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大学校外基地建设探讨
——基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的视角
2016-06-29李玉清刘晓光王明峰
李玉清,刘晓光,王明峰
(1.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95;2.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涉农大学校外基地建设探讨
——基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的视角
李玉清1,刘晓光2,王明峰1
(1.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江苏南京210095;2.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5)
摘要:通过对15所大学26个校外基地走访调研发现,当前涉农大学校外基地建设中存在基地的功能发挥受到多重约束、基地运行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有待健全与完善、稳定持续的基地建设经费不足等问题。为促进涉农大学校外基地有效运行和持续发展,基地建设应遵循地方产业、大学学科、地理区位“三维度”考量原则;基地运行应建立完备制度保障;基地资源应实现有机整合;基地发展应得到更多政策扶持。
关键词:涉农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基地
多年来,中国涉农大学根据自身优势和区域特点,结合国外大学的成功做法,在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中探索建立了诸多科技服务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河北农业大学的“太行山道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南京农业大学的“科技大篷车”和“百名教授兴百村”、浙江大学的“湖州模式”等。为充分发挥大学的科技和人才优势,进一步加强大学的公益性农技推广工作,教育部、科技部2012年联合开展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积极探索大学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39所大学建立了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基地建设是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一项重点任务,包括集科研示范、成果推广、农民培训以及学生实习创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基地,提升特色产业产品质量、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特色产业基地,以及为地方农民和生产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指导服务的分布式服务站等[1]。
教育部、科技部要求大学通过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立多种形式的服务基地,旨在促进校地校企资源共享和政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推动大学成为带动和引领区域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涉农大学校外基地建设现状如何?还可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推动?围绕上述问题,笔者对15所大学26个校外基地进行走访调研,希望为促进涉农大学校外基地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1涉农大学校外基地建设概况、类型及其功能
中国涉农大学历来重视基地建设。1978年河北农业大学开辟了“太行山道路”,并首次在河北易县建立了“阳谷庄山区综合治理实验区”。此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太行山道路”和“太行山精神”的热潮[2]。多年来,在同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过程中,涉农大学开辟了试验示范基地、专家工作站、科技小院等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基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的不断关注[3-4],特别是通过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起来的综合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分布式服务站在促进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许多大学,特别是建有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大学更加注重基地建设工作。例如,中国农业大学在校外建立了54个教授工作站,形成了“教授工作站——试验示范基地——综合服务基地”的科技服务模式;南京农业大学在常熟、宿迁、淮安等地建立了8家产业研究院和10个专家工作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陕西白水、清涧、三原、千阳、洛川、杨凌等农业产业中心地带建立了近30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站);浙江大学在“湖州模式”的基础上,同地方政府共建了16个试验示范基地;华中农业大学同湖北武汉、襄阳、远安、潜江等20多个县市及企业建立了30多个试验示范区;四川农业大学建立了“专家大院”,同雅安市人民政府全面合作,探索共建了“雅安服务总站—区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三级科技服务体系。
目前,大学同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的基地形式多样、数量众多。以南京农业大学为例(见表1),基地按照功能划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由大学教务部门、学工部门以及团委系统组织建立的人才培养基地,如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二是大学科研部门组织建立的科技研发基地,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科学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三是大学推广服务部门组织共建的农技转化推广基地,如专家工作站、教授工作站、试验示范基地等。
实践证明,基地有助于整合大学、政府、企业等多方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通过基地建设,地方政府和企业为大学科研人员提供办公、科研和生活场所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等,并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和固定的科研推广项目支持,拓展了大学的经费来源渠道,改善了大学的教学和科研条件;通过基地建设,大学科研人员由“游击战”转变为“阵地战”,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不仅节省科研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且能够提高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专注度和连续性;此外,在一固定区域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持续、动态地开展研究,有利于大学科技成果的产出、转化和推广;同时,大学可以把基地作为教师教学实习、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的固定场所,使其成为农业实践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基地的建设有利于地方涉农企业、农业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大学建立稳定、密切的关系,为校地校企的广泛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基地是大学为地方服务的桥头堡和中转站,通过基地,地方政府和企业可以持续不断地得到大学的智力和技术支持;通过大学在基地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地方政府和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地获得先进实用的技术和成果,大大降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交易成本;通过基地,地方政府和企业同大学联合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共同申请专利和成果,大大增强了地方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表1 南京农业大学校外基地建设一览表
注:以上数据截至2015年5月。
2涉农大学校外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许多涉农大学校外基地有长期的实践,不少基地同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了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成效显著。但为保证基地的长久高效运行,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仍需要关注如下问题:
(1)基地的功能发挥受到多重约束。占有相当比例的基地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大学科研人员赴基地的次数不是很多,常驻基地的科研人员更是凤毛麟角;②地方政府和企业很难提出技术需求,基地无项目可以开展;③一些基地尽管运行效果不错,但仅限于基地负责人的科研领域开展工作,合作领域的幅度较窄;④一些基地只是根据地方需求季节性地开展一些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缺乏深入合作,服务的纵度较浅。出现上述情况,究其主要原因,大学方面,科研人员承担了较多的科研和教学任务,时间和精力有限,导致他们很难走出校门、进驻基地开展工作,大学现行的科研评价体系严重影响了科研人员赴基地开展技术服务的积极性;地方政府或企业方面,对技术需求的挖掘力度不够,无法提供较为稳定、持续的合作方向和内容,对基地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或对基地的运行考虑不足,特别是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地方政府或企业对基地建设和运行缺乏持续的支持,限制了基地功能的充分发挥。
(2)基地运行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有待健全与完善。许多大学非常重视农技推广和基地建设工作,但受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基础、轻应用、重理论、轻实践的科研体制的影响,在体现科研人员从事社会服务的价值、推动基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无论大学还是政府均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见图1、图2)。
图1 科技服务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图2 基地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调研发现,20%的基地,或企业化运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为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但均缺乏与其运行模式相对应的成套、完善的管理体系,80%的基地目前仍表现为以项目为依托的较为松散的合作关系,没有实质性的运作,更谈不上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再加上现实中基地主管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有效沟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地的正常运行及其功能的拓展和发挥。
对于在基地开展工作的科研人员,走访的大学在确定服务形式、权重系数,科学合理地计量科技服务工作量方面,均没有成文的规定。科研人员在基地开展工作,必然会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为弥补社会服务给教学与科研带来的损失,有些大学只是实践着一些不成文的做法,例如,有的大学以基地服务天数计算,服务一天合计两个教学课时;有的大学通过工作补贴体现,教授200元/天,副教授150元/天,讲师及以下100元/天;大多数大学对科研人员在基地付出的劳动没有任何汇报。在考核和评价方面,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较早出台了较为完善的分类评价体系及其配套的激励政策外,走访的其他大学目前尚未正式出台相关制度。此外,基地本身缺乏完善的组织机构、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项目管理机制、经费投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以及成果共享机制等。由于缺乏上述机制,合作双方在人事、项目、经费及成果归属方面经常产生一些分歧和纠纷,基地的功能发挥及其运行成效均受到一定的影响。
(3)稳定持续的基地建设经费不足。调查结果表明,资金是影响基地发展因素的第一要素,这从大学的实际走访中也得到验证。例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站)的成功建设和有效运行同国家财政多年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南京农业大学淮安研究院近年来取得的大量成果也得益于淮安市政府每年200万元的经费投入。基地承担着大学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成果的示范、推广和转化工作,对地方农业经济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样起着很强的推动作用,地方政府及其教育、科技、农业等主管部门在基地建设方面理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大量的投入。教育部、科技部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在政策、经费以及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并要求地方、大学作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主体,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鼓励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支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5]。而在调研的26个基地中,只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每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科技部仅对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10所大学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形式投入1亿元的技术推广示范资金,除此之外,国家层面在基地建设方面少之甚少;在走访的15所大学中,省级政府设立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有3所高校,占20%;地方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的有8个基地,占30%,大部分仅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不同程度上的倾斜体现(见图3)。政府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资金投入相对于赋予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及其基地的职能和责任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并且大部分的资金投入是一次性的,缺乏稳定的、持续的经费来源,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可持续发展。
图3 政府对大学及校外基地建设投入情况
3促进涉农大学校外基地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3.1基地建设应遵循“三维度”考量原则
保证基地建设的可行性、运行的有效性和发展的持续性,必须要从地方产业优势、大学学科优势、地理区位优势三个维度进行考量。
(1)地方产业优势。不少基地运行效果不佳,甚至人去楼空,成为“僵尸”基地,重要原因之一是大学缺乏对地方产业的了解及其需求的考量。地方需求是大学同地方共建基地的前提,而需求最终来自地方的产业发展。因此,在谋划基地建设时,大学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区域特色,深入了解地方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以及由此衍生出的技术需求情况等进而确定基地建设与否是非常必要的。
(2)大学学科优势。科技和人才是大学同地方开展合作的基础。一流的学科产生一流的人才和成果,基地作为大学同地方持续、紧密合作的重要阵地,大学在了解地方产业优势,确定未来合作领域的同时,还要回过头来认真思考、论证大学自身是否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能够承接地方的产业需求,为持续紧密的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人才保障。
(3)地理区位优势:地域远近是基地建设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研究表明,企业和大学地域距离每增加10%,体现在经费资助等方面的合作机会就会下降近2%[6];校地校企开展合作,合作伙伴的选择仍以地域相近为特权[7]。在实际访谈中,91%的科研人员希望在较近的区域内开展科技服务工作,85%的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负责人希望同就近的大学、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分析表明,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地域较远,尽管拥有高技术的通讯设备,但仍需额外的投资和资源;二是大学科研人员会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对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影响较大;三是地方政府和企业会增加一部分交易成本,接受服务的便捷度和及时性也会大打折扣。
3.2基地运行应建立完备制度保障
制度创新被视为深刻改变中国农业的三大驱动力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后,既有制度提高生产力的效应已逐步释放殆尽,解决新时期面临的许多关键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需要各项制度的改革和体系的建设[8]。当前大学传统的科研体制同新时期社会对大学的期望、农业的发展需求及大学肩负的社会责任不相匹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根据制度理论,制度必须提供明确具体的基本行动框架、激励或惩罚机制以及领导管理、评价监督等实施机制[9]。基地作为大学当前开展社会服务的一个重要载体,其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两个层面的制度设计:①基地的管理机制。基地制度涉及基地的人员、项目、经费、知识产权等,是维系基地有效运行、推动基地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不仅需要在基地建设初期着手构建,而且有着一个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共建各方,包括大学、政府以及企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②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首先,大学需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促进实用技术的产出;其次,把科研人员在基地承担的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效果等纳入基地成效、个人业绩的考核指标,并将科研人员在基地的服务工作量化,作为科研、教学工作的有效补充,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再次,建立岗位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推广人员的岗位、职称、津贴等配套的激励政策。
3.3基地资源应实现有机整合
由于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科技、人才、服务等诉求的多元化决定了大学基地服务功能的多样化,从而,基地的功能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单一的。因此,大学有必要建立相关部门间的信息联络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做到大学基地的统一建设和管理。一方面,梳理、整合大学现有基地。通过掌握学校基地建设状况,将教务、学工、团委、科研等部门建立的校外基地逐步地、选择性地纳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基地的管理和服务范畴;另一方面,对新建基地进行统一布局和规划。大学根据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基地进行统一布局和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通过汇聚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发挥凹镜聚光的作用,加强基地的建设能力和彰显度。总之,通过基地资源整合,实现基地功能多样化,进而推动大学内部人事管理、科研组织、社会服务以及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最终实现大学办学模式的根本改变。
3.4基地发展应得到更多政策扶持
根据成本补偿理论,教育投资的主体和渠道应当是多元化的[10]。教育部、科技部主导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旨在探索构建以大学为依托的农村科技推广服务模式,走出一条大学服务社会的新路子,并以基地为载体,开展资源配置方式、人事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教师考评与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就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而言,由于地方政府、企业和大学均从共建基地的运行过程中获得了好处和利益,因此,大学在为基地输送大量的科技和人才、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和社会服务的同时,政府及其科技、教育、农业等主管部门对基地建设和运行也应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首先,对于参与基地共建的企业或实体化运行的基地,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在税收、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对基地的工作、学习、食宿、试验示范等硬件条件建设给予相应的资金投入;其次,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来看,硕士研究生教育基本是以面向实际应用为主[11],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对大学常驻基地开展工作的教授专家在研究生招收方面给予一定的宽松政策;对于在基地学习、实践、参与科研和服务工作的学生在学分、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体现;教育部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创新创业项目以及科技部的科技推广、示范转化项目应向基地进一步倾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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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蓉)
Construction of Outside-Campus Base of Agriculture-related Universitie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stitute for New Rural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Li Yuqing1,Liu Xiaoguang2,Wang Mingfeng1
(1.Institute for New Rural Development,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95,China;2.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95,China)
Abstract:Based on investigating on 26 outside-campus bases located in 15 universities,the author found the construction of outside-campus base at the agriculture-related universities existing several problems,such as the base function performance facing multiple constraints,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institution of base needing to be completed and improved,and the base construction lacking of stable and constant funding.For improving performanc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outside-campus base of the agriculture-related universities,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the base construction should follow“three dimensions”principle which requires considering local industry,university discipline and geographic location on making decision.The base operation should establish complete institutional security,the base resources should integrated organically,and the base development should get more policy support.
Key words:Agricultural-related universities;Institute for new rural development;Base
基金项目: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长三角现代农业区大学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2013BAD20B0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1303117),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学校配套)“制度分析视角下大学公益性农技推广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KJQN201409)。
收稿日期:2015-10-20
作者简介:李玉清(1972-),男,河北衡水人,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教育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G463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