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不能“新瓶装旧酒”
2016-06-22
罗凌
中央正式提出“精准扶贫”超过2年,总体看成绩很大。然而笔者近期在下乡调研时发现,一些地方精准扶贫的问题还是在“不精准”上,下一步推进扶贫工作必须立足“全面”,着眼“精准”,扎实推进。
扶贫涉及产业、教育、医疗、旅游、生态、金融、基础设施、干部制度、社会保障兜底等方面。推进时尤其要防止公路沿线、园区周围、乡镇所在地等农民收入的高增长掩盖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偏远地区农民收入低增长,防止农民工资性收入的较高增长掩盖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低速徘徊,防止出现“路边花、垒大富、富上富、贫仍贫、形象工程”的现象。尤其不能机械认为低保户不能享受其他扶贫政策。事实上,不少低保户还有劳动能力、想法和致富愿望,仍要给予政策扶持。
精准性是精准扶贫的要义,只有把资源用到刀刃上,才可实现又好又快、好中求快。搞大水漫灌、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万万不行。
一是扶贫对象要精准。笔者近期与省外同仁交流时了解到,他们在一县随机抽取6户贫困户进行调研,发现至少3户不是贫困户。有一户共6口人,2个劳动力,4个孩子,最大的已28岁,家里有3亩地,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还养有4头牛,价值在4万元以上,农闲时在外打工,每天收入100元,家用电器几乎一应俱全,这是贫困户吗?还有一户人家,有4口人,两大人在家,两儿子读大学,户主是泥水匠,年收入10万元左右,房子上下两层,正筹备盖第3层,大小房间十几间,这又是什么原因致贫呢?如果硬要说是贫困,只能是无思路致贫,空有泥水工技术而坐守“贫困”。再有一户人家,户主是篾匠,登记的却是“无技术”。
二是致贫原因要精准。个别地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时,竟将“爱人不在家”“学习方法不当”作为致贫原因,这显然有违政策初衷。
三是帮扶措施要精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地方不综合考虑劳动力、资金、技术,全村帮扶措施都是“两亩石榴,30只生态鸡”,这样“一船拖、一锅煮”显然不会奏效。
另外,贫困地区独特的地理和经济发展条件,决定了它的发展变化只能是渐进的过程,必须常抓不懈,搞“公鸡屙屎头节硬”是不行的,抓而不“恒”就等于白抓。推进过程中,要围绕时间表、缓冲期、逐户销号三个重点开展工作。衔接、比对、统筹、使用好扶贫、民政、农村信用社等部门的建档立卡数据,全面掌握贫困户各类信息,既关注“减”也关注“加”,研究因灾、因病、因学等造成返贫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施策。
总之,精准扶贫能否继续深化,“最后一里路”能否走完,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问责制度,最终督促到村。▲(作者是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