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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中央入藏代表团探讨

2016-06-28王占洲

人间 2016年17期
关键词:探讨活动

王占洲

(西藏民族大学,陕西 咸阳 712082)



第一次中央入藏代表团探讨

王占洲

(西藏民族大学,陕西 咸阳 712082)

摘要:中央代表团入藏是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深远影响的。第一次中央入藏代表团不仅帮助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系列活动圆满结束,而且加强了西藏人民群众对于中央有关政策的认识,促进了我国多民族相互之间的团结关系。

关键词:中央入藏代表团;活动;探讨

1956年,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同志率领中央代表团为进行期两个多月的入藏参观慰问。在这期间,代表团不仅庆祝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扩大党和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的政治影响,进一步密切中央和西藏地方的联系,而且还积极地宣传中央的民族政策,增进国内各民族相互之间的关系,加强汉藏民族和藏族内部的团结,帮助西藏工委解决一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代表团的这些活动为开展西藏上层的统战工作和进一步执行《十七条协议》,以及接下来全面有效地开展西藏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一、中央代表团入藏的历史背景

(一)推进《十七条协议》的进一步执行。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即《十七条协议》的签订,西藏得到了和平解放并且在其指导下也得到一定的发展。然而,西藏当时处于特殊情况下,立即和全部执行《十七条协议》的时机还不够成熟,以至于进一步开展西藏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中央政府就要因地制宜并与时俱进地采取有利方式来推进协议的执行。中央代表团此次入藏就对进一步执行协议,全面发展西藏起到了巨大作用。

(二)西藏自治区政权建立。

面对当时共存于西藏特殊时期的以达赖喇嘛为核心的拉萨精英、以班禅喇嘛为核心的日喀则精英、昌都解放委员会和西藏工委的复杂局势,中央组织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西藏继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在1954年9月,十四世达赖和十世班禅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由中央领导根据和平解放以来西藏良好的发展形势而提出,需在西藏建立“筹备委员会”来代替《十七条协议》第十五条“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的发展步骤,作为西藏自治区成立之前的过渡性政治机构。因此,1954年11 月2日,李维汉召集在京的达赖、班禅及他们集团的主要官员和西藏工委的负责干部开始为成立筹委会做具体准备。筹备小组由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和中央四个方面的代表组成,在经过几个月的讨论与协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报告才被制定。1955年3月9日,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负责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统一协商的带政治性质的机构,受国务院直接领导,其主要任务是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和西藏的具体情况”。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既有统一领导、又有独立性的几个政权同时并存的局面。

在达赖、班禅和西藏工委的共同努力下,西藏成立筹备委员会的时机已经成熟。1956年1月13日,西藏工委向中央申请在4月22日成立自治区委员会,并得到了批准。

(三)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的需要。

西藏和平解放后,在中央和进藏部队的支持下,西藏上层积极组织了“拉萨市爱国青年文化联谊会”、“西藏国庆观礼团”、“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等团体,这使爱国力量对西藏的前途的选择逐渐地起到决定作用。然而,在拉萨的鲁康娃、洛桑扎西两位司曹和“伪人民会议”,阿乐群则“意见书”事件,“传召”期间的反动传单以及国外敌对势力在国际上不断混淆视听,让部分西藏上层的立场左右摇摆、动摇不定。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1955年12月3日中央就特别指示西藏工委,“我们应该更积极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应该更广泛更放手地开展统一战线的工作,以巩固既得成绩”。而且,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在中央代表团入藏之前也都重申,巩固和扩大反帝爱国统一战线是党目前在西藏的主要任务,尤其是达赖和班禅及其上层集团的统战工作。

二、中央入藏代表团的基本经过

1956年,中央代表团第一次赴藏是肩负着重大使命的。周恩来总理为代表团入藏前的讲话中指出,“现在,你们八百多人的中央代表团要去庆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应该把它看成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所以,中央对中央代表团此次入藏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更是在配备人员方面格外重视。中央代表团入藏的阵容如下:

团长:陈毅(国务院副总理)

副团长:张经武、汪锋、黄琪翔、桑吉悦希(藏)、王再天(蒙古)、栗再温、王兴纲、巩天民

下设分团:第一、二、三团

1956年3月16日,陈毅副总理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离开北京去拉萨。4月17日,中央代表团受到达赖、班禅为首的拉萨僧俗人民三万余人的热烈欢迎。; “4月21日,中央代表团团长陈毅等接见西藏高级僧俗官员。”;22日,陈毅副总理宣读国务院明令,并代表国务院授印于达赖喇嘛,宣告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1956年4月27日,中央代表团分三组,分别访问了上下密院、哲蚌寺和色拉寺,向各寺庙赠送了锦旗、礼品,并给喇嘛们发放了布施。访问中,代表们和各寺庙的堪布、活佛进行了亲切的谈话,传达了中央、毛主席对西藏僧俗人民的关怀。”;在1956年4月28日,中央代表团在国务院副总理、中央代表团团长陈毅、副团长张经武、汪锋的带领下,部分团员参观拉萨小学,并且给学校赠送了毛泽东主席题词的锦旗、小手琴、画册等十多种礼物。“4月28日,中央代表团分组访问了噶丹寺、药王山、功德林、措姆林等寺院,赠送了锦旗和礼物,并给喇嘛们发放了布施。中央代表团到达各寺院后,都分别于寺院的活佛、堪布等进行了亲切的交谈。传达了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的的关怀,听取了他们对中央的要求和对西藏工作的意见。”;“代表团还向各地官员、干部赠送了礼品,向群众赠送了纪念品。”; “1956年5月17日,中央代表团团长、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在日喀则西郊德庆颇章的林卡里举行宴会,招待班禅堪布会议厅全体僧俗官员及日喀则宗的官员、部队的负责干部以及各群众团体的负责人。班禅额尔德尼也出席了宴会。”;“5月18日,陈毅接见了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四品以上僧俗官员。陈毅团长在接见时,就进一步加强藏族同祖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问题,以及今后建设和发展西藏的问题作了重要指示。”。1956年5月29日,中央代表团总团告别拉萨从西郊机场乘机回北京。

三、中央入藏代表团的影响

(一)庆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

庆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是中央代表团的首要任务。中央代表团是带着政治任务入藏的,帮助和庆贺筹委会的顺利成立是其任务之一,更是为了解决西藏当时共存政权得不到统一领导的现象。1956年5月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通过《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组织简则》,其规定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统一协商的带政治性质的机构,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一方面处接受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领导进行各项工作外,其它有关行政事务,仍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它们又必须接受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张经武在5月2日发表了题为《为繁荣幸福的新西藏而奋斗》的讲话,肯定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的正确性,也明确表示它是新西藏向前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西藏地区的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二)开展上层统战,加强统一团结。

加强达赖、班禅的团结,巩固西藏上层的统战。九世班禅和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历史恩怨波及到他们的转世者,以至于十世班禅的转世灵童的身份和进藏到扎寺伦布寺的请求都得不到拉萨方面的许可。西藏和平解放后,根据《十七条协议》“第五条 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护。”,十世班禅虽然进藏回到扎寺伦布寺,但是期间也是一波三折。为此从“1954年的协同进京、参与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同受到领导人接见”到“1955年一同回藏、于青海举行法会”,中央领导和西藏工委都积极促成两位宗教领袖能通过沟通交流达到双方的和解。所以,陈毅率领的中央代表团同样肩负这样的使命,就积极利用中央代表团入藏的契机,让达赖和班禅两个集团人员进行有效接触,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来维护民族团结、巩固统一战线。

接触各地的官员和宗教界各教派的代表,巩固和扩大反帝爱国统一战线。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大会后,代表团即分成三个分团在拉萨和其他地区进行慰问,并且举行了群众大会及各阶层的座谈会。在这些大会上,代表团的负责同志通过个别交谈、集体讨论的方式,不仅虚心听取意见和见解,而且还及时对参会者讲解国家政策方针来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及团结。因此,陈毅副总理在中央代表团返京后做的总结报告中就明确指出,“代表团还指出西藏的上层人士是有能力的,解放后在同祖国各民族的合作中,对祖团已经作了不少贡献,在思想上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他仍在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可以发挥更多的作用。”

(三)深入执行《十七条协议》,全面开展西藏工作。

首先,十世班禅在西藏政治和宗教界的应有地位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十七条协议》中“第五条 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护。第六条 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友好相处的地位及职权。”。即使有“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班禅喇嘛长期滞留内地等原因,当时西藏社会就出现了“西风与东风互争高低”的现象,甚至引起西藏工委内部出现工作分歧的严重事态。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中央代表团就利用自己特殊身份并且采取平等对待双方的方式,来化解不利于西藏社会发展的危机。所以,陈毅率领中央代表团在参加了西藏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大会后就立即赶赴日喀则,亲自慰问班禅及其主寺扎寺伦布寺。这样,西藏两大宗教领袖才能平等合作,共同维护西藏的稳定与发展。

其次,进一步阐述宗教政策,有利于为开展民主改革打下基础。和平解放之前,西藏宗教界就过分担心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虽在《十七条协议》中第七条“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与变更。” 明确阐述了宗教发展基本不变,但是还有人提出异议甚至怀疑民主改革中宗教会被消灭。“有些宗教界人士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喇嘛教的前途问题。代表团说明中央对宗教今天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喇嘛们的生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将同全国各阶层人民一样,逐渐地得到改善,他们也就可以专心地研究教义。至于宗教内部将来随着教义的发扬,是否要进行必要的改革,那是宗教界内部的事情,由信仰宗教的人自己来决定,其他的人决不能进行任何干涉。”中央代表团经过将近两个月的参观慰问,陈毅副总理在总结报告中指出“当地藏族人士都认为这次代表团在访问中,对执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作出了很好的榜样。”

再次,推动西藏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在与上层的座谈会上,中央代表团也提到将在西藏建设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代表团和当地藏族人士还就以下问题交换了意见,这些问题是:创办宗教学校;在亚东开办一个较完善的医院;创办中学和更多地设立小学;发展西藏人口;注意改善在西藏工作的干部的生活福利工作;加强对青藏公路的养护工作;在必要地点设立氧气站;拉萨和北京正式通航飞机等。”中央代表团入藏参观慰问的形式不仅有利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接下来进一步开展工作,而且也是进一步有效地执行《十七条协议》中“第九条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第十条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结语

中央代表团为期两个多月的入藏活动圆满结束,所完成的历史使命也影响深远。代表团这次到西藏视察以后,帮助西藏自治区筹务委员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加强了祖国各民族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提高了藏族人民对于中央的有关政策的认识,密切了中央同西藏地方的关系。同时,代表团也把党中央、毛主席对藏族人民的关怀,通过实际行动送到西藏人民心上。这样不仅有利于西藏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怀抱,又有利于揭露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阴谋。1956年在民主改革的时机上,即使是有一些不稳定因素出现,也被及时发现合理地解决了。所以,中央代表团入藏活动的历史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参考文献:

[1] 西藏自治区党史办公室编.《周恩来与西藏·周恩来对赴藏中央代表团全体人员的讲话》,中国藏学出版社,1998年.

[2] 陈毅. 《中央代表团关于赴藏访问总结报告》.《人民日报》,1956 年9月15日.

[3]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66)》,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

本文为西藏民族大学2015年中国史重点学科一般项目“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央历次代表团入藏的研究”(批准号15ZGS001)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K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6-0039-02

作者简介:王占洲(1987-),男,汉族,河南宝丰县人,在读研究生,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中国近现代史(西藏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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