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斐逊与美国奴隶制之一
2016-06-30
杰斐逊和赛丽的故事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受到史学界、媒体和影视界的重视。可以说多数美国历史学家倾向于认为那是真的,而且认为它不但是奴隶制历史的一部分,也是性别关系史的一部分
程映虹
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历史系教授
家奴与田奴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1781年6月3日晚,攻占弗吉尼亚首府威廉斯堡的英军司令康瓦利斯得到密报:弗吉尼亚议会所有成员和总督、《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都在西北方约80英里的查洛特维尔,周围没有任何武装警卫。康瓦利斯立刻派一支轻骑兵长途奔袭,企图一举抓获所有这些“叛国犯”。
英军的马蹄声惊醒了附近的民兵军官杰克·居埃。他猜到了这支英军的动向,飞身上马,抄小路连夜去报警,只比英军早十分钟赶到杰斐逊在查洛特维尔附近蒙塔切罗的家。杰斐逊匆忙出逃,但一些议员被英国人抓获。
当英军来到杰斐逊的庄园豪宅时,杰斐逊的黑人家庭奴隶自发聚集在门口保护主人的房产,阻止英国士兵进去掳掠;但在附近杰斐逊的烟草种植园里,十多个黑人奴隶却视英军为“解放者”,跟着他们走了。
为了给北美独立运动釜底抽薪,英国人宣布,黑奴只要脱离参与“叛乱”的主人跑到英国人一边就获得自由,康瓦利斯的大军后面跟着数千逃离主人的黑奴,甚至拖累了行程。独立战争结束后,英国人履行承诺,用船带走了大约一万名投奔他们的黑奴,将他们安置在加拿大、英属西印度和英国本土,一小部分送回非洲。美国南部的奴隶主后来一直喋喋不休,要英国人赔偿他们的这一笔“动产”。
一百多年后,1963年,黑人运动领袖马尔科姆·艾克斯(Malcolm X)在一次演说中提出两种黑奴(negro)的区分:一种是“家奴”(house negro),另一种是“田奴”(field negro)。前者干的是家务,穿的是主人穿旧的,吃的是主人剩下的,住在主人家的地下室或阁楼,和主人挨得近。他们认同主人,视这个家为自己的家,急主人所急,想主人所想。主人病了他们会忧愁地说“我们”病了;主人家的房子着火了,他们会着急地说“我们的房子”着火了。“田奴”则是在种植园的地里干粗活的,他们和家奴完全不一样,他们从不把主人的家看成自己的家,他们巴不得生病的主人明天就死掉,主人的房子如果着了火,他们会在火上浇油。英国人来了,他们会抛弃一切跟着走。
北美革命者称自己为“爱国者”,显然这三个字完全不在田奴的观念世界里。他们在这个“国”中是奴隶,没有权利所以也没有义务更没有责任去“爱”它。而那些家奴则不同,至少他们相信主人对他们有“恩”,他们要对主人尽“忠”。他们不一定有“国”,但却有“家”的概念。英国人来了,他们不但不会趁火打劫,甚至连到手的自由都不敢要。艾克斯举例说,《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那个温顺善良的黑人大叔就是这类让白人奴隶主放心的“家奴”的典范。
艾克斯可能不知道杰斐逊庄园的那一幕,不然那个事例更适合他的两种奴隶的分类。艾克斯是黑人运动的激进派,对自己族群的劣根性深恶痛绝,所以会把很多同胞说成“家奴”。其实很多黑奴对主人的态度不像艾克斯形容的那么简单或两极分化。田奴虽然活重,但毕竟不是整天在主人眼皮底下,还有自己的“业余时间”;而家奴则是全天候24小时等待主人的差遣,主人心情不好会首先把他们当出气筒。所以“家奴”中会有叛逆的,“田奴”中也有视主如父的(杰斐逊的多数田奴就没有跟着英国人跑)。很多人兼有两种“奴性”,并不是非此即彼的。
杰斐逊和女奴赛丽
杰斐逊一辈子都离不开黑奴。他幼年的第一个记忆是黑奴把襁褓中的自己从马背上抱下来。他病榻上临终一句话是让身边的黑奴把枕头调整一下。他一生前后有过六百多名奴隶,除了从自己父亲那里继承的,也包括他结婚后从岳父家得到的。他的岳父是弗吉尼亚最大的奴隶主。
杰斐逊婚后不久,岳父意外去世,正好有一船他订购的黑奴抵达,杰斐逊只好都买下,结果自己成了弗吉尼亚最大的奴隶主。黑奴在杰斐逊庄园里种植弗吉尼亚的主要经济作物烟草,加上杰斐逊自己试验的小麦和各种蔬菜瓜果,据说有三百多种。此外庄园里还有做钉子和修理工具的工场,由手脚灵巧的黑奴打理。
1769年,一个奴隶(黑白混血)逃离庄园,杰斐逊在地方报纸刊登追捕他的告示中列明此人的特殊技艺是鞋匠,兼做木工,说他可能正以此谋生,还说他是左撇子,好酒,干活时喜欢打趣,常说粗话。
今天很多历史学家和一般公众都相信杰斐逊和奴隶的关系还远不只是接受劳作和伺候。美国独立后,1784年,杰斐逊取代年迈的富兰克林出使法国,成为共和国唯一重要的对外使节。杰斐逊的太太玛莎两年前去世了,所以杰斐逊到法国安定下来后,把两个未成年女儿接到法国和自己在一起,同时也见世面受教育。和她们同行的还有一个叫赛丽·海明斯的奴隶少女,是他女儿的保姆,虽然只有14岁。同在巴黎的还有赛丽的哥哥,也是奴隶,他是为杰斐逊做法国菜的厨师。杰斐逊在法国一直待到1789年美国第一届联邦政府成立,华盛顿总统任命他为国务卿。
赛丽原来是杰斐逊岳父的奴隶,后来成了杰斐逊的奴隶。她肤色很淡(这是现今唯一能够确认的她的外表),因为她的祖父和父亲都不是黑人。她母亲是奴隶,父亲就是杰斐逊的岳父威勒斯(是个鳏夫)。所以,她是杰斐逊太太的同父异母妹妹(比杰斐逊太太小20岁)、杰斐逊的小姨子,也是她伺候的那个小姑娘的姨妈。但在奴隶制下,奴隶母亲生下的就是奴隶,如果父亲是白人,就算他承认,但只要不签署释奴的法令文件,小孩就是奴隶。虽然赛丽和杰斐逊太太同父异母,但她用母亲的姓氏。美国的奴隶制庄园中当时这样的混血奴隶难以计数,也是奴隶劳动力增加的一个来源。
1802年,杰斐逊当上美国总统不久,弗吉尼亚一家报纸刊登了一篇文章,说杰斐逊自担任驻法国使节以来一直和这个叫赛丽·海明斯的女奴保持性关系,有过好几个孩子。文章作者叫凯伦德,过去和杰斐逊同为弗吉尼亚的律师,不但是他的政治盟友,而且一度是他的枪手,替他写过一些和联邦党人论战的文章,后来据说是杰斐逊当选总统后没有满足他入阁的期待,导致两人反目。
尽管杰斐逊和女奴有私情这件事在弗吉尼亚政界私下相传已经好久了,但由杰斐逊昔日的好友在报刊上公之于众还是第一次,开创了民主制度下政治家的私德成为政争工具的先例。
DNA检测把谣言变为了遥遥领先的预言吗?
从小道消息到报刊文章,杰斐逊对外界传得沸沸扬扬的这段关系没有任何澄清和表态,临死也不予置评。赛丽本人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录,但她1835年去世后,她的子女对外人说他们的母亲告诉他们,杰斐逊是他们的生父。他们的说法和凯伦德差不多,也是说这段关系始于杰斐逊在巴黎时期,一直维持到杰斐逊去世。赛丽后人的叙述是今天有关这段情史的几乎唯一有细节的记录,当然很多人因其叙述者的立场而怀疑其可信度。
杰斐逊和玛莎的后人(杰斐逊和玛莎有过六个孩子,多半夭折,活下来的只有两个女儿)坚持说这段关系是谣言,理由是那不符合先人的高尚道德,在当时庄园生活的现实下要保持秘密也不可能。他们怀疑和赛丽生下孩子的那个白人很可能是当时偶尔出入杰斐逊庄园的他的兄弟和或侄儿。
但这些解释在以下事实面前显得有些单薄。由杰斐逊过目甚至可能就是他本人记录的庄园女奴的生育史中,只有赛丽的孩子没有父亲的姓名。尽管杰斐逊频繁出门,但凡是赛丽怀孕(赛丽一共生下六个子女,全都是混血儿,两个夭折)的那段时间,他都在庄园。杰斐逊活着时,在他手上得到自由(或者是由他释放或者是逃跑后他没有像其他逃奴的主人那样去追捕,这使得人们猜测是得到他的默许)的为数寥寥的几个奴隶,全都出自赛丽家庭(她的兄弟或者子女)。赛丽本人在杰斐逊去世后,由他的女儿释放,这让人怀疑是否是执行他父亲的遗嘱。
赛丽那个当厨师的哥哥在杰斐逊1789年回美国担任国务卿后不久即获释,旋即又去了法国,这也让人怀疑是蓄意的安排:法国本土不承认奴隶制(英法当时的奴隶制都在殖民地实行),凡是随同主人进入法国的奴隶的身份在法国期间不被法律认可;主人如果回国,奴隶有权向法国的法庭提出留在法国。根据赛丽后人的说法,当初离开法国回美国时,赛丽的哥哥已经发现妹妹和杰斐逊的私情,由于杰斐逊的身份,这个关系不能公开,双方约定:杰斐逊答应自己永不再娶,会一直和赛丽保持关系,遗嘱中给她自由,同时他答应如果赛丽的哥哥保守秘密,他一回美国就给他自由并帮助他立业。
既然如此,为什么杰斐逊不给赛丽自由?因为弗吉尼亚的法律规定,被主人释放的奴隶必须离开本州(可能是为了限制开明奴隶主主动释奴后,主奴继续在一起但改为雇佣关系),那显然是杰斐逊和赛丽都不愿意的。
1998年,Y染色体检验被遗传学界接受为确定男性父系血缘的科学手段,它为这段延续了近两百年的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传言提供了有利于赛丽后人的证据。因为杰斐逊和玛莎只有女儿,遗传学家只能对比赛丽的男性后裔和杰斐逊侄子的男性后裔的染色体,得出的结论是赛丽小儿子的男性先人确实来自杰斐逊家族。检验报告刊登在权威的《自然》杂志上。报告对杰斐逊究竟是不是赛丽孩子的父亲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模棱两可的,因为当时在整个弗吉尼亚的杰斐逊家族中,男性成员有25人,他们都携带这个染色体,但是它又说“最简单(意为最可能)的答案”是杰斐逊就是那个父亲。这个所谓“最简单”的答案就是当DNA指出明确的范围之后,科学无法进一步确认的那部分真相,可以由社会生活的一般常识来推断,只要不是在法医学的意义上做当事人是否有罪的结论。
尽管报告的倾向性很明确,但它的标题“杰斐逊是那个奴隶最后一个孩子的父亲”还是引起了争议,因为它给人的印象是染色体对比确认了杰斐逊(特指托玛斯·杰斐逊而非那个家族的其他杰斐逊)和赛丽的关系。《自然》杂志后来就这个标题党事件道了歉。
染色体检验报告一出来,负责杰斐逊故居博物馆的杰斐逊基金会就召集了一个专门委员会,在2000年发表报告,承认绝大多数证据都显示杰斐逊是赛丽子女的父亲。但一个叫杰斐逊传统协会的组织也很快发表了一个报告,拒绝这个结论,认为杰斐逊的弟弟兰道尔夫最有可能是那些孩子的父亲,不过这个结论不但同样没有染色体的最终排他性证据,而且缺乏生活常识的支持。
国父的道德污点?
自DNA结果出来后,美国起码有五六十个不同姓氏的人出来说他们是杰斐逊的后代,其中包括赛丽女儿的后人。他们来到弗吉尼亚州蒙塔切罗杰斐逊的故居欢聚一堂,和玛莎女儿的后代也正式相认。这些人多数很早就从长辈那里听说自己家族和杰斐逊的关系,但一直将信将疑,也有人因为公开宣称自己是杰斐逊的后人而受到嘲笑。现在他们都认为DNA检测为自己验明正身了。
杰斐逊和赛丽的故事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受到史学界、媒体和影视界的重视。可以说多数美国历史学家倾向于认为那是真的,而且认为它不但是奴隶制历史的一部分,也是性别关系史的一部分,学术“卖点”很好。一些美国大学历史教科书都肯定了这个关系,高中课程上讲到奴隶制时有些教师也会提及,这是比学术界的承认更广泛和权威的接受。在杰斐逊问题上最有可能偏袒这位伟人的杰斐逊基金会和博物馆也从很肯定的角度把这段不能百分之百确定的关系当作历史上的杰斐逊的一部分。
在美国公共历史的讨论中,这段有争议的情史是从宁可信其有的角度被处理甚至普及的,说明社会舆论和心理总是偏向于用社会生活的一般常识来判断真伪,也符合美国政治史上屡见不鲜的有关名人的绯闻常常总是被证实的惯例。
今天在网上搜索这个话题,可以得到很多图像资料,除了纪录片,好莱坞出了好几部影视作品,男演员都是明星。这些影视作品对赛丽的形象、人品、气质和个性做了各有特色的发挥,尽管就文字记载而言,赛丽其人根本没有像样的记录。她就像一个普通的奴隶,在庄园的花名册上有一个名字、存在的时间和劳动分配,所以我们知道她一直是杰斐逊女儿的保姆,也做缝缝补补的女佣杂事。不过好莱坞需要的可能正是这种原始资料的阙如,无中生有才是最充分的想象空间 。
围绕杰斐逊和赛丽情史真伪的争议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一向是美国保守派和自由派在国家历史叙述上明争暗斗的一个战场。保守派认为在科学上无法排除家族其他成员的情况下认定杰斐逊是这些孩子的生父,这本身就是一种对国父不负责任的态度,是自由派和一些群体对国家历史的抹黑;其次,即使事实真的如他们认定的那样,也没有必要大肆炒作,导致在公众心中削弱对杰斐逊真正的历史贡献的承认和对整个国父一代的尊敬。
实际上,如果杰斐逊和赛丽的情史为真,尤其是按照赛丽后人的叙述,反而说明在一个奴隶主对女奴具有绝对支配权的时代,对赛丽没有始乱终弃的杰斐逊是一个相对来说最不坏的奴隶主。他无法给赛丽一个正式的名分,但却信守诺言,甚至可以说是从一而终。杰斐逊对庄园内的奴隶也可以算是仁慈的。他的女儿在法国时面对法国人的“《独立宣言》之父怎么会是奴隶主”的困惑时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的父亲是整个弗吉尼亚州最好的奴隶主”。他庄园里绝大多数奴隶在英国军队打进来时的表现也说明了这一点。在对待奴隶问题上,杰斐逊唯一不如有些奴隶主(例如华盛顿)之处是除了赛丽的哥哥和子女,他没有释放过其他的奴隶。历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杰斐逊虽然家业不小,但他不善理财,经常出门旅行,庄园一直处于负债状态,承担不起释放奴隶的代价,只有出卖奴隶来维持收支平衡。他去世后不久,他的女儿就不得不将庄园出售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