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输家的影业对赌
2016-07-01
商界评论 2016年6期
国内票房火爆依旧,大家都想着在百年不遇的好光景里多多变现,于是,“对赌”协议应运而生。明星们趁现在“身价”还值钱,乐于把未来打包卖个好价钱。而影业公司锁定经纪合约,要求明星们发挥势能,想方设法为公司市值注入“故事”,可谓一举两得。
赌输了如何赔偿?
与大部分企业“考核及格”相比,也有一部分企业没能迈过对赌线。这里有个简单的补偿协议计算公式:每年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已补偿金额。
对赌协议一般签有3年缓冲期,当年没兑现承诺的,可用累计业绩的方法勉强过关……
对赌的结果可喜
我们发现,影视类上市公司在并购中,几乎都会采用对赌协议。于是,统计了14起对赌案例,涉及到10家上市公司。
有12家企业完成了对赌协议,完成率达80%。
90%企业均是刚好完成,超额完成率不足10%。
都是一场“戏”
华谊兄弟前董事长秘书胡明认为,“股权关系就是血缘关系,收购明星成立的空壳公司,明星身份转成股东后,他变得更关心公司和经济。他是在为自己卖命、打拼。”
但是,事实证明他想多了,所谓的血脉关系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
比如黄晓明2007年签约华谊兄弟,2009年华谊兄弟上市,2010年下半年黄晓明就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
2010年,李冰冰与华谊兄弟的经纪合约期满以后,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