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国土局不懂的并非只有物权法
2016-06-22
时代人物 2016年5期
4月20日出版的《法制日报》刊发高级记者陈东升的署名文章,就温州土地使用权高额续费事件发声。
《法制日报》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同时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舆论阵地。
《法制日报》认为温州国土局总共有以下8大问题:
1.骂名滚滚而来,只因温州市国土局这项所谓的“改革”引发了亿万民众的焦虑和恐慌。2.他们不懂宪法和立法法。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公民依照宪法、物权法规定享有的基本权利,涉及扩大、减少或限缩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3 .他们不懂行政法。依法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行为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在行政过程中须遵循依法行政、尊重和保护人权、越权无效、正当法律程序等基本原则。4.他们不懂物权法。物权法固然没有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如何续期,但法律同样也没有规定到期后必须收费。5.他们不懂法律的道德性。法律是道德的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从社会主义地权道德角度看,土地公有制的最终目的是让公民享受土地带来的利益,而不是一次次地向公民收取土地出让金。6.“土地金续费事件”也反映了一些政府官员法制素养和媒介素养的双重缺失。7. 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发源地,在依法保护私人财产方面,按理说也应该走在全国前头。但令人遗憾的是,温州一些地方政府经常不是越位就是缺位。8.去年,浙江省政府首次进行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化评估,溫州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倒数第一,省高级法院同期发布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也表明,无论是行政案件数还是败诉率,温州尤其是国土等部门也名列全省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