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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速公路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政策探讨

2016-07-09万锐

科技风 2016年13期
关键词:招投标公路管理

万锐

摘 要:高速公路的建设在当今是与各个领域息息相关的问题。本文针对当今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系统的实施现状,探索了建设管理中的发展方向,提出对我国现今公路招投标管理模式的完善方案和改革建议。

关键词:公路;招投标;管理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各地区协调发展的理念出台,高速公路的建设已经成为与各个领域息息相关的问题。自从引进西方的招投标制度以来,我国的公路建设管理有了很大的改善,并在吸收国外优势的基础上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对公路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现今的管理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以下通过对管理方面政策进行探讨,以期完善现有政策,推动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发展。

一、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的发展及存在问题

国内高速公路建设自引进招投标管理以来,在实践中得到了一系列发展,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实际问题,以下进行简单介绍。

(一)发展现状

1)范围扩大。招投标政策发展至今已经不再局限于之前的区域招投标,而是慢慢发展为省级招投标、全国性招投标,甚至到世界性招投标,竞争更加激烈。2)媒介变化。随着互联网普遍应用,招投标也由原来的纸质化发展为如今的以网络为媒介,从招标信息的发布到开标再到竞标直至最后的评标,都在网络上进行,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资源。3)信用评价完善。现今招投标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信用评价机制,由于机制的不断完善,得到了各方的认可,从而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存在问题

1)存在围标、串标现象,主要表现在利用假的资质,挂靠骗取中标。具体为申请人报名时进行围标,即借用多家资质,之后串通专家、业主左右评审结果。或者各母子公司共同串标、围标。2)中标企业私自转包或分包。即有的企业在中标后直接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从中牟利。更有不具备资质的企业通过利用虚假资质中标,之后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3)通过伪造业绩,制作虚假证书和证明材料,欺骗专家及招标人,从而取得中标资格,从中获利。4)中标人互相串通,第一中标人报低价,其后中标人报高价,之后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第三中标人高价中标,之后返还第一中标人转让金。这种手法最为常见。

二、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政策的完善

1)信息公开化。政府应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全面公开化,招标方应该通过各大报纸和网络平台或官方指定媒体,公开招标的资质要求以及项目的各类信息,使投标人对招标项目有清楚明白的认识。工程还应该设立由具有从业资质的工程师、建设师、管理者和顾问专家组成的完整机构,进行项目设计研究、招标策划、中标者选择及后期项目施工管理监督等一系列程序,同时保证过程公开透明。2)招标实行无标底模式。工程量由招标单位提供,务必做到准确无误,参与投标的企业制定内部定额,主要依据企业自身能力制定。评标办法仍然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还要对其进行复核,检查其中的计算错误和缺失项目,防止项目信息不完整的弊病。复核过程中若发现错误,则撤销中标企业资格,并由企业赔偿招标方损失,招标方再选择次低价单位,重新复核,如此循环,直至中标企业符合要求。中标方确定后,双方应签订合同,中标方应提供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履行,防止各方串通。3)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对一些大型工程,投标可采用联合体的形式,这个方式在国外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且收效显著。此形式还可以将工程分包给地方中小企业。这样能保证中小企业利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防止中小企业由于竞争力不足而无法成功投标,也能改善工程质量和速度,为中小企业的生存提供发展机会。4)发展咨询业务。可由政府设立由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设计师、建设师还有专家顾问团队组成的咨询机构,参与整个招投标过程,并在其中起到相关监督评价作用。咨询机构与招投标企业应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可以出台相应的咨询法律法规进行规制。政府也可以不直接设立咨询机构,而是通过各项条件鼓励其发展业务。5)实行信息化管理。高速公路建设的信息化管理主要是利用现今的科学技术进行创新化管理,例如运用GIS和公路CAD技术,构建公路施工系统的快速处理,使施工过程可视化进行,对施工管理、设计验证等都有很大帮助。还可建立高速公路招投标信息库,例如采取信息化管理,对工程的招投标的实行都有更直观的流程操作,对项目本身的预算需求等方面的开销都能计算,防止恶意压低或太高价格的情况出现,提高了工程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6)建立网络招投标系统。建立网络招投标系统,每个单位有独立的账号密码,所有招投标信息都通过系统发布,同时加快工作进度,避免各单位之间相互联系,同时各投标单位登陆时只能看到自己的投标情况,无法获取其他单位的相关信息,在公示时,只公示竞标失败的企业名单。这样能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现象发生。7)惩治违法行为。由政府颁布招投标法案,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企业中有假资格资质挂靠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竞标中标资格,并赔偿违约金和保证金,同时对单位及个人追究相应刑事责任。8)提高保证金额度。提高投标合同中的保证金额度,可以增加围标、串标行为的成本,使违法违规单位无利可图,从而达到规范招投标管理的目的。

三、结语

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政策历经多次改革,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合理稳定的体制,在管理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方法,都无法完全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出现,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修正,不断完善,才能不断克服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施招投标制度,是充分调动市场作用的结果,提高了国家资金的利用率,发挥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淘汰落后施工企业,也更加便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一大创举,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的公路建设领域招投标制度,必将形成一套稳定、牢固的体系,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 赵新征,张磊.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思考[J].科技视界,2012,(25):348-349.

[2] 阮燕.高速公路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3,(10):41.

[3] 国亮,惠荣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控制与管理[J].陕西水利,2013,(6):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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