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渠道优化

2016-06-30许岗

中国经贸 2016年3期
关键词:融资

许岗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保持高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模日益扩大。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成为必然之举和当务之急,本次研究围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优化而展开,研究具有一定实效性和针对性,其成果能够应用到具体实践当中。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渠道;融资

一、序言

基础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财政资金长时间以来都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相对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既有利也有弊。虽然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但与国外国家相比较而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多元化、规范化方面均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优化创新。总体来看,实现资金渠道的创新、整合和优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趋势分析

2015年底财政部下达了《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指出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部分,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因此,随着我国市场化机制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就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而言,政府投入的占比将会一定程度下降,民间市场资金将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政府投资依然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引导和推动的作用逐渐得以显现。

2015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社会资本在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拓宽了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明确建立更为规范和制度化的投资体系。可以说,在政策和制度推动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进一步拓宽,将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合作时代。其中以政府性资金为主(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金融贷款等),民间资本为辅。

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模与日俱增,但是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发展限制和实际问题,其突出问题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总量大、缺口多,投资融资主体过于单一,资本运作机制和运行措施较为滞后。随着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就现阶段我国城镇化率的增长速度而言,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5%左右,这意味着有3亿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工作生活,未来15年间城镇化、工业化能够拉动的基础设施投资总量将突破30万亿元,投资主体将形成多元化主体结构,社会资本将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三、现阶段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存在问题分析

1.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面存在着方式单一问题,银行融资成为最基本的一类融资方式,过量的基础性投资融资容易影响金融资本流动性,同时这种单一情况也容易导致融资成本增加。目前我国国内大量民间资本将是未来基础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但缺乏足够的政策引导和推动,限制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和主动性。长期单一依靠政府投资的模式,使融资渠道缺乏变通性,有可能导致投资失范,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效率。

2.银行贷款占比过高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来源多为银行贷款融资。总体来看银行贷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占比早已超过50%,由于现阶段我国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缺乏创新,银行贷款作为一类融资渠道,其稳定性高、程序更为简便,因此也就成为各地方进行政府投资的主要融资选择。在银行贷款当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商业银行贷款多数期限是较短的,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整体周期一般都较长,资金的占用量较大,贷款周期与实际资金占用之间存在客观矛盾,政府融资的成本就相应增大,融资主体面临较大还款压力。而相比较之下,商业银行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贷款投放积极性并不高,这类贷款的经营风险较大,商业银行系统因此类贷款已经产生了一定的金融风险。除了商业银行贷款外,政策性银行贷款也是地方政府基础建设投资的主要选择,这类贷款的审批审核手续较为繁琐、周期更长,同时对建设工程有一定总量要求,对大多政府性基础建设融资而言,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用程度较低。

3.融资体系不完善

目前除了政府直接投资和银行融资外,其他融资方式和渠道也已经逐渐打开,如地方债、信托融资等方式都已经相对较为成熟,但现阶段我国融资体系尚不完善,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创新融资模式,尽快形成更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的融资体系,确保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够稳步推进。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优化策略

1.通过多元化融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量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重要的政府投资行为之一,同时也是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能。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投资行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效拉动了地方经济增长,提升了资金的利用率。

政府直接投资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在以政府资金继续作为投资主要来源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引进社会资金已经成为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的必然之举。结合实际情况,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采用政策推动和制度保障等方式,進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更加通畅,资金总量持续增加,加快建设速度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程能够按时开工、保质完工,使建设资金渠道实现规范化和多元化整合。

2.有效利用PPP方式筹措资金规范使用社会资本

为了有效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运行效能,现阶段我们应重点做好投融资体系的优化和调整工作,更为规范的使用社会资本,使社会资本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在理顺投融资体系的过程中,政府要从基础设施建设的直接“提资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项目的“监管者”。作为一种创新模式,PPP方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建立起高效合作、风险共担的一种经营管理合作关系。PPP模式的运用能够减少政府财政投入,使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公益性较强的公共服务逐渐市场化、社会化。在社会资源整合合作当中,政府需要合理规划合作事项,明确合作领域,逐步明确规则、确立制度,实现PPP项目的多元化合作、常态化合作。同时为了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政府要切實履行监督和监管职能,依法依规对合作项目进行动态式监督管理,避免公共服务失效、失范。

总体来看,通过PPP合作模式等创新探索,政府能够更好处理非政府投资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政府通过审批、审计、动态监管等方式对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无效投资的问题,减少资金的浪费,提升资金使用效能,确保投资和融资行为都能更加合理。作为资金的主导方和投资建设的参与者,政府必须切实做好社会资本的合理利用和科学配置,进而确保政府及投资方都能在实际的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过程中受益,只有总体上投资回报率有保证,社会资本才能更为积极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建立起长效化、常态化的投资合作机制,实现各方共赢。

3.分类实现资金管理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动,现阶段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围绕资金分类管理展开,进而有效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在引入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基础上,使零散社会资金能够最大化得到使用。一方面按照现行工程项目评定标准,进一步细化评定程序,将工程项目按照重要程度和投资规模划分为各等级,根据工程等级情况确定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则是重点引入城市建设基金概念,通过成立城市建设基金,整合国内外资金,将社会中零散存在的资金加以整合,使基础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更有保障,为建设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参考文献:

[1]吴亚平.规范发展地方融资平台[J].中国投资,2014(08).

[2]白璐璠,王春成.PPP模式与地方公共财政负债管理[J].中国财政,2014(14).

[3]曾伟,郑汉金.中小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发展与创新研究[J].财会通讯,2012(24).

猜你喜欢

融资
融资统计(6月14日~6月20日)
融资统计(6月7日~6月14日)
融资统计(5月24日~5月30日)
融资统计(5月17日~5月23日)
房企融资能力对对碰
房个融资能力对对碰
房企融资能力对对碰
融资
融资
9月重要融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