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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猫

2016-06-27冯成名

美文 2016年12期
关键词:塑胶错觉体育馆

冯成名

猫跑掉了。我突然想起网上一句被传得太久,所以显得恶俗的话:你走了真好,不然我总担心你要走。我没亲眼看见它是怎么跑掉的,我也想不通它为什么要走。我刚买了二十斤的猫砂,你就要离开我,那二十斤猫砂你是要留给我用吗?

我躺在沙发上,这里曾长期是它的领地。它不喜欢我玩手机,每次我躺在这里玩手机,它总要蹲在我的胸口,把手机挡住,或者直接低下头,舔一口我的嘴。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被猫舔过,那滋味真是销魂得疼。这猫总给我一种它喜欢我的错觉。我吃饭,它就卧在我腿上,我睡觉,它就窝在我枕头上,我玩游戏,它就跳上键盘去扑屏幕上花花绿绿的小人儿,所以玩游戏时坑队友的,真的不是我。吃饭的时候,我偶尔会给它一点儿肉吃,这也是我觉得它喜欢我的原因之一——因为我不把肉拿在手里,它是不会碰的。这让我油然而生一种猫奴的自豪感。

这是一只没有特别正式命名的猫,虽然我后来叫它Keita。因为我总觉得连它都被丢弃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人情凉薄,如何能为它的主人?不知道在哪里听到的说法,不要随便给一样东西起名字,起名字是要负责任的,况且我又没有信心能待它到寿终正寝。大概一开始,我就知道它是要走的,那为什么还要留下它呢?我问了自己好多遍,后来得出一个不算答案的答案:可能是这只猫的体温比我高一点点,我喜欢它卧在我腿上的样子,喜欢它湿漉漉的眼睛望向我的一瞬间,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它是喜欢我的。我本来以为我能留它久一点的,因为中午的肉我己经给它切好了,放在塑胶碗里等它回来。

它走得最远的一次,就是走丢前的那一次。我从超市走到体育馆,从体育馆走到桥边,桥边的一个角落因为长期缺乏阳光,阴森得吓人。我头皮发麻地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叫它,一边环顾四周,嘴里慢慢渗出一点儿血腥气,大概是嘴皮破了。想想觉得不甘心,我下决心似的跺跺脚,一路往下走,一直走到离家很远的地方,才终于看到它窜了出来。

它常常趁我开门的时候蹿出去,像是一个熊孩子一样,对什么都好奇得要命。而我忙完手头的事情后,会从楼道里叫它回来。偶尔是在三楼,偶尔是在十楼,当我叫它的时候,它就从幽暗的楼道里跑回来,停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歪着头看着我。这时候,我会一手把它捞起来抱在怀里。它很乖。有时,它喜欢在窗台上发呆,有时,它会对人产生厌倦,自己选一块黑暗之处,独自躲起来。你急急地找它,它要么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要么就是一脸的睡眼朦胧。等到需要你的时候,它又像棉花糖一样地黏上来,走到哪儿跟到哪儿。有时又看到它在啃着盆栽里的芦荟,嚼得津津有味,然后在深夜里,在某个暗处悄悄地又呕吐出来。

它极爱干净,喜欢清洁自己。它爱厨房,爱窗台,爱柔软的床。它独自玩耍时,时常会久久地凝望远方。它对一切事物都保持着敏感和好奇之心,总试图要去独自探索全世界。它很容易感知人的情绪,我若欢欢喜喜时,它便不大爱搭理我,而我若陷入莫名的难过时,它则会露出一副不解的表情,走到我身边,低低地叫唤几声,然后安静地陪着我。

可是还没相处够三个月,它就不见了。这次是真的不见了。我来来回回找了很多遍,最后揉着小腿躺在沙发上,一眼瞥见旁边的二十斤猫砂,满心幽怨。为什么要走呢?虽然认识不久,但是我以为我们相处得不错。难道它有了更好的归处?那新住处里,有人愿意一块一块地喂它吃肉吗?我一边想着这些无聊的问题,一边要把厨房门关上,但转而一想,猫都走了,还关厨房门干什么?然而,即使它只陪了我几个月,有它在日子里养成的这些小习惯,我都还记着。不得不说,陪伴真的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我不知道它还会不会突然回来,只是怕肉坏掉了,便把塑胶碗收了起来。我开始考虑把那二十斤猫砂送给养猫的朋友。一想到此,我突然变得异常难过。

腿酸得像灌满了浓稠的泥浆,屋里变得极其安静,再也不能听见烦人的猫叫了。我想再出去找找它,却在下一个瞬间反应过来找到的几率有多小。我总不能总像个叫魂的人一样,在楼道里、大街上走来走去地学猫叫。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想那只猫,还是仅仅是无聊,又或者是委屈而已。我总还以为它喜欢我,能陪我更久。

我知道,它的生命也有期限,也会衰老,最后化为夜空中的一颗星星。我不愿在这个夜晚计算它剩下的时日,我只想让它更好、更久地活在这个世上。如果人们明白,所有生命都有大限将至的那天,或许就会对它们充满无限的宠溺之情吧!

我们无法参透时间的神秘,也无法测量时间的深度和广度。不再相见的两个生命,对于彼此来说,仿佛已在地球上消失,杳无音讯。

这亦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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