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实现视域下志愿精神的培育
2016-07-08雷拉弟
雷拉弟
摘 要:在当今世界,志愿活动广泛存在于全球各个领域,志愿者也一度活跃于各种公益事业中,他们有着宝贵的志愿精神,并且自愿为社会作出贡献,志愿服务已经成为人们自我实现的重要方式,毋庸置疑,强有力的志愿精神推动了志愿服务的不断发展。要使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良性发展,必须明确志愿精神的动力所在,以及怎样培养和塑造志愿精神。因此,本文对自我实现视域下志愿精神的培育进行了研究,最终落脚到志愿精神的培育。
关键词:自我实现;志愿精神;培育
一、问题的提出
研究自我实现视域下的志愿精神,就是探讨自我实现型志愿精神的动力,核心在于怎样培养自我实现型的志愿精神。志愿精神是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内在精神支撑。青年人进行志愿服务体现了中国高尚的传统美德,有利于树立服务、奉献、互爱、互助的新风。因此,本文着手研究志愿精神的培育,对于弘扬第三部门精神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志愿精神与志愿服务的内在契合性
按照志愿精神的要求不断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志愿服务的全部过程。志愿服务的本质、功能作用、运行方式以及合法性基础,都体现了公共事业对志愿精神的需要或依存度。因此,志愿服务必须坚守志愿精神。
(一)志愿服务的公共性本质与志愿精神契合。公共性是志愿服务的本质,志愿组织是以公共性为核心价值理念建构的。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只有遵从公共性的价值导向,才能获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安南曾指出:“志愿精神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志愿服务的特性,是基于志愿者自愿且不计回报的社会公益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志愿者精神与志愿服务的公共性契合。
(二)志愿精神反映志愿服务的功能作用。首先,优化整合。志愿精神在团结社会成员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志愿精神可以为志愿者提供相同或相似的场域和机会,使他们共同活动于公共事业中,同时有利于聚合和优化社会资源;其次,教化。志愿精神能够让志愿者易于认同基本的志愿准则和相应的要求,这对于塑造社会成员的公共价值观具有指导作用,有利于形成服务社会的行动意识,进而可以转化为实际的志愿行动;第三,导向。志愿精神能够通过实际效果来宣传和弘扬优秀价值观,尤其在重大的社会事件中更能将志愿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第四,社会参与。公民的参与性体现了现代社会的民主程度,因此,调动社会成员投身于志愿行动的积极性,是促进社会发展与志愿事业进步的重要动力。换句话说,在某种程度上,公民参与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第五,动员。志愿精神能够以无声的形式号召社会成员参与志愿行动,使志愿者心甘情愿将志愿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这样一来,志愿精神能够促使社会成员实现社会参与的愿望。总而言之,志愿精神是志愿服务的价值导向。
(三)志愿服务的合法性基础与志愿精神的一致性。志愿服务的合法性既是指合法律性,也是指得到公众实际上的认可和支持。一方面,得到、加强与维持志愿服务的合法性,必须坚守和弘扬志愿精神;另一方面,志愿精神蕴含的公正、奉献等理念,对于激励和推动志愿者恪尽职守具有重要作用。这体现了志愿服务的合法性基础与志愿精神的一致性。志愿精神在社会中的培育和弘扬,特别是志愿者的志愿情怀、奉献精神与志愿义务,在志愿行动的互动中可以提升人们对公益事业的接受和支持力度,从而为增强和维系志愿服务的合法性积累丰厚的社会资本。
(四)弘扬志愿精神是改善志愿服务环境的要求。倡导和弘扬志愿精神对于净化社会风气,改善志愿服务环境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公正精神的发扬必定会促进社会公平,使全体公众能够共享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带来的福祉;其次,志愿服务精神的发扬光大,必定会促进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这就使得公众能够在积极服务社会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与实现自我;最后,奉献精神的弘扬必定能激励志愿者勇于付出,造福社稷,追求崇高的人生境界。概而言之,弘扬志愿精神对改善志愿服务环境,提升志愿服务效率至关重要。
三、培育志愿精神的对策
自我实现型志愿精神以服务、奉献、责任为内核,但这些精神内涵都是一种应然性要求,并非在任何特定的志愿组织中都可以天然形成和产生作用。在志愿服务中体现和贯彻其奉献性、服务性与责任性,必须在培育志愿精神的过程中,对传统志愿精神资源进行批判性的反思与传承,加强对志愿者的教育,推进志愿组织的发展。
(一)反思并且传承传统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发端和演变过程,最初的志愿服务我们称之为慈善行为,是因为捐赠是慈善行为的固有特点,自古以来就存在,实际上是现代志愿服务的前身。当然,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会体现出许多志愿精神。如从三国两晋起,中国古代兴建寺庙来协助慈善事业开展救济,体现了最古老形式的志愿精神。这些闪烁着志愿精神光芒的思想振聋发聩,无论在历史的深处还是未来的岁月,其价值都不会泯灭。培育和构建当代中国志愿精神,应当积极地开发与吸取这些重要的历久弥新的价值理念和思想资源。
(二)加强志愿者的德育力度,培育和弘扬志愿精神。志愿者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承担着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责任。志愿精神是一种人生价值的重要体现,它的培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弹指之间的事情,而是需要持续升华与塑造的过程。面对没有利益驱动的志愿行为,志愿精神与信仰的不断加深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必须对全员开展志愿精神的宣传教育,激发全社会成员志愿意识,健全志愿者的公共人格,尤其是加强学校的志愿教育。在学校中进行志愿美德教育,可以从整体上提升全社会志愿者的素养,为志愿服务之志愿精神的树立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志愿者所体现的志愿精神不仅关系到志愿服务的有效运行,而且对全社会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其次,志愿者组织要不断加强对于志愿者精神信仰的培养,如频繁举行与志愿服务相关的活动,使志愿者之间有更深层次的情感交流,志愿者应该经常聚会以培养情感,增进志愿者之间的感情与友谊,并且在志愿者之间传递精神,使志愿精神延续下去。尤其,还可以以榜样的力量来感化社会成员,通过观摩影片,看杰出志愿者的行为,通过学习优秀者的事迹,开阔个人视野,真正将伟大的志愿精神贯穿到实际行动中,使个人真正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总而言之,必须强化志愿者的志愿精神。
(三)积极推进志愿组织的成长。志愿精神伴随着志愿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可以得到不断增强。培育和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也必然是一个不断推进志愿组织成长的过程。志愿组织是弘扬志愿精神的重要组织载体和强大动力,必须采取积极举措促进志愿组织的延续与发展。首先,志愿者在开展志愿行动的过程中,可以建立优良的志愿信用网络,提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踊跃性,为志愿事业的发展开拓志愿精神的资源;其次,志愿组织具有强大的整合功能,通过这种力度,增强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控制力与感召力,从外部激发志愿精神的提升。
四、结束语
志愿精神将自我实现作为动力,是志愿者本着自己的兴趣和意志采取的一种利他行为,值得全社会崇尚。随着自我实现型志愿精神逐渐被社会赞扬和倡导,人们越来越重视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和心灵需要。也就是说,人们为了在志愿服务中实现高尚自我,就要不断奉献社会。在此,我认为,志愿者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在于自我实现的志愿精神的魅力。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梁绿琦:《80后青年志愿服务与公民意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 卓高生.当代国内志愿精神研究回顾与展望[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2):106-109.
[3] 黄巧荣.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与弘扬[J].当代青年研究,2012(3):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