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与影响分析*
2016-07-05黄艳艳汪嘉卉子
■ 黄艳艳 汪嘉卉子
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与影响分析*
■ 黄艳艳汪嘉卉子
内容摘要:民间借贷广泛应用于非正规金融渠道的融资,虽然拓宽了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但也产生了金融风险。因此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发展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从我国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及规模方面分析了其区域发展现状,阐述了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民间借贷对经济的影响,并从法律和金融层面提出了规范和发展民间借贷的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融资约束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
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现阶段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市场对融资需求调整缺乏有效反馈,使得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被排除在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门槛之外。加之民间资金所有者投资无门,使民间借贷产生了运作的空间。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机构相互补充,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
1.公民之间的个人借贷
指借贷双方签订“借贷契约”,贷方将资金所有权转移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等额的本金及相应利息。这是民间借贷的普遍模式之一。个人借贷往往出现在日常生活消费或是需要快速的资金周转活动中,譬如日常购物贷款或资金短缺引起的生意周转等,具有借贷金额小、借贷周期短、利率水平高等特点。这类借款通常使用个人信誉作为担保,信誉度高的个人更容易借入资金。
2.公民与其他组织以及企业之间的借贷
这是由民间借贷个人或法人企业组织的资金融通活动。资金的需求者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而资金的供给者多是由民间资本出资组建的法人企业或持有闲散资金的个人。
3.依靠互联网+的趋势迅速发展的网络借贷
这种形式的民间借贷通过互联网平台促使借贷双方联系并最终交易,提供多方面的沟通和交易渠道,发展出了P2P、B2C、众筹、在线支付等。网络借贷融资难度小;减少了繁琐的程序而提高效率;不受到中介机制约束的影响而扩大了市场的边界;具有很强的流动;更符合高速信息化时代的要求。
(二)民间借贷的总规模状况
2015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中国家庭负债中房产民间借款比例为19.76%、其他类民间借款比例为34.95%。亲友关系是民间借贷的基础,中国家庭民间借贷规模超过5万亿,民间借贷中的有息借款占比增加快,有息借出款占比也有所上升。
(三)民间借贷区域发展状况
东部地区民间借贷发展速度最快,规模最大;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发展较平缓且规模最小。以小额贷款为例:截至2015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共8910家,贷款余额为9412亿元;实收资本额8459.29亿元,从业人员达117344人。东部地区如江苏省小贷公司共计636家,贷款余额1060.75亿元,居全国第一;西部地区如西藏自治区小贷公司只有12家,贷款余额仅为6.38亿元。由此可见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区域发展不均衡,这与经济发展状况相一致,即东部地区发展快于中西部地区。
我国民间借贷活跃原因
(一)社会融资需求总量的扩张使得民间借贷有了发展的潜在需求
2010年至2015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显示(见表1):除2011年有小幅下降外,其他年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人民币贷款占一半以上。2015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5.41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11.27万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59万亿元;信托贷款增加434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增加7604亿元。这说明,近期市场融资需求的增长,同时非金融性公司和居民部门债务融资水平增长,形成了民间借贷市场兴旺的潜在因素。
(二)高利率水平的刺激促使储蓄外资金流向民间借贷
我国严格的监管规则和不完全市场化的利率使得利率水平偏低,使一部分资金流向股市、理财产品、和民间借贷。对高收益率的逐利驱使民间借贷成为一条投资乃至投机的手段。以温州为例,2005年以来温州民间资本以每年14%速度增长。现有的金融体系无法吸收和转化逐利性的民间资本,逐渐流向民间借贷市场并推高了民间借贷整体利率水平。
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2015年第4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第四季度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居民占42%,较2015年第3季度回落2.0%;倾向于“更多消费”的居民占20.8%,较2015年第3季度提高0.4%;倾向于“更多投资”的居民占37.2%,较2015年第3季度提高1.6%。一定程度说明流动性强和高收益率的投资越来越吸引居民储蓄资金,而民间借贷则以高于银行固定利率3-5倍的年收益率,全额担保、每月收款、期限灵活等优惠条件吸引大量资金。
表1 2010-2015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表(单位:亿元人民币)
(三)中小企业与个人融资难成为民间借贷发展的原动力
2015年以来央行五次降准及降息,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的政策支持,但中小企业和个人对资金要求“小、频、急”,该特点正符合民间借贷市场资金的运作方式,因此中小企业和个人成为民间借贷市场主要的交易对象。除去部分政策性银行的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人不是商业银行资金供应的服务对象。民间借贷填补了信贷市场在这个方面的空缺。
我国民间借贷对经济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借贷运行效率高
民间借贷以现金交易为主,手续简便。一些组织形式简单、活动范围狭窄的民间借贷如当铺、担保行等选择在相对熟悉的环境中运营,这有利于减少信息成本,提高交易双方的收益水平。民间借贷的交易方式以现金交易为主,抵押品要求相对较低。对有资金迫切需求者来说,这种形式往往成为借款重要的来源。虽然近年来民间借贷对程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但与正规金融机构比较,民间借贷更为简便。
2.中小企业和个人资金的来源之一
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受制于信贷规模、抵押成本限制和信贷市场不平衡,从商业银行这类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获取资金支持;而且在公司组织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运营状况等方面缺乏竞争力,使得中小企业和个人更难获取资金。因此转向寻求渠道更宽泛的直接融资方式,民间借贷市场搭建了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与民间资本投资之间的桥梁。
汽车刚停稳,巴克夏就亮开了大嗓门儿:“旅客同志们,请注意,你们哪位是调到乡农科站工作的?请到这边来,我们欢迎您!”
3.深化金融市场机制
我国的金融机构由计划性的正规金融机构和市场性主导的非正规金融机构组成,而正规金融机构以国有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供给大部分信贷资金;而中小企业和个人难以获得资金支持。民间借贷作为金融市场合理的补充,其存在完善了市场机制,拓宽了借贷市场渠道。同时民间资本不受行政制约、流动性较强、接受市场机制调节且资金配置效率较高。近几年,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的运用也日益成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手段。
(二)消极影响
⒈民间借贷的高融资成本及相应的信用风险
民间借贷因融资成本高一直受到非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2011年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高达24.4%。作为借贷市场基准利率衡量指标的央行同期基准存款利率一年期为6.4%,民间借贷利率水平较之高出3.5倍。过高的利率水平容易带来违约风险,于是有民间借贷中常见的借贷公司“跑路“现象。
中小企业和个人看中高效率、高流动性的民间资本以此借入,因要付出高额的利息成本,民间借贷因此产生了高危险的财务杠杆风险,一旦无法按时按息偿还资金,造成的后果将成倍的扩大。
2.引发借贷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规范和发展我国民间借贷的建议
民间借贷风险与利益并存,因此加强民间借贷发展,积极引导民间借贷资本运作并将其转向适宜的轨道上,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为此提出三个方面建议:
(一)加快建立全国性民间借贷的检测指标体系
非正规金融领域的数据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难以掌握,但是因非正规金融领域的数额庞大、不容小觑。为了对民间借贷的实际规模、资金来源和去向有直观清楚的了解,应将民间借贷纳入社会信用总规模加以监控。充分利用互联网数据优势,促使民间借贷在“阳光”下运行。
(二)推进金融体系深化,合理规范民间借贷发展
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支持,不应限制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的合理创新。合理放开对于私营金融机构设置资格,将更多鼓励民间借贷机构在运营模式上创新。一是政策上鼓励金融工具的创新并对其做好有效监控。二是逐步放松对民间资本的管制,一定程度开放民间资本行业限制。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以促进民间借贷与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合作。
(三)完善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监管和立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在缓解社会融资需求矛盾的同时,其发展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如高利贷等非法活动,一旦中小企业和个人因经营或其他用途受挫,高昂的利息会使他们倒闭。现有的法律条款对于复杂并且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民间借贷有许多局限性。对民间借贷的依法管理首先应尽快完善相关的立法和法规设置。其次,行业和部门的协会及监管机构相对于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在民间借贷规制方面有不可取代的独特优势,应执行其应有职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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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桂素
*基金项目:本文是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研究”(15y05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黄艳艳,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与实务;汪嘉卉子,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