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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系统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结构维度

2016-07-07叶超

经济与管理 2016年4期
关键词:扎根理论

叶超

摘 要:运用扎根理论这一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10个政府部门的33名公务员进行深度访谈,研究政府系统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可由哪些维度构成。研究结果表明,政府系统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包括家庭维护精神、利他奉献行为、创新执行行为、德行律己行为、谦逊礼貌精神和自我学习行为六个维度。锁定这六个维度不仅符合我国本土情境下政府系统公务员的工作实际,同时对培育和激发公务员积极表现出职责外正性行为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组织公民行为;扎根理论;维度建构

中图分类号:D0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6)04-0068-09

一、引言

组织公民行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是一种员工自愿性的个体行为,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组织中正式的报酬系统直接或明显的回报,但能从整体上提高组织运作效能(Organ,1988)[1]。组织公民行为的思想溯源可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社会系统学派创始人切斯特·巴纳德所提出的“组织是合作力量的联合体”一说。然而,直至当前,这种职责外正性行为至今仍是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议题,这是因为组织公民行为能够为组织整体运作与绩效、组织环境与文化等多个方面带来积极的作用。

作为隶属于组织行为学的一个范畴,学术界关于组织公民行为及其维度开发的研究方兴未艾,然而其主要围绕企业员工而展开,但针对公务员群体的研究仍屈指可数,已有的学术成果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也未达成共识。如对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维度开发呈现出数量少和殊异性强的特点;再如有学者通过借鉴已有关于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维度建构的基础等。此外,从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部门内部管理的层面来看,定位于公务员群体的组织公民行为似乎更具有适宜性。在我国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倡导着一种“组织公民”的思想,即公务员需要打破自身工作岗位限制、建立弹性的角色规范认知,并通过诸多职外性行为来填补政府部门工作中的盲区,从而最终实现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及政府公共服务效能的提升。

考虑到基于我国本土化情境下以科学的研究范式为支撑的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维度开发的稀缺性,本文拟运用扎根理论这一科学的质性研究方法探索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从而丰富该领域在本土研究中的内涵并为我国未来公务员管理实践提供可参考的现实指导意义。

二、文献述评

(一)国外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研究

通过常用外文数据库(如EBSCO、ProQuest等)的文献检索后发现,国外有关以公务员为研究对象的组织公民行为研究的文献仅20余篇,其中8篇文献直接借用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量表来展开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相关研究。例如,Sharma et al(2011)[2]、Ibrahim et al(2013)[3]、Wynant et al(2014)[4]使用了Organ(1988)提出的组织公民行为五维度量表;Tomas et al(1998)[5]、Vigoda(2000)[6]和Kim(2006)[7]使用了Smith et al(1983)[8]开发的组织公民行为二维度量表。另外,还有近10位学者基于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维度进行了适当的删减或添加。例如,Vigoda-Gadot et al(2012)[9]在Williams et al(1991)[10]提出的组织公民行为二维结构的基础上添加了具有变革元素的维度;Kim(2012)[11]则在Organ(1988)五维结构的基础上删减一维进行研究。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删减与开发,并没有从本质上建立异质性的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维度,主要还是借鉴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来对公务员进行研究。

然而,考虑到公务员工作性质、行为和职能都有别于企业员工,公务员应该有异于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结构维度。为此,极少数国外学者专门针对公务员进行了组织公民行为的尝试性探索,其中较具代表的是伊朗德黑兰大学教授Zarea的研究。Zarea(2012)[12]以伊朗库姆省公务员为对象,结合公务员人力资源特征,采用文献归纳法建构了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14维模型。相比较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模型如Organ(1988)、Smith et al(1983),Zarea的研究提出了以前未曾提及的维度,如意识(Consciousness)、功能性参与(Functional Participation)、拥护性参与(Advocacy Participation)、社会性参与(Social Participation)和品行兼优(Personable),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务员的行为特征,具有较高的创新价值。当然,该研究最大不足在于维度仅通过文献法来建立,缺少科学化的定量研究。

总的来说,当前国外关于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探索多借鉴于企业员工的研究,诸多维度存在着重叠性,专门针对公务员的创新性研究较为缺乏,这反映出国外学者较认同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维度的研究成果对于公务员这一群体的适用性。少数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维度的建构虽有一些维度创新,但研究方法科学性不足,并且在内容层面上也未能很好地投射出公务员职外行为特征,仍然摆脱不了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子。

(二)我国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研究

通过我国常用中文数据库(如中国知网、万方资源等)的文献检索后发现,在涉及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仅有的15余篇文献中,绝大多数主要关注于组织公民行为与相关变量间的关系,如工作特征、组织认同、上级反馈等,仅有2篇文献探究了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可见数量之少。其中,李晓玉和高冬东(2006)[13]通过探索性和验证性因子研究得出,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由公民美德、助人行为、责任意识和忠于组织四个维度构成。此外,周红云(2009)[14]基于文献研究法指出,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由利他行为、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和服务奉献和公私分明五个维度构成。

通过表1看出,相比较Organ(1988)提出的组织公民行为的经典维度,我国学者所开发的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一些维度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主要与组织公民行为概念所具有的母体迁移性有着必然的联系。然而,公务员特有的职外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我国公务员制度、职业特殊性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必然要求的影响,而我国学者所开发的2个量表也能够针对公务员特征提出了一些新的维度。如“忠于组织”维度是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典型写照,它有别于国外公务员“政治中立性”这一特征。再如“公私分明”维度将公务员兼有的“公民”与“公共人”双重角色进行二分,这在很大多程度上遏制了我国文化背景下特有的“家庭集体主义”现象,并使得那些因以权谋私、任人唯亲、假公济私、占用公家资源而导致组织效率低下的现象得以控制。

无疑,仅有的两篇文献对未来我国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维度建构具有启示性作用。然而,这两篇文献依然呈现不足。周红云(2009)的维度初步建构主要基于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相关文献梳理。该维度虽然通过后续性定量研究加以开发和验证,但其维度建构是基于对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研究成果的借鉴,未能采用当前学界提倡的更为科学、系统的方法如扎根分析法、内容分析法来提炼相关维度,这使得该维度建构与传统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维度较为相似,未能很好体现公务员特色。李晓玉和高冬东(2006)的维度开发虽然研究方法较为合理,即通过文献检索、访谈和开放性问卷调查等初步构建维度,并通过后续定量分析进行开发和验证。然而,该研究不足在于:一是被试者均来自河南省,所得数据结果不具备普适性;二是维度与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过于相似(见表1),未能反应出我国当前公务员的行为特征,且唯一新开发的维度即“忠于组织”似乎应归于职内行为。

三、研究设计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拟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政府系统公务员这一研究对象展开半结构化访谈与相关质性研究,从公务员对职责外正性行为的理解角度出发,通过探索性研究技术来发掘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构成维度。

(一)研究对象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实施起扩大了公务员范围,也就是说,除国家行政机关外,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等机关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公务员队伍,诸如像法官和检察官、党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和各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范畴。尽管不同公务员都具有职业公共性这一特征,但由于工作部门和工作职责的不同所导致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差异依旧存在。故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涉及的公务员是指:国家机关行政系统的公务员,也就是我国政府系统的公务员。

本研究于2015年1月至5月分别在我国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和河北省,对10个政府部门的33名公务员进行深度访谈。受访者的统计资料如表2所示。

(二)方法选择

本研究采用的是质性研究方法中较为常见的扎根理论。它是由格拉斯(Barney Glaser)和斯特劳斯(Anselm Strauss)两位学者于1967年共同开发的一种研究方法。扎根理论虽有“理论”一词,但其实是一种研究策略,它的主要宗旨是通过采用自下而上的研究路线,以系统归纳与分析的方式从经验资料中汲取与研究问题相关的核心概念来建立科学严谨的理论。诸多学者指出,扎根理论是最适于理论建构的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早已在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已成为质性研究方法中较为科学的方法论之一(Denzin et al,1994[15];Shah et al,2006[16];Suddaby,2006[17])。尽管不同学者对扎根理论的构成要素持不同意见,但本研究沿用Strauss和Corbin(1994)[18]设计出扎根理论的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该流程也是迄今为止学界较为广泛应用的程序化版本。

在扎根理论研究的操作流程中,相对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对数据进行编码,其中包括开放性编码(Open Coding)、关联性编码(Axial Coding)和选择性编码(Selective Coding)。开放性编码是一个将收集的资料分解,将具体的时间或现象赋予概念,然后再以某种适当的新方式重新组合起来的操作化过程。该步骤的目的是从已有资料中发现概念类属,并对类属进行命名,从而确定类属的属性与维度,然后对研究现象加以命名及类属化。关联性编码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并建立概念类属之间的各种联系。也就是说,在开放性编码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分析、整合并建立概念类属之间的各种联系,发展主范畴和副范畴,同时深入考察各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变得越来越具体。选择性编码是在关联性编码发现的概念类属中经过系统分析后选择“核心范畴”的过程。选择性编码只将那些与核心范畴关系紧密的类属进行核心式编码,并将其纳入宽泛的理论范畴中,从而构建理论与命题。本研究将遵循上述操作流程,通过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来系统性地探索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

(三)研究过程

在访谈中,作者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然后对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予以说明。半结构化访谈一般是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访谈提纲与受访者进行非正式的访谈。研究者可以依照访问提纲的次序逐项询问,也可以根据采访时的实际情况灵活地做出调整,允许被访者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问题进行扩充回答。鉴于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同时扮演领导和下属的双重角色,故本研究分别设计了针对公务员和针对公务员领导的不同访问提纲,此举意在从不同的角色视角来探究公务员对组织公民行为内涵和外延的理解,据以收集资料,并为准确把握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建构导向提供依据。

访谈主要在被访者工作单位的会议室或相对安静的环境中进行。在征得被访者同意后,研究对所有访谈内容进行全程录音,此举有益于获取最完整和最详细的访谈资料,同时也能够使访谈摆脱于文字速记而全神专注与被访者的沟通。每次访谈的时间约为30分钟左右,在访谈结束后,本人及时对访谈录音进行整理并转换为文本形式,在进一步校验与核对后按01至33的序号进行编排,以此作为基于半结构访谈法运用扎根理论探究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结构建构的原始数据。在结束对33位公务员的访谈工作后,就整理的研究资料长达23万多字。本研究随机选择2/3的访谈记录(22份)用于扎根理论研究从而进行编码分析和模型建构,而剩下的1/3访谈记录(11份)则留用,为进行理论饱和度检验而使用。

四、数据处理与分析

(一)开放性编码

根据扎根理论的方法要领,本研究围绕“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是什么”以及“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由哪些行为或意识构成”这两个核心主题展开。Glaser(1998)[19]提出,为了使扎根理论研究能够尽量自由、开放地去发展概念、研究问题并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者需要尽量摒弃个人偏见以及特定的研究定见,从而对原始资料进行开放性编码。这一登录实际上是在资料中逐渐提炼概念的过程(文军和蒋逸民,2010)[20],开放性编码的主要任务就是将已整理成文的33份原始访谈资料进行分类、标签、归纳及编码的过程。换言之,开放性编码就是将已有的资料进行概念化,然后通过多次提炼、处理、分析比较、聚拢来发掘并形成范畴,进而再确定范畴的属性与维度并为其命名。

根据开放性编码的要求,在整理成文的33份原始访谈资料中,本研究对随机选取的22份访谈资料进行数据分解,并提炼出289条原始事件记录及其相应概念。鉴于所有的访谈都采用相同的提纲,并且公务员的工作特性也呈现出很多共性,所以邀请了公务员和专家根据概念的出现频次及概念间的交叉程度进行探讨,然后对原始事件、概念和范畴进行不断比较、提炼、甄别和再比较,最后形成了涵盖22份访谈资料的64个概念和24个范畴,表3对开放性编码所形成的概念与范畴进行了列示。

(二)关联性编码

关联性编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之前访谈所阐述的事件过程来发展主范畴,目的是寻找或者建立范畴之间潜在关系,如类似关系、因果关系等。随着分析的不断深入,关联性编码能够将原始资料以更新、更清晰的方式整合并组织起来,从而使各个类属之间的各种联系应该变得越来越具体,进而挖掘出副范畴和主范畴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关系。事实上,在开放性编码阶段中所产生的概念类属并非可以完全用于关联性编码,因为那些独树一帜且无法与其他概念类属聚拢成为组范畴的概念已被删除。

依照不同范畴在概念层次上的相互联系和逻辑关系,本研究将开放性编码中提炼的概念与范畴进行不断比较和分析,并对保留下来的概念进行归类。在进行关联性编码后进一步形成了24个副范畴和6个主范畴,如表4所示。

(三)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就是在已有的概念类属中经过系统分析后选择或聚合出一个“核心范畴”。它可以通过对已有的文本资料中主范畴、副范畴与范畴的关系验证核对以及对不完全范畴的补充予以构建。“核心范畴”必须具有全面性和统领性等特点,并且能够将大多数较为宽泛的概念囊括在理论之内,它既可以体现在已有的范畴中,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提炼或概括以满足更大社会分析的范畴(Strauss和Corbin,1990)[21]。因此,进行选择性编码就是明确已有范畴的主次之分并且围绕“核心范畴”对本文资料进行描述,从而形成与主题相关的新实质性理论框架。即便如此,国内外不同学者在运用扎根理论时都未能统一选择性编码的最终结果。而我国学者多以“核心范畴”为中心的图示性理论框架对研究过程和基本结果进行表述。陈向明(1999)[22]提出,选择性编码包含五个步骤:(1)明确资料的故事线;(2)对主、副范畴还有概念进行描述;(3)检验已经建立的初步假设,填充需要补充或发展的概念类属;(4)挑选出核心范畴;(5)在核心范畴与其他范畴之间建立起系统的联系。

根据扎根理论的研究范式并经过深入探讨与分析,本文确定“组织公民行为”是选择性编码的核心范畴,围绕这一核心范畴的“故事线”可以概括为:公务员的组织公民行为主要从自身的正性“职责外行为”出发,主动积极地表现出利他行为。由于公务员工作具有公共性和服务性,故利他行为的对象相对宽泛,其表现出的正性职责外行为除了有利于同事外,还应有益于本组织以及组织外的社会公众。因此,“家庭维护精神”“创新执行行为”“利他奉献行为”“德行律己行为”“谦逊礼貌精神”和“自我学习行为”六个主范畴对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受益对象都存在显著的解释力。以此“故事线”为逻辑推演,本文通过“组织公民行为”,把主范畴、副范畴、范畴和概念糅合成一整体,初步构建了各种范畴和概念的关联体系。

具体来说,“家庭维护精神”是指公务员需要超越仅仅把工作单位视为职场的情况。相反,公务员需要把公共部门当成家庭一样去守护她的发展和声誉。“创新执行行为”是指是基于政府职能转移与变革背景下,公务员工作“创新”和基于政府公务员需要高效执行上级交办任务的“执行”两个层面来进行构建的。“利他奉献行为”强调在“公共服务动机”下,公务员不仅要完成本职工作,还需要在报酬系统不认可的情况下超越本职工作时间、内容和范围,表现出其它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组织利益的行为。“德行律己行为”主要强调公务员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然而,本研究下的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是一种高于一般道德水准的行为,公务员须通过较强的自律精神和自我约束行为在工作场所中表现出示范性和榜样性作用的行为,从而促进公务员整体道德工作氛围,并以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来优化自身及他人的行为。“谦逊礼貌精神”,是指公务员在人际交往和利益冲突过程中,应积极地表现出主动谦让、礼貌待人的态度。“自我学习行为”,是指公务员面向现在和未来,在工作中不仅需要经验的积累,同时也需要科学的前瞻,这就要求公务员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终身任务。

(四)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为保证扎根理论研究过程的科学性以及研究结果的准确性,本文对剩下的1/3访谈记录进行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通过编码和分析等相同的研究方式对另外11份访谈记录进行编码和分析,结果表明,选择性编码的内容较为丰富、发展较为完备,对剩余11份访谈资料的分析结果均符合先前的脉络与关系。也就是说,对早先采用的22份访谈记录所进行的开放性编码、关联性编码和选择性编码后所获得的六个主范畴并没有产生新的范畴和关系。由此,本文认为,初步建立的选择性编码在理论模型上是饱和的。

五、研究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本文首先使用理论抽样的方式来获取数据,然后通过开放性编码、关联性编码和选择性编码对资料进行收集。扎根理论主要强调从资料中产生理论的思想,强调研究者对理论保持高度的敏感,在资料与资料之间、理论和理论之间不断进行对比等,而本研究在此方面基本予以严格遵循,能够较好地满足扎根理论的程序要求。总体上,运用扎根理论来服务于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维度建构的效果是理想的。本研究所开发的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维度构成,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发展并完善了时代背景下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这一研究领域的相关理论,并为后续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可参考的理论依据。

通过扎根理论,本文得出了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六个维度,即利他奉献行为、德行律己行为、创新执行行为、家庭维护精神、自我学习行为、谦逊礼貌精神。一方面,鉴于组织公民行为概念最初源于企业,本研究所构建的六个维度中有三个维度沿袭了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利他”“自主”等经典内涵,如“利他奉献行为”反映出公务员对时间的奉献与工作内容的贡献,表达了其对组织的敬业精神。“自我学习行为”反映公务员通过各种形式开发自我潜能,自觉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以求对政府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谦逊礼貌精神”反映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尊重和谦让同事,主动帮助他人避免工作问题的发生。

另一方面,本研究还基于本土公务员的工作情境,开发了异质于企业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其中,“家庭维护精神”“创新执行行为”和“德行律己行为”三个维度是本研究依照扎根理论开发的新概念,它们有别于以往的研究结果。在过去,为构建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一些学者从企业组织公民行为理论及实证研究的文献资料查找着手,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然未能反映当前公务员的工作实际要求和特征。而本研究新开发的三个维度分别从“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和“修身正己”三个方面强调公务员应常修为政之本、为政之绩和为政之德,从而有利于加强公务员的个人修养和履职能力,从而切实做到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二)研究局限与展望

本文以扎根理论这一常用的质性研究方法为基础构建了我国政府系统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然而,本研究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在样本数量上,本研究通过走访10个不同的政府部门,采访了33名政府系统的公务员。由于样本数量较小,由此得出结论的普适性依然值得推敲。在方法选择上,本研究访谈过程资料搜集技术存在缺陷,如公务员在采访过程中往往难以做到完全客观,这会或多或少影响到访问资料的质量和访问的效果。

因此,本文建议在未来的研究中可做出一些新的尝试与改进。例如,在样本数量上,以初步建立的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维度为基础,通过大样本对其信度和效度予以检验。通过将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的办法来弥补研究不足。另外,除了以政府系统公务员作为研究对象外,相关研究也可以其他不同地区、不同业务、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为研究对象,尝试探寻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是否因地区、业务、部门和级别存在共性。在方法选择上,除了对个别公务员进行半结构化访谈之外,未来的研究可同时采用焦点小组讨论的方式,此举有助于被访者之间的多层次互动与交流,它所获得的信息往往比个别访谈方式所获得的信息更为广泛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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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钟庭

Exploratory Research on Dimensions of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 of

Chinese Public Servants

——Based on the Grounded Theory

Ye Chao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uses the Grounded Theory to conduct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 for 33 public servants who came from 10 different government agencies, developing the dimensions of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s (OCB) of public servant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dimensions of OCB consist of Family Maintenance Spirit, Altruistic Devotion Behavior, Innovative Implementation Behavior, Ethics-Oriented Self Disciplined Behavior and Courtesy Behavior. To focus on these six dimensions not only conform to public servants' real work conditions in the Chinese context, but also provides the valuable references for fostering and motivating public servants' ex-role positive behaviors.

Key words: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 The grounded theory; Dimension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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