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趋同效应导致食品生产商集体道德缺失及协同治理的演化分析
2016-06-23林挺,张俊,张丽
林 挺,张 俊,张 丽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300222)
学术争鸣
网络趋同效应导致食品生产商集体道德缺失及协同治理的演化分析
林 挺,张 俊,张 丽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300222)
近几年因食品行业犯罪“潜规则”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大众舆论导向对政府的应对工作提出了极为严苛的要求,如若处理不当,可能随时引发公共危机。基于此背景,运用网络趋同性原理建立食品行业生产商集体道德缺失的违法制造博弈模型并加以分析,揭示了集体道德沦丧的原因,并运用演化博弈的指导和政府协同治理的方式对此种现象的治理方法进行了建模和均衡状态求解,得出了不同情况下治理的影响因素以及解决方法,为监管部门提出了协同治理的指导性建议。
网络趋同性 食品生产商 集体道德缺失 政府协同治理
长久以来,食品安全问题是民生关注的首要问题,而我国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其严重程度触目惊心。随着事件的逐步曝光,一种令人费解的现象也随之出现:某行业只要一个商家企业被曝问题,同行业的其他商家也会因同样问题纷纷沦陷,原本少数商家为了追求利益而进行的有失职业道德的违规生产行为,却公然成为了业界效仿的对象,使之变成了整个行业的“潜规则”。这种从个体的道德败坏演变为商家集体犯罪的做法,使得消费者对整个行业的信任程度降到了极值。当然,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不能单单归结于某一方,由于在食品的流通领域中会涉及到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等多个主体,倘若生产者制假违法,监管者姑息,而消费者在极度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购买,就会造成制假范围扩大,最后行业集体造假而导致行业道德缺失和沦丧的局面。
1 问题的研究现状和文献回顾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者长期关注的主题,长久以来,研究人员从不同角度对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和影响做出分析和研究,产出了相当多的成果,但是对生产商集体违法行为的研究还为数不多。在众多研究中,一部分仅仅集中于从定性的理论分析和规范法律制度角度出发研究食品安全的问题,如Trienekens、Zuurhier(2008)和Wanich(2009)研究认为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食品生产和加工要求过高,提出发展中国家应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监控标准;Fares和Rouviere(2010)在对一些愿意被受试的国家加以食品安全体系监控,得出在处于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风险情况下,生产商、经销商和监管部门之间既要相互协调,同时也存在相互制约作用;Ortega等(2011)利用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国民对本国的食品安全生产产生了空前的信任危机,在购买食品时更加倾向于有国际认证的食品;Mensah和Julien(2011)实际调研了本国食品生产行业的安全状况,得出了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类因素,以及生产商对于食品安全法规加以约束后的影响和反馈。也有一部分研究从定量分析方法入手,主要集中在监管者与生产者的互动关系方面,如詹承豫(2009)最早基于博弈理论来分析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互动协调问题;曹婧(2010)立足于博弈论上阐明了经济赔偿对违法食品安全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刘任重(2011)以博弈论为指导理论,通过引入其他外生变量的方法构建静态博弈模型并加以分析,得出食品安全问题高频产生的原因;秦利(2011)运用演化博弈的机理提出了多主体合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理念等。然而,我国当今食品安全生产问题并不单单出现在某一企业,近期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往往是集中于某一行业的绝大部分生产企业的共同违法行为,少数学者通过二人博弈模型进行了探讨。这类文献如王建(2014)N人博弈情形中的行业失德与治理中利用了库诺特模型分析了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行业集体失德现象的原因;幸丽娟、田双亮(2011)建立了食品监察部门与食品生产企业之间的非对称演化博弈模型,并对其局部稳定性进行了分析。现有的从食品安全集体犯罪行为方面研究的文献数量还很少,所以针对目前我国部分食品行业的集体失职犯罪行为的研究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也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导向和铺垫。
2 网络趋同性导致道德缺失的博弈行为分析
模型假设和分析:先假设某食品行业生产领域仅存在两家企业:企业1和企业2,且生产同种类型产品,而且假设此类产品暂时无其他同类的替代品,假设两企业同时决定其产出qi(i=1,2)∈[0,∞],则市场流通销售的此类商品的总量为Q=q1+q2;市场上此种商品的定价是P=P( q1+q2),为了简单起见,生产需求函数可表示为:
假定ci为生产此类商品的成本。则利润函数可表示为:
此模型类似于经典的库诺特双寡头模型,但不同于模型的是双方的生产产品质量有所选择,根据生产方式的不同会出现3种生产结果:
① 双方都生产高质量产品时:
此时的利润:
② 双方都生产劣质食品时:
此时的利润:
③ 一方生产优质食品,一方生产劣质食品,则:
令上两式为0,解得两企业的均衡产量:
利润分别为:
两企业生产食品的产量博弈可分为若干种情况,具体见表1。
由于生产高质量产品的成本高,对于两企业来说,生产低质产品都是双方的最优选择,即初始任一企业生产低质产品,随着长期发展,如果没有任何外力来监管低质生产,生产高质量的生产商也会逐渐选择生产低质产品,此时,生产领域的生产习惯已经是生产劣质食品了。
表1 同行业的高低质量生产厂商的产量博弈战略式表述Tab.1 Strategic form representation of outputs of producers with high and low quality in the same industry
对以上模型进一步扩展,针对多个生产商生产同类产品的复杂网络来说,假设在上述网络中加入一个新的生产商,生产高质量产品的概率为pg,生产低质量的概率则为1-pg,依照上述的推导,如果生产高质量产品,已有网络的产量数值应该是:
新加入的生产商的产量应该是:
如果是生产低质产品的已有网络和新加入的生产商的产量都应该为:
则新加入的生产生的期望产量为:
要想使其期望效用扩大,解得:
这显然意味着生产高质量食品的厂商将要把生产成本控制在生产劣质食品的成本的之内,生产越多边际收益就会越小,但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维持,与以往的盈利模式相悖,生产高质量食品的生产商就会自然趋向生产劣质食品,使得整个生产网络的特征仍然沿袭了以往的劣质食品为主,导致了集体行业失德的现象。
根据以上思路,如果将以上的模型推广到n个生产商参与,可以判断出如果先加入的企业想要加入以往的生产劣质食品的生产网络,都将要付出的成本代价来从事有悖于原来网络特征的生产活动,假如毫无监管的情况下,新加入的生产商将会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趋向已有生产商的生产方式,选择生产劣质食品,从而使得整个食品行业生产网络出现集体道德缺失的现象。
3 政府协同治理食品行业集体失德行为演化模型的建立与分析
3.1 无政府状态下食品行业各企业可能存在矛盾的博弈模型分析
通过上文的分析,在无政府组织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下,参与博弈的两方分别为某一食品行业存在已久的劣质食品生产方和进入该行业不久的优质食品生产方,双方的最终目标是占领该食品领域的主导地位。由于所处该行业的时间长短以及以往的生产习惯差异,导致双方在博弈中所处位置不同,假设分别以地位(占优派、劣势派)来代表劣质食品生产方和优质食品生产方,倘若两方想成为主导方必须使对方依从自己,或者把对方赶出此领域,所以双方的策略集为(退让,坚持)、(服从,对抗)。可对不同情况的收益进行以下分析:
① 若两方分别选择退让与服从,占优派由于已有的生产习惯和地位等能获得较高的利益,假设U为该领域的生产总收益,占优派的收益比率为t1,则双方收益分别为:
② 当只有一方选择软弱策略(退让或者服从),策略集为[(退让,对抗)、(坚持,服从)],此时采取软弱策略方要么屈从于强势方,要么被迫退出市场,假设t2、t3分别为占优派与劣势派采取不同策略所获得的收益比率。由于劣势派对抗的收益损失比较大,存在1>t3>t2,因此得益分别为[(t3U,(t3-t2) U]或者(t3U,0),(t2U, t2U),或者(0,t2U)。为保持一般性,令:t3> t1> t2。
③ 双方都采取强硬策略(坚持,对抗)。在持久的斗争消耗中,无形中带来一些经济上和名誉上的损失,假设t4、t5分别为强硬策略带来的负面收益比率,此时双方收益为:
收益矩阵可表示为(见表2):
表2 无政府参与的博弈战略式表述Tab.2 Strategic form representation of the game without government participation
以上分析可得知,对于情况2来说,弱势方选择妥协策略严格占优于退出市场策略,验证了食品行业集体道德缺失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然而,对情况3来说,如果双方都采取强硬策略僵持,如没有政府的参与治理,将会严重影响和阻碍该行业的发展,还可能对该食品行业带来不可预估的舆论后果,甚至滋生行业内的道德声誉败坏事件,对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造成不可扭转的局面。
3.2 政府协同参与治理的博弈模型分析
以上分析发现,政府的适当协同治理不但可以保护利益受侵害方的权益,也可以指引该行业回归健康的发展方向。但是,政府协同治理后,任一方不但要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还要对自身的行为付出相应的利益代价,即对所选不良策略承担一定的收益损失。
此时,博弈双方针对政府协同治理的应对策略为,在接受政府治理和不接受治理的情况下分别采取:①退让或服从;②坚持或对抗。对收益做出如下不同情况分析:
① 如果双方分别采取退让和服从,双方的收益跟随市场的自由分配分别为:
② 如果双方分别选择坚持和对抗,双方将会承担政府强行介入所造成的收益损失。假定分别为F1U、F2U,其中F1、F2分别代表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受损收益比例。假定L1U、L2U分别表示博弈方在与政府强行介入的对抗过程中所能挽回的收益比例。双方收益可表示为:
③ 当一方选择软弱策略,另一方选择强硬策略,收益则由政府介入治理后重新协调分配。此时,采取软弱策略方没有任何的收益损失。而强硬的一方,当选择与政府合作时,只有很少的收益损失,假设双方的收益损失分别为D1U,D2U,D1,D2,表示占优派和劣势派由于自己的责任所占的利益损失比率(见表3)。
可见,如若一方强硬,另一方软弱,将会导致政府介入,一旦介入,强硬的一方选择与政府合作显然比与政府对抗占优。如果双方都采取强硬策略,政府的介入将会遇到不同情况发生,并随着情况不同调解解决策略。
表3 政府协同治理的博弈模型Tab.3Strategic form representation of the game with government coordination
3.3 不同情况下的均衡稳定策略分析
对以上给出的模型进行稳定策略分析:假设占优派选择退让的概率为p,坚持的概率则为1-p;劣势派选择服从的概率是q,对抗的概率为1-q。由演化博弈知占优派选择退让和坚持的收益分别表示为:
由于f′(0)<0,所以p=0是进化稳定策略,但f′(1)>0,所以p=1不是进化稳定策略。
同理可以证明,q=0是唯一进化稳定策略。所以,此时(0,0)为唯一进化稳定策略。
所以:
情况1:当λ1<0,θ2<0,λ2<0或者θ1<0时,策略(0,0)是博弈的唯一进化稳定策略。
情况2:当λ1>0,θ2<0,λ2>0或者θ1<0时,策略(1,0)是唯一进化稳定策略。
情况3:当λ2<0,θ1>0,λ1<0或者θ2>0时,策略((0,1)是唯一进化稳定策略。
情况4:当λ2>0,θ2>0,λ1>0或者θ1>0时,策略(1,1)是唯一进化稳定策略。
情况5:当λ1<0,λ2>0,λ1<0,θ2>0时,策略(0,0),(1,1)是进化稳定策略。
情况6:当λ1>0,λ2<0,θ1>0,θ2<0时,策略(1,0),(0,1)是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
情况7:当λ1>0,λ2<0,θ1<0,θ2>0或λ1<0,λ2>0,θ1>0,θ2<0时,博弈不存在进化稳定策略。
起初,优质和劣质食品商生产食品时,双方收益如果不存在极大差距时,双方不存在矛盾,都选择(退让,服从)策略。但是随着劣质生产商的成本压缩巨大,收益分配能显现巨大,博弈对策则会发生改变。针对不同参与因素变化,对博弈结果做出分析:
当D1> t3-t1,D2>t1-t2,且F1-L1> t1-t2或F2-L2> t3-t1,即当政府强行介入管理时,双方的利益都受影响,尤其是想获得更大利润方,受到的惩罚会更加严厉,(退让,服从)是最优策略,这种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弱势一方通常拿政府介入作为威胁来迫使对方让步或者妥协。
当F1-L1> t1-t2,D2
当F1-L1< t1-t2,F2-L2< t3-t1,且D1< t3-t1,或D2< t1-t2,此时α1<0,β1<0,且α2<0时β2<0时,情况1和5得到满足。即双方又想在保证基本收益不变的情况下扩大化自身的利益,又不合作不让步,且政府的介入不会给任何一方带来较严重的利益损失,结果就会导致政府的强行介入,(对抗,强硬)将是一种稳定策略。除非一种情况,政府的介入会给双方带来的损失都可接受,则(退让,服从)将是一种进化稳定状态。
当F1-L1> t1-t2,D1< t3-t1,F2-L2> t3-t1,D2< t1-t2,此时λ1>0,λ2<0,θ1>0,θ2<0时,情况6得到满足。如果,双方其中一方想要获取更大的利润,并且不怕政府的介入,另外一方将选择妥协来避免政府的介入。进化稳定策略为(退让,对抗)、(坚持,服从)。
当不符合任何以上情况,由情况7可知此时不存在稳定进化策略,双方将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如果放任此状态任其发展,有可能会导致局面的不可控制,所以需要政府重新参与治理,适当地调整双方的收益处罚比率和代价,使得状态回到可控制的范围。
4 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① 在无政府协同治理的状态下,弱势方选择服从策略严格优于退出市场策略,将会增大食品行业集体道德缺失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如果双方都采取强硬策略并僵持,将会严重影响并阻碍该行业的发展,滋生行业内的道德声誉败坏事件,对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不可扭转的局面,同时将会迫使政府参与治理。
② 在政府协同治理的情况下,如若一方强硬,另一方软弱,将会导致政府介入,一旦介入,强硬的一方选择与政府合作显然比与政府对抗所得的收益要多。
③ 双方的策略会受到各种不同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最严重的后果是,如果政府治理的力度不够或者双方都不合作,将会导致食品行业生产秩序紊乱的状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针对以上结论,建议监管部门在以下几点加强管理:
① 健全法律制度,对违法食品安全的行为应当明确相应的法律条文,加大对违法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尤其对于垄断或者寡头以及集体违法食品安全法律行为的严加制裁,提高犯罪的成本来减少犯罪的几率。除此之外,合理控制物价,避免符合正常食品安全程序产品价格的虚高,真正达到物有所值,让更多消费者吃到放心满意、卫生安全的食品。
② 健全食品供应链的全程监控机制,合理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真正从原料、加工、包装、销售一体化进行全程监控,并且对违反任一环节要求的食品商进行黑名单的标注,停止其今后一切从事食品任一环节的活动,建立名誉监督体系。
③ 鼓励举报违法行为,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同类生产商,对于举报违法生产的行为一经调查情况属实,无论情节是否严重,一并对违反者进行严厉制裁,并且对举报者大力进行物质奖励,同时真正保护举报者的权益不受任何的威胁和损害。
④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企业进行检查,并利用网络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真正做到对消费者透明,对大众透明。同时对于监管部门也要加大第三方的检查审核和审计力度,定期对监管部门进行督促,做到执法严、违法究,对渎职和行贿、受贿现象进行严厉处罚,加大犯罪的成本,防止监管部门内部的贪污和犯罪 。
[1] Nash J F. Equilihirum points in N-Person Games [J]. PNAS(Pros. Nat. Acad. Sci. USA),1950,36(1):48-49.
[2] Lucas W F. Som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n-Person Game Theory [J]. SIAM Review,1971,13(4):491-523.
[3] Loader R,Hohhs J E. Strategic responses to food safety lebislation [J]. Food Policy,1999,24(6):685-706.
[4] Trienekens J,Zuurbier P. Quality and safety standards in the food industry[J]. Developments and Challenges Production Economics,2008(113):107-122.
[5] Wanich J J. The impact of food safety standards on processed food exports from developing countries[J]. Food Policy,2009(34):447-457.
[6] Fares M,Rouviere E. The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s of voluntary food safety systems[J]. Food Policy,2010(35):412-418.
[7] Xiu C B,Klein K K. Melamine in milk products in China:examining the factors that led to deliberate use of the contaminant[J]. Food Policy,2010(35):463-470.
[8] Ortega D L,Wang H H,Wu L P,et al. Modeling heterogeneity in consumer preferences for select food safety attributes in China[J]. Food Policy,2011(36):318-324.
[9] Mensah L D,Julien D. Implementation of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in the UK[J]. Food Control,2011(22):1216-1225.
[10] 詹承豫.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博弈与协调[M].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
[11] 曹睛,孙绍荣.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博弈模型分析——以食品安全问题为例[J]. 经济体制改革,2010(4):164-166
[12] 刘任重. 食品安全规制的重复博弈分析[J]. 中国软科学,2011(9):167-171.
[13] 秦利. 基于制度安排的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2-99.
[14] 廖卫东,肖仁华,左聪颖. 我国食品行业事后监管失灵的博弈分析[J]. 当代财经,2011(2):84-89.
[15] 许民利,王俏,欧阳林寒. 食品供应链中质量投入的演化博弈分析[J]. 中国管理科学,2012(5):131-141.
[16] 古川,安玉发. 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J]. 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1):38-45.
[17] 刘任重. 食品安全规制的重复博弈分析[J]. 中国软科学,2011(9):167-171.
[18] 王建. N人博弈情形中的行业失德与治理——以我国食品行业为例[J]. 华东经济管理,2014,28(6):48-52.
[19] 幸丽娟,田双亮. 食品安全监察行为的进化博弈分析[J].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0(1):13-16.
[20] 王桂强,魏晓平:基于N人博弈网的公民社会责任分析:群体败德及对策[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3(2):125-131.
[21] 谢百帅,张卫国,廖萍康,等. 政府协调下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演化博弈分析及应用[J]. 运筹与管理,2014,23(5):243-249.
The Evolutionary Analysis on the Cooperative Governing of Food Producers’ Entire Demoralization Caused by Network Convergence Principle
LIN Ting,ZHANG Jun,ZHANG L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Tianj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Tianjin 300222,China)
With the frequently happening imperative food security events in recent years,governments are called for dealing with food security issues urgently,especially after the exposure of food producers’ entire demoralization.Otherwise,a public crisis will break out at any time.The paper establishes a model on entire demoralization of food producers based on network convergence principle,and then it concludes the reason for entire crime of the producers.Furthermore,it shows the evolutionary model of governing the phenomenon and equilibrium.Finally,it gives governments some instructing advises on governing the entire demoralization of food producers.
network convergence principle;food producers;entire demoralization;cooperative governance by governments
C934
:A
:1006-8945(2016)05-0024-06
本文受天津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网络趋同行为导致食品行业道德缺失及治理的演化博弈分析”资助(2014cxyy02);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14YJC630193)资助。
201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