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这一年:变化与争议
2016-07-06李天锐
李天锐
“我 认为,丁加强通过行政诉讼表达诉求,而不是到法庭去闹,去堵路,值得肯定。”
4月11日,贵阳市中院,身为被告的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在最后陈述时,为原告讲起了好话。陈鸣明也成为“民告官”案件中,出庭应诉级别最高的官员。
这件事的起因是,因修建高速公路,遵义县农民丁加强的部分土地被征用,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被省政府驳回,丁不服,将省政府告上法庭。当天,法院并未宣判。
1个月后,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迎来了实施一周年。回望过去这一年,随着新法贯彻实施,民告官案件走过了从“稀有”变为“平常”的历程,也留下了不少争议焦点,以及需要克服的新问题。
三大变化:哪些部门最容易被告?
“陈副省长说得对啊,他出庭,肯定会维护农民的利益嘛。”上述庭审结束后,原告丁加强笑着说。而他状告省政府一案,也成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颇具标志性意义的案件。
一年来,新法的实施让民告官更容易,也深刻影响着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三方。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当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等学者、诸多人大官员等还在为新修行政诉讼法,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而疾呼。2013年,全国民告官立案数在此前几年连续下降的情况下,又比2012年下降5%;北京2011~2014年3年间行政诉讼立案率连续下降。
2015年5月新法实施后,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公益诉讼等也被纳入。受理范围的扩大,条件的放宽,让民告官立案数飙升——当年,全国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长66.51%。此外,各地此类案件一审审结率、行政机关败诉率等也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一年来,哪些地方的民告官案件较多?据已有统计,北京、广东等地立案数均在1.5万件以上。市县一级,同样是发达地区类似案件较多,以广东为例,广州、深圳、佛山三市的民告官案件总量占全省的56.59%。而在一些区县,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由于各类矛盾突出,民告官案件也较多。
从行政案件类型看,提起诉讼较多的包括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认为行政行为违法、行政不作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而政府容易败诉的案件类型则多为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违反程序、行政拖延等。
哪些行政机关经常坐上被告席?廉政瞭望记者发现,多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如重庆市高院《白皮书》显示为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公安部门。而在山东,位居前列的领域包括土地、公安、房屋登记、计生、征收补偿、规划、工商、环保等。
这一年,给行政机关带来的变化则是,出庭的官员显著增多,法治意识提升。
官员应诉率的变化显而易见。据统计,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广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数量比2014年增加650件,增幅144%。而在湖北随州,行政诉讼案中官员出庭率达50%。
应诉官员的级别也越来越高。除了副省级的陈鸣明外,加入应诉大军的还有重庆市巴南区区长陈刚、北京市通州区区长岳鹏、青海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等正厅级干部。
高官出庭的示范效应,对法治的推动毋庸多言。陈鸣明出庭当日,贵州省直各部门、市州分管法制工作的副职也到现场旁听。当地官员罗勤琴感慨,副省长都出庭了,市长和县长还能不出庭吗?
民告官渐成常态及官方败诉新闻密集曝光,也使得社会公众感慨颇深。
“一方面,原被告当庭对质,多次使官民处在相对平等的位置上,这某种程度上对传统的官本位是一种消解,有利于调节社会心态。”有专家指出,“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越来越多的败诉个案,则成为一个独特的观察指标,它缓解了公众对行政可能干预司法的担心,使其感受到司法的独立性和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在提升,进而增强了安全感。”
三大争议:成个别缠诉者施压工具?
一年来,民告官也留下许多值得探讨、引起争议的话题。第一大争议围绕一把手出庭展开。
“这一年来,地方一把手应诉率仍不高。”西部某市法制办官员黄峰告诉廉政瞭望记者。如北京市各级行政机关一把手应诉的案例,仅占行政人员出庭案件的约十分之一;2015年起,武汉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但首长出庭率仍只有6.04%。
这一年,一把手出庭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出庭不出声”,一切靠代理人和律师应诉,被指作秀。有学者发现,有的领导干部出庭甚至会通过写条子、发短信的方式,干扰法官的审判。有的地方,法院判决也更倾向于行政机关。
做实务工作的黄峰坦言,一把手每天要处理大量事务,基于此,新法写明他们“应当”出庭而非“必须”。他认为,现阶段如此要求,更多的是一种导向,让官员感受到执法现状,体会到群众不易,还可以督促裁判执行,带动行政人员守法律、懂敬畏。
对出庭时存在的问题,黄峰建议,一把手可选择典型、复杂、在当时有代表性意义的案子。出庭时,要像陈鸣明一样提前做功课,自己陈述答辩。“司改后,如果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要被记录在案,一把手也要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
第二个问题是,这一年民告官数量井喷的同时,一些法院和政府部门大喊“吃不消了”。
“这一年来,北京受理行政案件1.6万多件,审结率同比提升六成,但全市行政审判法官总人数却没有增加。”北京市高院副院长王明达透露。而知名人大官员辜胜阻也表示,过去行政审判队伍本就薄弱,如今更是压力山大。
在政府方面,最能感受到压力的,是负责具体工作的法制办及部门的政策法规处(科)。从这一年的实践看,民告官压力并没传导给所有业务部门,有的仍“无动于衷”。有些地方还存在“债多了不愁”心理,难以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动力。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看来,新法刚实施一年,能否保持行政案件高速增长尚待观察。当前政府应诉任务加重是普遍现象。学者马怀德建议行政机关运用典型案例,让全体行政人员反思决策和执法中的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最后, 是在这一年里矛盾更加突出的“滥诉”和“恶意诉讼”问题。
“温州有6人半年内向当地政府提出300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又提起130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他们并不在乎官司输赢,而是恶意拖延在建工程实施进度,与政府纠缠施压,谋取额外补偿。”今年全国“两会”上,浙江省高院原院长齐奇透露。
新法的实施方便了百姓诉讼,但动歪脑筋、欲“倒逼政府就范”的也非个例。这些情况浪费了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还易造成效仿,引起官民对立。
如长沙拆迁户童某某,以政府信息不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等为由提起诉讼53起,缘起只因对政府的拆迁补偿不满。而一组数据可以印证,一年来,湖南全省法院驳回起诉的行政案件2374件,同比上升了164%。
对解决办法,各方看法不一。齐奇建议对滥诉者实施一定程度的禁诉和惩治措施。马怀德认为,这还是阶段性问题,今后如果还有类似情况,建议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防止滥诉。学者杨建顺则称,“滥诉”主要存在于信息公开案件中,应予以重视,但不应看作主要矛盾,“(滥诉)大部分情况下,还是不懂诉、不善诉的问题”。
此外,还有不少专家认为,新法实施一年,仅缓解了“立案难”。对“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以及行政审判权威性、公正性的制度保障等,仍有待今后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新法实施一年了,有成绩也有烦恼。但总的来看,的确改变了很多。记得那年广东一个县级市市长应诉,媒体趋之若鹜,热度很高;如今,司法、行政机关和公众对民告官都接受了,习惯了,这不能不说是很大的进步。”采访结束时,在法制办工作的黄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