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新闻寻租,探索行业管理
2016-06-27李建蓉
李建蓉
摘要:近年来,新闻行业的权力寻租发展的势头越来越明显。从早期的暗箱新闻广告,发展到恶意同谋;从记者个体行为,发展到整个编辑部的集体行为。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以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结合管理学、心理学的科学依据,从新闻行业中出现权力寻租现象的原因、影响、涉及领域等方面入手,探寻新闻行业管理的现状,剖析新闻寻租发生的原因。笔者结合之前学者的研究以及实地调研记录,得出修正后的可以有效规避新闻寻租的系列措施,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闻寻租;行业管理制度;规避措施
一、背景概述
改革开放后,各行各业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新闻业也不例外。新闻媒体行业在市场化体制改革之后,拥有的宽广的发展空间让商业的诱惑日益增加,行业竞争也愈发的激烈起来。这些媒体单位为了争取更多商业利益,开始追求“利益最大化”,进而逐步出现了“新闻寻租”的现象。
在传统新闻界,采编业务和经营活动分离,是新闻主管部门三令五申的一条铁律,在诸多规章制度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新闻行业的制度方面,中国媒体做的还是不够让人满意。而有别于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中国独有的门户网站利用其对新闻二次传播的垄断地位,实现第二次新闻寻租,已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新闻腐败新态。
二、原因分析
(一)媒体行业管理制度的缺陷。在市场化进程下,新闻媒体行业也和其他大的大多数企业一样将利益最大化作为运营的首要目标,也因此导致现行的媒体行业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而这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够完善。由于我国新闻媒体行业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仍不够健全。第二,媒体行业内部缺乏有效的自我管理机制。由于我国的媒体单位彼此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内部约束机制,这就使得行业内部缺乏强大的使新闻寻租无法生长的推动力。第三,直接或间接的广告费用要求。现阶段在很多媒体单位中都存在所谓的“广告任务”等类似词汇,这种任务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权利与金钱的互换,除了对相应版块负责人或者新闻记者进行广告金额的要求之外,很多媒体还会对媒体人报道的内容进行诸多的限制。
(二)外界因素的影响。第一,企业对于媒体的软硬兼施。从中外文化及习惯上来看,新闻行业从古至今都有被利益集团所影响掌控的事件发生。因受到第三方的影响,新闻报道或新闻评价等新闻活动会被迫参与到寻租事件中来。第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新闻寻租不断多样化。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群众获取新闻资讯的方式不断多元化,而网络技术的普及也可以使得新闻在第一时间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由此也产生了新的新闻寻租渠道。
三、影响分析
(一)对新闻行业发展的影响。第一,引发公众质疑,使媒体公信力下降。此类事件一经曝光,其后果远远不止是对于其本身公信力的一个损害,由于连带关系,引发了社会公众对于整个新闻行业的报道产生疑惑,从而引发信任危机,不利于新闻行业的长期发展。第二,加重传统媒体的经营困境。在这个新媒体崛起的时代下,传统媒体由于缺乏灵活性、创新性、便携性,在阅读量、关注度方面日益萎缩,广告等盈利收入陷入困境。新闻报道权这样的“社会公器”被利益驱使,普通传统媒体本就困难的经营局面又遇上信任危机,这会使其雪上加霜。第三,对新闻从业人员培养与建设产生不良影响。这类事件的发生,使得整个新闻媒体行业暴露出一个问题:从业人员中存在一部分法制观念淡薄、从业素质较低、新闻道德观念扭曲的人,搅乱了新闻行业健康发展的计划,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这会给新闻行业中的新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会加剧人才的流失。
(二)对民众知情权的影响。公民的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是保护公民自身利益的需要,是消除谣言,稳定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新闻寻租下,新闻报道权受利益驱使而滥用,新闻媒体从事“有偿新闻”或“有偿沉默”时,降低了新闻真实性,从而破坏了公民的知情权们,隐瞒了事件真相。
(三)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新闻寻租一方面会诱导一些经济类决策机构对所处情势产生误判。一些新闻媒体,利用与一些上市公司对一些经济类的负面信息进行“有偿沉默”,对股票市场进行扰乱。容易误导一些券商和股民的判断,做出错误的决策,使经济发展过程出现异动。另一方面,会直接或间接损害一些涉及企业的经济利益。
四、解决措施
解决方案应该主要从两大大方面展开,分别是预防、监管,其中预防措施着重在新闻采编之前可以采取的措施,监管措施侧重新闻形成过程中可以考虑的改革。
(一)预防措施。第一,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首先,从人员招聘上来看,新闻媒体要着重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水平及职业精神,将新闻媒体人寻求新闻寻租的自身道德门槛无形提高。其次,新闻媒体还应从制度上规范新闻工作人员行为,让新闻操作程序规范化,进而避免灰色地带以及擦边球的出现。第二,通过第三方平台定期发布寻求寻租的企业黑名单。第三方平台是指通常指新闻媒体与政府机关两个主体之外相对独立的,有一定公正性的第三主体,其作用是确保操作的公平、公正,使新闻寻租监管多一重具有一定威慑力及影响力的监管。第三,建立适当的媒体存亡机制。通过对新闻媒体近期盈利情况分析,对新闻媒体未来发展情况做出大致预测。根据预测,可以对经营状况差的媒体进行停业等要求,从一定程度上避免新闻媒体为保证自身存活而通过新闻寻租谋求利润。第四,法律对新闻寻租以及相关行为操作规范进行严格界定。完善相关法律对于新闻寻租行为的定义以及对新闻媒体操作规范的界定,可以有效减少新闻媒体从业人员钻漏洞的空子,同时严格的法律定义和说明可以帮助辨别新闻寻租,而当新闻寻租发生时,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使判决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二)监管措施。第一,通过第三方平台对新闻媒体机构进行监管并及时发布调查结果。第三方平台通过定期对新闻媒体进行抽样检查,得出新闻媒体近期新闻操作的事实,对新闻媒体形成有效长期持续的控制。同时定期的抽查和调查结果的公开发布容易形成行业示范作用,可以对其他媒体单位起到行为规范和警示作用。第二,完善媒体相互监管机制,并促进百家争鸣局面的形成。本措施旨在通过媒体行业内部形成强大有效的自我修正机制,即当一些媒体发生新闻寻租事件时,其他媒体可以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并勇敢的做出回应的方法,减少新闻寻租发生的频率。同时媒体行业百家争鸣的局面有利于促进新闻媒体行业健康向上的发展。第三,对新闻从业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进行规定并严格执行。通过法律手段,健全并完善对新闻从业人员和企业之间业务关系的规定。进而使一切操作书面化,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同时,健康的业务关系有利于新闻媒体行业的自我净化。第四,树立公众对于监管新闻媒体不正当行为的正确意识。相关政府机关通过对公众法律意识的强化以及对公众进行如何保护自身知情权的教育,可以有效形成新闻媒体行业的强大监管力量。而这种力量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可以随时对新闻媒体行业的违规行为做出反应。第五,形成有效的反向监管机制。通过法律完善以及监管措施的配合,在新闻当事人方面,建立起有效的反向监管机制。即类比于行贿与受贿同罪,当企业或个人受到来自新闻媒体的威胁而被迫参与新闻寻租时,一经查证,相关企业或个人也将受到相应惩罚。(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张丽辉.媒介寻租的成因及其危害[J].青年记者.2009,10:40-41
[2]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自由与负责的新闻业[M].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