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誓言 庄严承诺
—宝坻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6-07-11王晓燕张海涛
王晓燕 张海涛
铿锵誓言 庄严承诺
—宝坻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王晓燕 张海涛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在宝坻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闭幕会上,新当选的宝坻区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向宪法庄严宣誓。他们站在宣誓台前,凝视国徽,目光坚毅,神情肃穆,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高声诵读,话语铿锵有力,让与会代表真切地感受到一股力量。会场内掌声热烈,这是信任的掌声,期待的掌声。
这是我区首次在人代会上组织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全体区人大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神圣时刻。宪法宣誓仪式是一个法定的仪式,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也是面对全区人民递交的一份庄严的承诺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标志着中国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天津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市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表决通过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办法要求,并派专人对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操作流程、仪式组织、宣誓誓词等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培训,做好宪法宣誓的各项准备工作。在2016年1 月7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人事任免事项结束后,举行了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六位国家工作人员在与会者的见证下,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职能,今后将实现常态化。通过向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捍卫宪法尊严。同时,对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和法治信仰,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当选的宝坻区区长李建成在宝坻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向宪法宣誓。
“此时此刻,我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永远铭记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永怀爱民之心,常思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认真办好惠及民生的实事,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我自当加倍努力,尽职尽责,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全区人民的厚爱及厚望,努力让宝坻发展得更加美好!”宣誓结束后,新当选的宝坻区区长做表态发言。真诚的表态道出了全区老百姓的心声,说到了代表的心坎上,如一股暖流淌在代表心里,让隆冬时节显得格外暖意融融。
(作者为宝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