*8%/12*3=2340(元)

借:银行存款 121680

贷:应收票据 119340

财务费用 2340

三、应收票据到期不能兑现

应收票据到期后付款人无力承付时,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计入“应收账款”账户,期末不再计提利息,这部分利息在备查账簿中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

如上述案例带息,票据到期收不回货款,则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119340

贷:应收票据 119340

四、应收票据贴现

贴现就是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的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

1.票据贴现额的计算

贴现金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在以上公式计算中,除贴现期需要计算外,其他指标都比较容易获得,贴现期是指从贴现日至到期日这段时间,可用月表示,也可用日表示,贴现期的计算方法与前面介绍的“应收票据期末利息的计提”中所涉及的月数和日数的计算方法相同。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案例二:2012年6月1日,A企业持一张出票日为4月23日,期限为6个月,面值为50000元,利率6%的商业汇票到银行贴现,贴现率10%,银行和贴现企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

到期值=50000+50000×6%÷12×6=51500元

贴现息=51500×10%÷360×144=2060元

贴现金额=51500-2060=49440元

2.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贴现票据若为不带息票据,按收到的贴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贷记“应收票据”;贴现票据若为带息票据,按收到的贴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

案例二,贴现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9440

财务费用 810

贷:应收票据 50250

3.贴现票据到期,承兑人账户存款不足支付

目前,我国应收票据的贴现一般都带有追索权,贴现票据到期,承兑人账户存款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就要负连带责任,按应收票据的本息和,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若贴现企业的存款账户也不足以支付票据本息,期差额作为逾期贷款处理,记入“短期借款”账户。

案例二,如已贴现的商业汇票到期后,承兑人无力偿还票款,贴现企业的存款账户只有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短期借款 31500

参考文献:

徐芳霞,刘专,田秀群.财务会计学(上)[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10:57-62.

作者简介:周睿(1963- ),女,河南驻马店人,会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