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舞蹈与艺术门类学科的创作相通性
2016-07-06韩笑鑫
摘 要:从艺术发生学角度而言,各艺术门类间一直就有着自然天成的交融关系。作为不同的艺术门类,舞蹈艺术与其他艺术门类学科除了在基本属性、艺术鉴赏与艺术发展等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外,在舞蹈编创方面也有许许多多的相通之处。下面,笔者就音乐与舞蹈、书法与舞蹈两个维度对舞蹈与其他门类艺术学科的内在联系进行了总结、提升,从而探索出对它们进行创作整合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舞蹈;音乐;书法;创作相通性
音乐与舞蹈这对孪生姐妹艺术花之间有着水乳交融的特殊关系。一方面,音乐可以激发舞者的情感与创作灵感,并对舞蹈作品中所塑造的形象产生直接的影响。明代乐律学家朱载育就曾在《乐律全书》中对音乐与舞蹈的关系进行了形象的阐述,并明确地肯定了音乐给予舞蹈编创家的个人感悟、舞蹈演员的二度创作以及观众的审美体验的诱导与启发作用。从结合当代舞蹈作品对旋律、节奏、织体、调式与调性等音乐要素在舞蹈中运用的分析可知,音乐各表现手段对舞蹈创作中舞蹈形象的情绪、性格的塑造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其中旋律可以表达舞蹈的情感,当朝鲜族舞蹈《桔梗谣》怀旧的风琴旋律响起时,我们瞬间跨越国度置身于长白山脚下的歌舞之乡,朝鲜族姑娘勤劳活泼的形象仿若眼前;当《卖花姑娘》凄婉动人的音乐旋律响起时,主人公花妮、顺姬姐妹花悲惨坎坷的命运以及种种电影片段就会再一次地重现在我们脑海之中,至今牵动人心,令人潸然泪下。节奏可以传递舞蹈的情绪,中国古典舞《醉鼓》中演员时而扫堂探海变形转,时而走丝翻身、左右开弓,时而双旋接旋子360°下桌等高难度动作正是在紧张、激烈、急促的快点节奏下展开从而才把人醉心不醉,以醉抒不醉的复杂情怀以及主人公对鼓的迷恋、对艺术的热爱更为精确地昭示了出来。织体可以反映舞蹈中的不同形象,如在芭蕾舞剧《白毛女中》,笛子、板胡、二胡、三弦被分别作为主要人物喜儿、杨白劳、黄世仁出场时的代表性音乐,[2]板胡和笛子展现喜儿纯朴可爱的鲜活个性,二胡烘托杨白劳的凄苦,刺耳锐利的三弦刻画黄世仁、穆仁智等汉奸恶霸、反面人物的阴险狡猾的丑陋人性。调式彰显的是舞蹈人物的本质,调性可以“渲染”舞蹈的基调色彩。另一方面,舞蹈可以在音乐的配合和帮助下,汲取音乐的艺术特点,强化舞蹈的表现力。自幼受过专业化音乐教育的20世纪杰出编舞大师巴兰钦在舞剧中运用了交响芭蕾的音乐逻辑思维,打破了戏剧芭蕾的传统框架,开创了芭蕾史上首次将纯器乐曲进行舞蹈创作的经历。巴兰钦曾以他对音乐织体、风格、旋律、情绪的深刻理解与极深的感受力,将莫扎特、比才、门德尔松、巴赫、韦伯等作曲家的作品转换成100多部的芭蕾作品,这些作品都充分展现了他对音乐与舞蹈二者关系的准确把握,即既保持舞蹈的独立性,在安排舞蹈结构时又坚持从音乐本身的结构出发;既突破了以往的舞蹈创作手法,又强化了音乐给舞蹈带来的表现力。在他的芭蕾作品中,由于他对节奏游刃有余的把握与对韵律感的熟练掌控,音乐与舞蹈的换位总能给人自然流畅而没有丝毫斧凿痕迹的感觉,音乐在舞蹈中自然流动,舞蹈在音乐中自由行走。可见舞蹈与音乐在创作上存在相通性,拥有良好的音乐素养往往能为编导的舞蹈编创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在舞蹈创作中,要注重对音乐学科的学习与音乐语言分析能力的培养,学会站在音乐的研究视角上,抓住音乐的本体特征,寻找使音乐的内在形态视觉化为舞蹈动态的结合点,假借“音乐之石”来拓宽舞蹈的创作领域,丰富舞蹈的编舞手法。
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门类,书法与舞蹈之间同样存在着强烈的通感现象,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融合与贯通,书法家可从舞蹈中悟得书法的精髓,舞蹈家可从蕴含着鲜明舞蹈审美元素的书法中得到创作灵感。例如,盛唐草圣张旭在观看完著名舞蹈家公孙大娘剑器舞后,受到人体舞动中待机而动以及饱含力量与动势的生机之美的启发,将行云流水的舞步运用在了书法之中,从而草书大为长进,自创了连绵一体、狂乱中见优美、自成一派的艺术风格;书法与舞蹈的美学共性还可从台湾著名舞蹈艺术大师林怀民先生的创作中得到点破,系列现代舞《行草》以舞台为素色宣纸,以身着黑色舞服的舞者身体为下手之笔,通过挥洒自如、律动十足的身体极尽演绎出了书法中气的流动与书法中的留白,通过错落、富有变化的人体动作将书法家特定的情感心境表现出来。舞台上虽未见一笔一画、一豪一墨,却随处可见书法的笔情墨意与书法的气韵之美。由此可见,书法与舞蹈的相应相通不仅局限于外在形态与造型上,在内在意境的气韵、神采上也有许多的相通之处,因此书法对于舞蹈是可以借鉴的。尤其在舞蹈编创过程中,正如林怀民所言,“书法给的启示远远还没用够”,书法艺术的内涵对于舞蹈编创而言是一口可以勘测、可以深掘的井。在这里,它会帮助人们思考:编创家如何在舞蹈创作过程中用书法去激发舞蹈的创作思维?如何以更加丰富的肢体语言去舞动书法魅力,为舞蹈增添更多元的艺术效果?如何从书法的点线符号与运笔节奏中捕捉自然和生活中最富有线条与韵律美感的生命节奏?如何将书法结体和书法章法巧妙结合才能创造出美的空间调度、美的动作和美的艺术形象?而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与解答都将极大地促进编舞素材的开发,带动更多书法元素在舞蹈编创中的运用。
综上,笔者认为舞蹈与其他藝术门类学科间存在创作相通性是有实践经验依据的,舞蹈编创不存在任何固定的模式,也不存在创作的“万金油”套路。在舞蹈编创中,充分利用舞蹈与诸门类艺术学科的天然共生性血缘纽带,不断尝试从艺术边缘学科视角出发,将舞蹈与其他艺术学科进行创作整合,对舞蹈的“跨艺术门类研究”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研究的途径可以放眼到艺术的各个领域中,小说、山水画、书法、建筑、瓷器等各种艺术形式均可被不拘一格地运用到舞蹈创作中来,丰富跨艺术门类学科的研究领域、内容及方法是可望又可即的。
参考文献:
[1] 张薇.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D].中央民族大学,2013.
[2] 杨洁.芭蕾舞剧《白毛女》与胡蓉蓉的民族芭蕾探索[D].上海戏剧学院,2010.
作者简介:韩笑鑫,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级舞蹈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