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野之下的本职工作
2016-07-04兰斓
兰斓
【摘 要】如今的社会是国际化的社会,学会在国际视野中看待本职工作、以国际通行的或在较为普遍的程度上得到认可的理论来考察我们的工作实际,是一项颇为重要的内在要求。就浙江大学的本科教务管理工作而言,本科生院是其统筹管理的行政机构;而就行政管理体系方面的理论来看,马克思韦伯的观点在这一领域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因此,以马克思韦伯的相关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际有着重要的意義。本文就试以马克思韦伯关于官僚行政体系的几个核心观点为依据,对浙大本科生院的运作方式进行简单的梳理,并尝试对其效果进行评述。
【关键词】理性行政;浙大本科生院;事务机构
马克思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人类社会存在三种为社会所接受的权力:传统权力( Traditional Authority),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超凡权力(Charisma Authority),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法定权力(Legal Authority),是理性——法律规定的权力。马克思韦伯认为,只有法定权力才能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其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它提供了慎重的公正。原因在于:①管理的连续性使管理活动必须有秩序的进行。②以“能”为本的择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础。③领导者的权力并非无限,应受到约束。
总体而言,马克思韦伯认为官僚制的核心特点是理性,是一种可靠、可预测的和有效率的现代社会的典型组织形式。具体的观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职位按等级制组织,下级受上级严格监督;业务管理以成文文件和档案为基础
本科生院主要按照上下级制度来设置组织机构,下设教务处、教学研究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和求是学院等几个主要事务机构,它们同时受到院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素质发展与奖惩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和竺可桢学院教学委员会的并行统筹管理,每个事务机构又下设有若干个分支机构,负责不同的事务领域。每个事务机构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章,用以指导工作和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同时,每个机构都有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要求。从这一方面看,基本符合了马克思韦伯的观点。
虽然整个本科生院的机构设置呈现出上下级的形态,但由于本科生院的业务范围涵盖了本科生教育的各个方面,而这些方面不能完全的划清彼此之间的界限且并行不悖,因此各个事务机构并不向单一的上级部门负责,而是显现出业务上相互交叉的特性,同时也表现出了一定程度上的权责不明晰。比如,教务处负责学生的学业学分规则制定管理以及考核监督,竺可桢学院负责该院学生的学业安排和管理,当竺可桢学院的学生在学业上有疑问的时候,是应该向竺可桢学院咨询还是向教务处咨询,或者需要两个事务机构取得一致意见时才进行处理,抑或其它方案,在类似问题上本科生院并未给出明确的界限划分,甚至有的情况下,将学生推至确认主修专业后所在的院系进行处理,这样的情况也时有出现。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事务办理的效率和公正性,同时,也不能很好的贯彻马克思韦伯所认定的现代行政机构所应该具备的理性和可预测性的特征。
另一方面,本科生院由于主要面对的是广大的学生,同时浙江大学又尤其强调机关部门的服务特性,因此,本科生院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更多的是对前来办理各项事务的学生负责,而非向上级部门负责。这一点跟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行政机构有很大的区别。
二、每个职位有自己的权限范围,由政策和规则予以规定;官员服从控制和纪律,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趋于最小化
在本科生院各个事务机构的规章制度中,主要是针对办事流程作出了明确指示,如出国成绩单的办理流程,选课操作具体流程,学分替换的原则和办理流程等。而对于办理事务的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具有的权力以及权限范围都缺乏明确的规定。在这方面,本科生院尚有很大的努力空间。在此前提之下,事务人员没有界限的约束,个人自由裁量的空间就处于一个不可调控的状态。
举例说明,在学生选课的阶段,由于面对的学生群体非常大,在学校层面上进行的第一轮选课过程中,对于选课人数超过预设容量的课程,采取的是随机筛选的方式进行淘汰。通常,在该轮选课结束之后,就会有很多被筛选掉的学生以各自的理由到本科生院负责该项事务的选课中心去申请选课。选课中心的职员享有在选课系统后台进行人员增减的权限,只要职员愿意,就可以进行选课人员的增加。而对于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予以增加,选课中心并未予以明确的规定,在这个环节上,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空间。
三、文官由文凭和考试认定的技术资历为基础经任命产生,根据职务等级获得固定薪水,官员升迁依据专业知识、行政能力等标准
在这方面,本科生院基本属于空白和起步阶段。翻遍本科生院的各个文件和规章制度,没有针对事务机构及其具体职位上的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做出明确规定,也没有给出职员晋升的途径依据、能力标准,截至目前,对于各事务机构职员的任命更没有在普遍上经过完善的考核机制进行选拔和技术职能的考察。
本科生院成立的时候是由原有的教务处、学工部、竺可桢学院及其他相关的本科生事务管理机构合并整合而成,很多职位的人员都是根据就近原则直接过渡,有少量岗位经过公开竞聘选拔上岗。追溯历史原因,采用人员过渡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可以有效的延续人员原有的工作经验,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很大的节省了人力资源成本,也就是节省了工作成本;而采用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部分岗位的职员,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员聘用的公平和公正性。但不尽之处就在于,本科生院没有在人员聘用方面形成完整的全面的细致的且具可操作性的原则和执行标准。
四、官员与职位分离,官员的权威来自职位而不是个人身份
关于官员与职位分离这一点,目前还比较难以做出比较明确的判断。若退回到整个中国社会来看,总体仍是人治的社会,对于官员的评定多是根据平常的口碑、人们心目中认可的品德等无法具体化和量化的标准,而不是根据该官员在位期间所做的事情在多大程度上合乎其所在职位的要求,以及工作绩效等。在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内,大体也难以脱离这样的评价环境。官员身在其位所做的事情,主要也是为了积攒个人的声誉和影响力,而非为了增强所在职位的社会地位和该职位本身的权威性。因此,在这一方面,很难达到如马克思韦伯所说的,官员的权威来自于职位而非个人。
不过,我们也可以反过来看,倘若浙江大学本科生院真的做到了官员的权威来自于职位而非个人,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的行政大环境有所区隔,反而显得本科生院的运作方式有点不尽人情了。因此,事情总是需要两面看,我们既要看到马克思韦伯理论本身这一要求的合理性,也要看到社会环境的客观性。
从以上几方面来看,浙江大学本科生院的运行现状距离马克思韦伯的现代行政体系的标准差别还比较大。我们应该看到需要进一步调整的地方,努力改进以使本科生院真正成为一个理性的、可靠的、可预测且具有高效率的行政机构。马克思韦伯关于现代官僚制的合理性设计是一种理想型设计,这种理想型设计与自然科学中的理想模式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官僚制不应是一个消灭了人的管理体制,而首先应当是以人为中心的体制。以人为中心,就需要突出人的主体性,就需要肯定人的价值以及人的价值观念的作用。我们所要看到的是制度的兴旺成为人的支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