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浅析
2016-07-11杨爱义冯菁菁
杨爱义 冯菁菁
摘要:会计档案是对企业经济信息的原始记录,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材料,通过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可以了解这个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会计档案不仅对于企业很重要对于国家的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更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2
一、会计档案概述
(一)会计档案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材料,通过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可以了解这个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通过会计档案也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都遵守财政法规,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会计档案的特点
会计方案本身便是企业经济信息记录的原始数据,其具备一定的知识性和信息性,其对企业而言,是无法被替代的。会计档案有以下特点:第一,会计档案信息的来源很广泛。有会计独立核算能力的企业由会计人员记录的企业所有经济活动的信息都会成为会计档案信息。第二,会计档案中的内容具有专业性。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产生的账簿、凭证以及财务报告等一系列的资料具有专门档案性能。这些记录会计活动的档案会真切反应企业经营情况,从这些档案中可分析出企业的发展情况。以上说明会计档案的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第三,形成会计档案的过程中必须严谨和实事求是。会计核算需要有连续性和系统性,能够很好的将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状况反映出来,并发挥其监督作用。为了确保会计核算真正的有效和严谨,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例如,企业单位会采用复式记账法来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以便核对记账过程中的准确性,在记账过程中收集原始凭证,填写记账凭证,以保证会计账簿的真实性。企业单位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保障账实相符。这样的过程能确保会计核算的精确性,最终形成的会计档案信息也更加严谨。
(三)会计档案的作用
1.信息作用
会计档案中有着充实的经济信息,记录着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能够给管理者的管理提供相关的信息,并给管理者的预测以及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2.法律依据作用
绝大多数的会计档案都是原始资料,其也是法律纠纷解决、财务纠纷解决以及产权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其是不可或缺的。具有着不可替代的法律效力
3.审查监督作用
会计档案的原始属性是将主体单位经济活动情况真是的记录和反映出来,若是存在违背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律的情况,都能够通过会计档案找出来。无论是对于外部审计或是内部审计,会计档案都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4.咨询作用
财会人员利用会计档案经过计算分析,帮助领导进行财务决策要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咨询作用。
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而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会同制定的规范会计档案相关管理的法律就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1984年实施以来,《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加强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发展方面上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全新的问题和情况,并且以往的会计档案管理手段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门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根据《档案法》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多次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会计司于2014年12月1日与2015年5月28日分别发布了两个版本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两个版本的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15年7月1日以及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两个版本与现行的办法存在哪些重要差异。将在以下内容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明确了档案类别,对电子档案进行规范
2014和2015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六条规定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并在第七条和第八条规范详细规范何种情况下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新增电子会计资料保管规范,更加适应现阶段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事实需求。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电子形式的会计档案的将成为会计档案中重要的一部分。该项条款的增加也提示企业应该更加重视与规范电子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
(二)重新调整了移交时间
现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当年形成的相关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以由相关的会计机构保管一年的时间,在时间到了后,应该做好移交工作,将其移交给本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由其进行统一的管理;2014年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规定属于当年归档范围的会计资料,一般情况下,需要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半年时间内,由会计机构将其移交给档案机构或者相关的工作人员。若是因为工作的原因需要推迟移交的实践,那么会计机构需要对其进行临时保管,并且临时保管的时间应该在三年内。2015年征求意稿第十条规定,在当年形成的相关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以由相关的会计机构保管一年的时间,若是因为工作原因需要推迟移交的时间,那么需要档案机构允许,并且暂时保管时间需要少于三年。会计档案的移交时间从现行规范的会计年度终了后1年,变为2014征求意见稿的会计年度终了后半年内,2015年征求意见稿再次规范为会计年度终了后1年。企业要注意征求意见稿的规范时间,适时更改档案移交时间。
(三)重新调整了保管期限
现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对于其保管的期限,应该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开始算。2014年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25年四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2015年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从档案保管期限程延长的趋势可以看出对于档案保管的要求更加严格。会计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学习新规范规章,更新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规范严格管理。
(四)调整了会计档案销毁前鉴定的参与部门
现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未规定对到期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的部门。201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相关单位应该进行档案鉴定小组或者委员会的建立。对于那些到了保管期限的档案,应该由其进行鉴定,在鉴定后还需要制定销毁意见书,若是鉴定后的到期档案还需要保管,那么则应该对其保管的期限进行重新的划定,若是档案没有了保存价值,那么便可以将其销毁。 201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档案机构需要进行牵头,组织相关的机构重新鉴定已经到期的会计档案,并进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的形成,在鉴定后,发现其存在保存价值,则需要重新进行保管期限的划定,若是没有保管的价值,那么便可以将相关档案销毁。
会计档案销毁前鉴定参与部门从现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未提到对到期会计档案进行鉴定,2014年征求意见稿中的档案部门会同会计部门进行鉴定,2015年征求意见稿中档案部门牵头,组织会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鉴定,可以看出对于会计档案销毁前的鉴定工作越发重视,也体现出对于会计档案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登记,保存与销毁会计档案应同等重要的思想也体现的更加明显。
三、小结
会计档案不仅是记录和反映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的一些情况,更重要的是它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决策提供详细、完善的信息。我国现在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档案整理不规范的情况也有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时期建设,多方面努力的工作。会计人员学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时俱进掌握会计档案管理最先进的方法才能实现会计档案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学习最新的会计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将是我国企业接下来必须面对的挑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M].北京:工商出版社,1984.
[2]张玉英.对会计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办公室业务,2015.
[3]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