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国初期山西省破解农村扫盲经费的办法
2016-06-25常宁许艳红杨琪耿敬峰
常宁 许艳红 杨琪 耿敬峰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保证山西省农村扫盲教育顺利开展,山西省依据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的“民教民办”原则,采用政府财政部分负担、群众自筹、换工还工等多种办法破解了农村扫盲办学经费短缺的难题,为山西省扫盲教育的有效完成提供了物资保证。
关键词:山西省;破解;扫盲经费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全民教育运动,史称扫盲教育。依据中央的部署,1949年9月新成立的山西省人民政府迅速在全省开展扫盲教育运动。整个扫盲教育进程中面对诸多须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如经费、师资和发动群众等等。本文仅对山西省农村扫盲中经费问题研究。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接收的是一个饱经帝国主义侵略和连年战争后留下的一穷二白的烂摊子,国家财政收入微薄。与全国的形势相同,1949年9月刚刚成立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全省财政收入仅为847万元。建国初期,山西省各项事业的恢复建设都急需经济的保证,因而对即将开展的扫盲教育,政府财政无法满足农村扫盲所需全部办学经费。对此,山西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倡导的以“民学民办”的方针,在制定相应具体政策的同时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献计献策解决农村办学中面临的经费困扰,为山西省农村扫盲教育的顺利有效开展提供了物质上的保证。 建国初期山西省破解农村扫盲经费主要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 国家财政承担部分经费
1949年10月至1953年国家经济恢复建设期间,山西省人民政府主要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采取公共费用由各县从有限的教育经费中拨出部分金额用于教员的培训、课本,并部分解决民校上课时灯油等教学耗材。1949年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每班灯油8斤,粉笔60支,大张自纸4张,钢笔杆和钢笔尖各1个,钢笔水l大瓶,报纸l份,教员用书5本,每村奖励教员l或2名。全县总计需要经费40.2万元。并要求对所需费用各校应该在冬学开始前,以村为单位,由村冬学委会将全村冬学开支,根据规定的标准做好预算,报区冬学委员会批准,然后由各村征收。冬学结束后,村冬学委员会做出决算连同原始单据一并报区批准后核销。
1953年至1956年期间继续延续前期从教育经费中划拨出部分经费的政策,且这部分费用必须专门用于教师与教学相关的消费,其他费用不得纳入开支。而对于扫盲过程中教学所需的办公、烤火等用具费用则从农业税中提取6℅的地方附加费解决。
1956年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广大农村逐步建立起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农民扫盲教育所需经费也相应的转化为由各地人民公社统筹规划。费用主要由公社的公益金负担,部分仍然从农业税地方附加中提取的政策。以陕西省静乐县为例,该县1956年学校经费开支就是由县农业社公益金和学员义务劳动所得来补充经费的,当年办学中县教育部门倡导各个学校应本着勤俭办校的精神来办学,全县各校平均每月教学费用3元左右。县全年共开支80元,只能为学校购买急需的书桌、教科书、参考书报和粉笔、纸张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尽管中央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扫盲教育,但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国家百废待兴,无力投入更多的经费用于教育,扫盲教育总体经费的投入中国家财政占的比率较低而更多以发动群众筹集为主。
二、 发动群众共办民校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开展的农村扫盲教育把广大民众列为扫盲重点对象。吃够了旧社会没有文化的苦的广大群众认识到,是中国共产党让他们摆脱了经济上的贫苦,政治上让他们翻身做主,现在还要帮助他们学习文化开阔视野,广大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党的教育政策。对于国家目前无力投入充足的经费用于扫盲教学的现状,群众普遍能理解也没有怨言。对政府现阶段提出的“民学民办”的号召他们更是积极响应。他们采取捐献设备、改造旧有设施和参加义务劳动等实际行动来想办法化解,通过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传统精神克服各种现实困难来弥补扫盲进程中所需的办学经费。
缺教室、桌椅、书本和黑板灯教学设施怎么办?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曾经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的优良作风,在开展的扫盲教育中广大群众继续弘扬这种精神。
村民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尽其所能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没有课堂,他们就从大自然中解决,树林、河滩、山坡、山洞都可以成为学员集体学习的教室;没有课堂,他们就利用劳动之余自己动手修整,将村里已经废弃多年的房子、破败的庙宇和祠堂等重新修缮而发挥其作用。山西省闻喜县城东社民校就是在没收的地主宅院里开办的;有时校舍实在紧张,村民利用时间差与小学生错时学习,村小学校白天学生上课,早、中、晚学生不上课的空闲民校抓紧上课。外出劳动时田间、地头都被他们当作现成的天然学习场地。甚至许多村民主动把自己家作为临时的课堂,如后期“包教”分组学习时,繁峙县朴寨乡齐城村民校义务教师张凤英,冬季到来,为了不让包教小组落下功课,就把学员请到自家的热炕头上学习。一切能利用的场所都被智慧的农民们充分开发出来为我所用。
没有桌椅板凳,群众就地取材直接找几块砖垫起来解决,还有的学员把自己家的桌凳主动捐出来。
没有经费买教学用具,学员们在参加集体劳动之余自发组织起来上山打柴、开荒种地、编筐等卖钱来买灯油、煤炭和书本等用具;没有教具,他们就地取材把青石打磨后做成写字的石板,或用墨汁把木板刷黑就成为黑板,用山桃核串起做成算盘;没有笔,也从大自然中汲取,随手找来树枝、土块儿派上用场。
总之,在当时国家财政有限的背景下,各地通过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保证扫盲教育的持续进行,化解农村扫盲中所面临的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广大群众的有效做法极大地支援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扫盲教育的广泛开展。
三、换工还工
扫盲教育缺少不了教师的参与,伴随着1952年国家对专职教师的精简,大批农村义务教师成为农村扫盲教育的主力军。原则上义务教师的工资和各项补贴国家财政不负担,他们的收入所得与群众一样以参加劳动计工计时核算。为了补助这些因上课而耽误工时和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师,山西省依据中央颁布的相关政策,号召各地以“谁上学,谁出钱”“误多少、补多少”等原则发动学员通过义务劳动给教师还工或补工等办法对教师予以补贴。针对义务教师普遍存在因上课而误工的问题,由社里统一研究后予以妥善解决。山西省忻县的高家庄农业社就是依据教师讲课、备课等具体的时数,折算为若干劳动日,按社里统一的分红标准由学员折实付款。有些地区折算时也采用通过学员对教师考核测评的办法划分等级计算。
义务教师补助核算的具体办法在各地也略有不同。以山西省榆次区六堡村为例,该村在初办民校时,村党支部专门对民校教员的待遇作了专题讨论,决定“教员每逢上课日(男、女班各上一次)记半个工;教员如因公出村开会,亦照实记工,由群众当月还工。对与民校所需的经费,村党支部经研究决定由参加学习的所有学员共同负担,并订出了开支标准”。山西安邑县大渠乡业余中学对教师的报酬问题也是由社里统一解决的。1956年底,合作社里有3名义教,他们当年共得工分1 020分,每个学生平均负担46分。对教师所应得的工分和学生应所付的工分,每季会由校部、社的福利股和财务股负责调拨。
从上述山西省各地的档案资料来看,各地对大多数任教的农村扫盲义务教师给予了经济上部分的补偿,但教师的实际经济待遇并不高。他们之所以愿意承担这项任务,是因为他们认为从事教学能被群众尊重,能得到政府的认可,同样也是对新中国建设的支持。
总之,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的农村扫盲教育中,山西省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在积极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指示的同时,通过多元途径破解扫盲经费短缺的难题,为农村扫盲教学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物资基础,促进新中国成立初期山西省扫盲运动的圆满完成。但从客观上分析,教学中由于经费投资的不足,也成为制约扫盲教育持续、快速发展的因素之一,再今后开展的农村扫盲教育中引以为戒。
参考文献:
[1]李旺明,长青.当代山西经济史纲[M].西经济出版社,2007.
[2]张传华.汾地区教育简志(1840-1985)[M].中华书局,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