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某料场工程变更索赔工作
2016-06-30夏添
夏添
摘要:文章简单介绍了料场变更索赔的分析过程,从施工方案、工期与开挖强度、料场地形地质等三方面与合同进行对比分析,提出料场的变更索赔项目,并在工程全面履约,满足业主各项要求的前提下经与业主、监理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料场部分项目的单价变更和工程量变更结果。
关键词:料场工程;变更索赔;合同依据
一、项目简介
某料场位于坝址下游9km,江左岸。料场地形为一顺江方向的斜坡,临江坡度50~65°。料场长约1000m,宽200~350m,岩层倾向坡外,有用层呈长条带状展布于高程1660~2100m,产地面积约20万m2。场内发育5条冲沟,除上游沟发育较大且深,并长年流水外,其余均短小,仅雨季期间有暂时性流水。
经计算,下游料场区(B区),高程1700~2100m之间,第一层变质细砂岩有用层总储量约1200万m3;需剥离其外侧第2层、第3层板岩及表层1~5m的强风化无用层约180万m3。高程1700~1920m第一层变质细砂岩有用层总储量约550万m3,需剥离第2层、第3层板岩及表层1~5m的强风化无用层,约160万m3。上游料场区(A区),高程1700~2000m之间,第一层变质细砂岩有用层储量约120万m3。料场总储量约1320万m3。
二、事件起因
(一)投标方案与实施方案的变化
1. 开口线高程的变化
自施工单位进场后,通过对料场地形地质条件的进一步了解,在投标方案的基础上编制了实施方案。在经过三方专题会讨论后同意A区开采条件差,储量小,放弃开采;为保证B区开采量满足储量要求,料场范围向上游方向扩大了10m,开口线高程由EL2060m调整至EL2100m,底部高程由EL1700m调整至EL1670m。推算B区料场总储量约为1090.3万m3。
2. 开口线抬高
2008年8月中旬开始3#便道交通洞施工,至10月上旬3#便道交通洞在Ⅰ区临江侧EL2100m贯通出坡。因其出洞口边坡陡峭(近乎直立),无法形成揭顶便道,在从出洞口退回40m的3#便道交通洞的下游侧形成B洞口(退回30m形成A洞口,但仍无法形成施工便道),B洞出口高程为EL2090m。通过B洞口修建了从料场Ⅰ区到Ⅲ区的揭顶便道。2008年10月中旬开始揭顶便道施工,受料场复杂的地形地质条件制约(开挖过程中经常出现塌方情况),到达料场Ⅲ区的揭顶便道(长约270m,终点高程为EL2145m)于2009年3月底全部完成。
為确保揭顶便道宽度满足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通行安全,揭顶便道施工无法避免切脚开挖。通过料场Ⅰ区的施工便道上部不可避免的形成了倒悬体(料场Ⅰ区顶部高程为EL2165m),而料场Ⅲ区揭顶便道切脚开挖后,表层约2-3m的薄层砂板岩形成了危岩体。为确保后续施工安全,经业主、监理机构同意,施工单位对料场Ⅲ区揭顶便道以上、EL2188.5m以下的危岩体进行了处理,同时按永久边坡支护设计完成了深层和浅层支护。最终料场最高开口线高程为EL2188.5m。
(二)施工工期与开挖强度的变化
1. 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合同要求2008年1月开始供料。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混凝土浇筑强度和时间,施工单位编制了料场开挖进度计划。从EL2060m开始揭顶,至EL1970m共安排了17.5个月,总开挖量为93万m3,平均5.3万m3/月。
2. 实际开挖情况
由于料场抬高影响,以及尽早保证具备大规模开采条件,从EL2188.5m开始揭顶,至EL1970m,历时19个月,总开挖量为204.3万m3,平均10.8万m3/月。实际开挖降段强度比投标计划(平均5.3万m3/月)提高1倍。
在料场开挖过程中,采用非常规的开挖、甩渣,然后在江边进行毛料回采的施工措施,实现了料场快速降段的目的,达到了现阶段规模性开采条件,为大坝混凝土高强度浇筑提供了供料保证。
3. 边坡支护强度和施工难度增加
(1)由于开挖降段强度的提高,相应边坡支护的强度也大幅度提高。在边坡施工中,有关钻孔、供风等设备能力要求提高,边坡支护排架的工程量也显著增加。
(2)由于边坡支护场地狭窄,降段速度加快,造成施工布置困难,材料转运工作量明显增大。特别是料场受1#、2#冲沟切割,致使过冲沟时没有施工通道,造成支护材料需要进行多次转运。
4. 地形地质条件重大的变化引起施工难度增加和施工措施调整
(1)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料场开挖边坡设计坡比为1:0.25(岩层倾角760)施工过程中揭示的地质条件发生了变化(岩层倾角710,岩层自然坡比1:0.35),为避免开挖切脚,确保边坡稳定,将开挖坡比调整为1:0.35,导致施工作业面狭窄,施工临时设施(供风站、临时搅拌站等只能在洞内布置或频繁搬迁)布置困难。
(2)受地形条件制约,局部边坡马道被迫取消,造成施工设备无法通过,火工和支护材料等只能人工转运至工作面。
(3)料场内发育有2条冲沟,将料场分为Ⅰ、Ⅱ、Ⅲ区。使得在EL1990m所有毛料不能通过汽车运输至竖井,只能甩渣至江边后回采。
(4)由于上述原因,为了确保供料强度,不得不在江边和料场顶部专配开挖设备,造成大量设备闲置(上部甩渣时,江边回采部分设备闲置;江边回采时料场顶部部分反铲闲置)。
三、合同依据
因本项目为EPC项目,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所以在项目变更中存在很大的困难。但施工单位抓住招标文件提供的大奔流料场原始地形、地质资料与工程实际施工阶段料场地形、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异,料场边坡开挖开口线上移后,开口线上移的相关施工项目在施工范围、施工布置和施工方法等方面与合同报价条件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根据合同条件的改变施工单位为推进变更索赔的进展,在生产方面达到业主要求的同时,组织业主监理针对料场召开多次变更索赔专题会,采取逐步解决方式,让业主监理了解现场实际发生情况,最终在专题会上明确变更索賠项目。
四、变更内容
料场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第二项变更情况,且对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9.2变更的内容与范围之第七项本合同单价承包项目中取消或添加某项目,考虑到实际难度以及部分材料涨幅达到投标时期的50%以上,施工单位申请对EL1985m以上和EL1985m以上石渣翻至江边,江边开采运输等(两竖井顶部高程)所有项目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业主、监理最终意见为:
一是对料场EL2060m以上的施工项目重签补充协议。施工项目包括:3#施工便道与3#便道交通洞;5#交通洞;9#施工支洞;EL2100m揭顶道路施工;EL2060m以上边坡开挖支护;以及EL2060m以上材料二次转运以及开挖甩渣等。
二是Ⅰ、Ⅱ、Ⅲ区(EL2060m-EL1990m)开挖甩渣、江边毛料回采和运输,作工程变更处理。
三是料场Ⅲ区(EL1990-1880m)开挖甩渣和江边回采运输,作工程变更处理。
四是在3#支洞出口EL1865m以上备采料场和在江边上下游EL1640m以上备采料场进行的毛料开挖、甩渣及毛料回采、运输,作工程变更处理。
五是因料场实际地形条件必须采用料场顶部开挖甩渣和江边回采毛料交替施工方案,保证混凝土浇筑用料需求,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给予费用补偿。
五、费用计算
合同变更处理原则与工程变更处理原则的区别:
一是合同变更处理原则:根据实际的施工难度(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情况),合同变更可以按现有市场材料价格,根据实际的施工方案重新报价。
二是工程变更处理原则: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9.4中a: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已有项目不论其工程量增减变化幅度如何,其单价均不调整;b: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c: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原则上应采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时费及取费标准,由监理人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合理的单价或合价”。根据以上对比可以通俗的概括为合同变更为单价变更,工程变更为工程量变更。
六、经验体会
根据对料场变更项目申报过程的感受,可以对变更索赔的要素理解为以下几点:
一是科学合理的索赔策划,是变更索赔成功的前提;
二是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是变更索赔成功的基础;
三是合同文件的熟悉研究,是变更索赔成功的依据;
四是有利时机的争取把握,是变更索赔成功的契机;
五是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是变更索赔成功的保证;
六是承建工程的全面履约,是变更索赔成功的关键。
综上:只有我们在合同的范畴解决变更索赔问题,以合同为依据,了解和收集市场价格以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分析实际发生的条件与合同边界条件的区别,注意平时往来文件及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和形象进度,与业主监理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饱满的热情,齐心协力,就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作者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