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水电搁浅十年将“复活”
2016-06-29
新西部 2016年5期
搁浅十年之久的怒江水电项目,终于获得转正机会。
国家能源局最近起草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显示,怒江水电再次入围重点水电发展之列。始于2000年的怒江水电规划,2003年曾因中央高层批文而搁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依然表示:“怒江小水电全部叫停,不再开发。”
不过,有媒体记者多方调查发现,过去十三年怒江水电一直处于暗中开发状态,怒江66条支流已被小水电站包围,已建和待建小水电站约90座。此外,怒江水电站开发的前期工作,如架桥修路、县城搬迁和移民搬迁等,均在暗中开展。
据悉,怒江水电开发从2003年的“两库十三梯”开发方案,经修正后变为2013年的“一库四级”。怒江水电站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国家发改委、云南地方政府及华电集团,也包括环保部、媒体、环保人士等。其中,方案是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水利部门负责,而云南各地方政府则基于经济发展的考量,成为怒江水电开发的推动者。
点评:水电工程“复活”,根本原因在于利益链无法砍断,尤其是当利益各方都有深厚背景的时候。既然一切无法阻挡,我们所给予期待的,只能是怒江地区的百姓利益能够在水电开发中得到切实的保证,而且怒江地区的生态环境也能够最大程度地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