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问题,为何媒体报道少?
2016-07-07窦玉英张孟军
窦玉英 张孟军
2016年1月13日,37岁的四川籍民工李家富因讨要工钱而客死西安(2016年1月18日《华商报》A3版《农民工讨薪时追着包工头出工地 十多分钟后 路边身亡》),为这个刚刚到来的新年增添了一抹悲凉。
反观近年媒体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报道,直接报道具体讨薪事件的新闻很少,而多以“死亡”、“跳楼”(包括跳桥)、“堵路”、“拉条幅示威”等为主要新闻点出现,在这类报道中,媒体关注的焦点不在于追问具体讨薪事件本身,更在于讨薪所造成的能刺激受众眼球的比较极端的表面后果。除此之外,就是以评论形式出现。以《人民日报》为例:“通过对2000年以来《人民日报》的‘农民工讨薪报道分析,发现其中60%以上为评论类文章,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背后》(2003年)、《别让民工为讨薪犯愁》(2005年)、《我们要站着把钱拿回来》(2010年)。地方机关党报亦然”。从新闻价值上来判断,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重要性、接近性、人情味等,符合多个新闻价值标准,那么,媒体为什么很少对具体的讨薪事件给予报道呢?分析其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媒体偏爱“一报道就见效”的新闻选题
农民工讨薪问题,如果调查个人被欠薪,一般欠薪数额不会太大,则缺少典型性;如果调查群体被欠薪,则属群体性事件,容易激化矛盾。同时这类问题,往往涉及确认劳资关系、工程层层转包、三角债、连环套、垫资等复杂问题,调查难取证难,加之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记者调查走访困难重重。即使最后记者调查清楚了,对相关事件进行了曝光,但如果欠薪一方无力给付,甚至也是受害者,或者钻法律空子恶意欠薪,问题还是不能得到解决,最终“受累不讨好”,这是记者和媒体所不愿意看到的。调查难、解决难,让媒体对农民工讨薪问题采取了选择性忽视。
相反,有些调查性报道采写就相对容易,而且一经报道就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促使问题快速解决。从近年中国新闻奖的调查性报道来看,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媒体选题偏好。如:《绿色染料炒制全国名茶》(第16届三等奖)、《西安市儿童医院医生收回扣现场被抓》(第17届三等奖)、《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第20届三等奖)、《学生午餐费,咋变成老师泡脚盆》(第24届二等奖)等。这类调查性报道普遍的特点是事实清楚,涉及问题比较单一,涉事主体明确,调查起来相对简单,关键证据的获取、认定比较容易,涉及到的问题也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较明确规定,解决起来不太困难。报道这类新闻一般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能够既彰显了媒体的监督威力,扩大媒体影响力,收获赞誉,又让反映问题的一方满意,可谓一举多得。而农民工讨薪问题,就很难具备上述特征,收到上述实效,记者选题时就难免厚此薄彼。
二、现有考核机制让记者核算“性价比”
当前,我国媒体单位普遍采取绩效考核制度,对记者的考核,常根据记者每个月完成的稿件数量和质量来发放奖金。记者为了完成基本采访任务,在新闻选题时,除了考虑新闻价值外,还会综合考虑采写所需时间、精力等,如果一个选题需要记者花费1个月乃至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那就意味着记者不可能完成当月或者几个月的基本采访任务,奖金会大受影响。而一般调查性报道的采写少则1周,多则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比如,推动美国食品安全立法的纪实小说《屠场》(The?Jungle)的作者——美国作家辛克莱,在芝加哥的屠场进行了七个星期的体验生活;王克勤对《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的调查采访则历时近半年,而他最终被单位以“长期旷工,拒不到岗”的理由开除。
要报道农民工讨薪问题,记者首先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做好采访前准备,包括认真研究事件可能涉及到的各个环节、部门及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精心设计采访步骤,这样才能在采访提问时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高采访效率,保证采写质量。其次,在采访过程中,施害者一方一般会采取回避态度,拒绝接受采访,即使勉强接受记者采访,也处处刁难,不积极配合。再有,当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配合解决时,更是“脸难看、门难进”,需要记者具有强大的内心克服重重阻力。《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记者王雷曾说:“我跟着孙志刚家属去申诉,一家家跑过去,有的不让进,有的推脱,有的对孙志刚父亲大声呵斥。”而报道农民工讨薪问题未偿不是如此。
三、“帮忙不添乱”的报道原则指导着记者行为
在新闻业界,媒体做调查性报道时,“帮忙不添乱”是其重要指导原则之一,这意味着记者的报道不能给各方添太多“麻烦”,要让各方都满意。常见的“不添乱”包括:不能因报道而影响当地政府形象;不能激发社会负面情绪,给有关部门添麻烦;不能报道后就有相关人到媒体领导处打招呼,让媒体领导为难;当然更不能让任何人说报道不实,尽管有时说“报道不实”的人可能别有用心……总之,此类新闻要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不能有任何瑕疵。如果报道效果好,那是记者和媒体的荣光,如果出现了所谓“问题”、“添乱”了,那就很可能完全由记者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任何一个调查性报道,都有可能招致施害者一方的恼羞成怒,而施害者一方又往往强势,很多情况下其会调动其各种社会资源来为其自身利益辩护,其行为有的正当有的并不正当,如王克勤就曾多次遭遇人身威胁;河北科技报记者在采写调查性报道时,也曾接到过匿名电话的警告。更有甚者,记者还在紧急赶写稿件或稿件已经排版付印或即将播出时,媒体领导却迫于说情人的压力而中途撤稿。有记者说,他甘愿为了新闻采写去承受各种艰难险阻,但不能容忍新闻“胎死腹中”。调查性报道,常呈现这样一个规律:调查采访越难,记者需要承受的媒体内外部压力越大,报道发表也越难。农民工讨薪报道,“恰好”在这个怪圈之内。
总之,媒体之所以很少报道具体的农民工讨薪问题,既有记者个人素质因素,也有基于现实制度基础上的综合考量,更有社会“潜网”的无形影响。要让媒体多些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关注和报道,实现农民工的传媒接近权,使媒体真正成为服务大众的社会公器,既需要记者职业素养的提高,也需要创造有利的媒体内外部环境,减少记者顾虑,激发记者采写此类报道的热情。
(作者单位:河北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